丰盛控股(0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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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盛控股(00607) - 供股东於二零二六年二月十日(星期二)上午十时三十分召开之股东特别大会(及...
2026-01-20 16:37
股东大会信息 - 股东特别大会于2026年2月10日10时30分在南京举行[1] 核数师委任 - 拟委任栢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核数师至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2] 代表委任 - 代表委任表格签署及交回要求[4] - 填妥交回后股东仍可亲自出席投票,出席则表格视作撤销[4]
丰盛控股(00607) - 建议委任核数师及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2026-01-20 16:36
核数师变动 - 天职香港自2025年6月26日股东周年大会结束后退任核数师[12] - 原建议委任中兴华,其在2025年9月11日股东大会前婉拒[12] - 公司拟委任栢淳为核数师,任期至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3][7][12][33] 栢淳情况 - 栢淳为注册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编号M0607[13] - 拥有逾150名专业人员的多元化团队[13] - 为超70家联交所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3] - 负责审计合伙人有逾20年相关经验[15] - 拥有11位合伙人/董事,委派3名合伙人等人员[17] 审计计划 - 2025年12月底制定年终审计计划[23] - 2026年1月中旬执行内部控制测试及初步审计程序[23] - 2026年1 - 2月执行年度审计程序[23] - 2026年2月中旬提供年度财务报表草案[23] - 2026年2月底审计合并财务报表[23] - 2026年3月初审核年终业绩公告等资料[23] - 2026年3月底审核委员会会议及审计报告[23] 股东大会及登记 - 2026年2月10日上午10时30分在江苏南京举行股东特别大会,预计不超1日[32][34] - 2026年2月5 - 10日暂停办理股东登记,过户手续2月4日下午4时30分前办理[26][34] - 代表委任表格等文件须在大会或续会指定时间48小时前交回指定地点[34]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4位执行董事和3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34]
中国高速传动迎新董事会 丰盛控股推荐董事入局
证券日报· 2026-01-19 17:41
公司控制权变更 - 中国高速传动设备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发生重大调整,包括胡吉春、陈永道、周志瑾在内的8名董事于2026年1月16日辞任[1] - 胡吉春辞任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主席及提名委员会主席[1] - 同日,李祖滨、谢文杰等4名新董事履职,其中李祖滨为控股股东丰盛控股有限公司推荐的执行董事[1] 控制权之争的起源与演变 - 控制权之争始于2024年11月,源于中国高速传动披露的一笔66.4亿元款项相关争议[1] - 公司当时公告称旗下3家附属公司的应收款项及预付款项到期未偿付,并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核查,后续公告直指“丰盛系”参与挪用[1] - 2025年3月,丰盛控股提议召开特别股东大会,要求罢免董事会主席胡吉春及其父亲胡曰明的董事职务[2] - 罢免理由为胡吉春私自修改核心资产南京高速齿轮制造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细则,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失去对南京高速董事会的控制[2] - 中国高速传动反驳指控,称丰盛控股的指控“具误导性且毫无事实根据”[2] 法律行动与调查进展 - 2025年3月,中国高速传动就66.4亿元款项事项向丰盛控股及相关人员提起诉讼[2] - 