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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银行(0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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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银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7-19 15:44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8月9日14点30分在浙商银行总行601会议室召开[3][16] - 网络投票8月9日进行,交易系统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互联网9:15 - 15:00[3][4]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8月5日[3] 选举相关 - 本次大会选举第七届董、监事会成员,独董应选7人[4][5] -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为第1、2、3项[5] 股东参会 - A股股东需8月5日前回复,登记时间8月6 - 8日[9][10] - 法人股东材料盖章,自然人授权需签署或公证[11] 投票规则 - 股东每持有一股有与应选独董人数相等投票总数[26] - 独董选举按议案组编号,可集中或任意组合投票[26]
浙商银行:浙商银行H股公告(2)
2024-07-16 15:43
审计委员会构成 - 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对董事会负责[4] - 成员应具备专业知识和经验,保证履职时间和精力[5] - 由非执行董事组成,至少三名成员,独立董事应过半[8] - 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8] - 现任外部审计机构前任合伙人两年内不得担任委员[8] - 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可连选连任[8]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查内部控制等多方面工作[4] - 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评估意见并报告[12] - 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12]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14] - 每年至少与外部审计机构开会两次,一次单独沟通会议[16] - 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独立性和专业性,审核审计费用及条款[13] - 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年度计划,督促实施并评价效果[13] - 协调管理层、内审与外审机构沟通[14] - 审阅财务报告,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14] - 就必要措施或改善事项向董事会报告并提建议[15] 审计委员会会议 - 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和主持[19]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按需召开临时会议[2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2] - 提前三天发通知,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豁免[22] - 审议意见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4] - 会议决议等档案保存十年以上[25] 公司相关要求 - 董事会定期评估审计委员会成员独立性和履职情况[8] - 组织审计委员会成员参加相关培训[9] - 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须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向董事会建议[17] - 披露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专业背景等情况[28] - 披露年报时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30] - 履职重大问题触及标准须及时披露及整改情况[30] - 董事会未采