2025年12月,丰盛控股公告称,经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调查确认,公司及其所有董事和高管均与66.4亿元资金挪用案无关联,公安部门已将调查结果书面答复报案人[2] - 随着调查结论明晰,双方围绕公司治理的分歧逐步趋缓[2] 公司治理调整与市场影响 - 2026年1月的董事会调整被视为推动公司治理回归正轨的重要动作[2] - 接近公司的人士表示,新董事会的成立有利于消除企业治理方面的不确定因素,维护上市公司及其核心资产的独立与完整[3] - 预计此次调整将为中国高速传动的企业战略连贯性和日常运营奠定坚实基础[3] - 丰盛控股核心利益得到支持保护后,也有利于提振市场信心[3]
丰盛控股(00607.HK)放量飙涨160%
每日经济新闻· 2026-01-19 11:04
公司股价表现 - 丰盛控股(00607.HK)股价今早放量飙升,盘中一度上涨160% [1] - 截至发稿时,公司股价上涨153.13%,报0.405港元 [1] - 成交额显著放大,达到482.49万港元 [1]
港股异动 | 丰盛控股(00607)放量飙涨160% 李祖滨获委任为中国高速传动执行董事
智通财经· 2026-01-19 10:57
公司股价异动 - 丰盛控股(00607)股价在交易时段内大幅飙升,盘中一度上涨160% [1] - 截至发稿时,股价上涨153.13%,报0.405港元 [1] - 成交额显著放大至482.49万港元 [1] 关联公司人事变动 - 关联公司中国高速传动于1月16日晚发布人事公告,共有8名董事辞任,包括执行董事及主席胡吉春 [1] - 公司同时委任了4名新董事,包括执行董事李祖滨,以及谢文杰、卢远瞩和刘正扬三位独立非执行董事 [1] - 新任执行董事李祖滨由丰盛控股推荐任命 [1] 事件背景与市场解读 - 市场分析认为中国高速传动的控制权之争已持续较长时间 [1] - 2024年11月,中国高速传动旗下公司(南京传动、南京翰达、南京盛装)发生66.4亿元人民币的应收账款逾期事件,并已刑事立案 [1] - 原董事会对此事件主导的调查与处置方式引发了股东的质疑,这被认为是推动此次董事会全面改组的关键导火索 [1]
丰盛控股放量飙涨160% 李祖滨获委任为中国高速传动执行董事
智通财经· 2026-01-19 10:56
公司股价异动 - 丰盛控股(00607)股价在交易时段内大幅飙升,盘中一度上涨160% [1] - 截至发稿时,股价涨幅为153.13%,报0.405港元 [1] - 成交额显著放大,达到482.49万港元 [1] 关联公司人事变动 - 中国高速传动于1月16日晚发布人事公告,共有8名董事辞任 [1] - 辞任者包括执行董事及主席胡吉春 [1] - 公司同时委任了4名新董事,任命自1月16日起生效 [1] - 新任执行董事李祖滨由控股股东丰盛控股推荐 [1] - 谢文杰、卢远瞩和刘正扬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1] 事件背景与市场解读 - 市场分析认为中国高速传动的控制权之争已持续较长时间 [1] - 2024年11月,中国高速传动旗下公司(南京传动、南京翰达、南京盛装)发生66.4亿元人民币的应收账款逾期事件,并已刑事立案 [1] - 原董事会对此事件主导的调查与处置方式引发了股东的质疑 [1] - 这一事件成为推动此次董事会全面改组的关键导火索 [1]
丰盛控股(00607) - 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月份之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
2026-01-05 15:03
股份与股本 - 截至2025年12月底,法定/注册股份16亿股,面值0.5港元,股本8亿港元[1] - 2025年12月法定/注册股份及股本无变动[1] - 截至2025年12月底,已发行股份(不含库存)636,763,934股[2] - 2025年12月已发行股份(不含库存)数目无增减[2] - 截至2025年12月底,库存股份0股,已发行股份总数636,763,934股[2] - 2025年12月已发行股份总数无增减[2]
前“南京首富”季昌群败诉,香港高院判定其需偿还近9亿港元本金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2-25 06:35
案件核心判决 - 香港高等法院判决丰盛控股主席季昌群败诉 需向两名原告偿还本金合计约8.99亿港元 并支付自2019年6月起计算的利息 市场估算总债务规模或高达12亿港元 [1] - 法院驳回季昌群关于受口头误导签署文件及协议无法律效力等抗辩 认定其作为经验丰富的上市公司主席 相关说法“内在不可信”且未能提供证据支持 [3] - 法院裁定季昌群需向第一原告伟图国际支付约4.59亿港元 向第二原告利达创投支付约4.40亿港元 并支付以最优惠利率加1%计算的利息 [4] 案件背景与协议内容 - 案件涉及季昌群与三家公司于2019年3月13日签署的一份《备忘录》 原告方为伟图国际有限公司和利达创投有限公司 均为中国天元金融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2] - 根据《备忘录》 伟图国际作为“财富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出资6.8亿港元 享有约21.89%的综合年化收益率 利达创投投资于“足球基金”出资5.2亿港元 享有年化9%的固定回报 两笔出资合计达12亿港元 [2] - 协议约定季昌群承诺确保相关基金按约定支付固定回报及返还认购本金 若未能按时支付 则需通过购买原告基金份额的方式立即支付所有未付款项 [3] 法院判决依据 - 法院认定《备忘录》存在有效对价 原告在被告违约时负有转让基金份额的义务 且原告同意暂缓行使追索权构成了法律上的“暂不起诉” 因此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 [3] - 证据显示季昌群下属员工直接参与协商并称季为“老板” 法官推断季昌群实际控制或关联于协议涉及的公司 这解释了其为何愿意签署《备忘录》承担个人责任 [4] - 由于季昌群及其下属员工均未出庭作证 法庭作出了不利推断 [4] 相关方背景信息 - 季昌群为丰盛控股主席 公司股价0.153港元 市值1亿港元 [1] - 季昌群于2002年创立南京丰盛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从建筑业起家 后扩展至新能源、医疗健康和生态农业等领域 2013年丰盛控股成功借壳上市 [4] - 季昌群在2018年福布斯中国富豪榜中以289.8亿元身家排名第50 [4]
前“南京首富”败诉,最高或赔12亿港元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2-25 00:50
案件判决核心 - 香港高等法院判决丰盛控股主席季昌群败诉,需向两名原告偿还本金合计约8.99亿港元,连同自2019年6月起计算的利息,市场估算总债务规模或高达12亿港元 [1] 诉讼背景与协议内容 - 案件源于季昌群与三家公司于2019年3月13日签署的一份《备忘录》,原告为伟图国际有限公司和利达创投有限公司,均为中国天元金融集团子公司 [2] - 根据《备忘录》,伟图国际向“财富基金”出资6.8亿港元,享有约21.89%的综合年化收益率;利达创投向“足球基金”出资5.2亿港元,享有年化9%的固定回报,两笔出资合计达12亿港元 [2] - 季昌群在协议中承诺确保基金按时支付固定回报及返还本金,若违约则需立即购买原告基金份额以支付所有未付款项 [3] 法庭抗辩与裁决依据 - 季昌群抗辩称签署文件是因原告代表口头陈述该文件仅为内部报告、无法律效力,并辩称自己无意建立法律关系且协议缺乏对价 [3] - 法院认为季昌群作为经验丰富的上市公司主席,其关于受口头误导的说法“内在不可信”,且未能提供证据支持 [4] - 法官认定其虚假陈述抗辩不成立,且《备忘录》表面具有法律效力,故其无意建立法律关系的论点无基础 [5] - 法官指出《备忘录》存在有效对价,原告同意暂缓行使追索权构成了法律上的“暂不起诉”,因此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 [5] - 证据显示季昌群下属员工直接参与协商并称其为“老板”,法官推断季昌群实际控制或关联于协议涉及的公司,因其未出庭作证,法庭作出了不利推断 [6] 判决具体内容与个人背景 - 法院裁定季昌群需向第一原告支付约4.59亿港元,向第二原告支付约4.40亿港元,合计约8.99亿港元 [6] - 季昌群还需支付自2019年6月6日起、以最优惠利率加1%计算的利息,具体金额需由双方进一步核算或由法庭裁定 [6] - 季昌群为丰盛控股创始人,公司于2013年借壳汇多利上市,其通过收购中国高速传动、卓尔智联等公司,个人财富在2018年福布斯中国富豪榜中以289.8亿元身家排名第50 [6]
丰盛控股建议委任栢淳为新任核数师
智通财经· 2025-12-23 20:27
公司治理与审计变更 - 丰盛控股董事会已议决建议委任栢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新任核数师 [1] - 该委任建议由公司审核委员会提出 [1] - 新任核数师的委任须待公司股东于股东特别大会上批准后方可作实 [1] - 栢淳会计师事务所的任期将直至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为止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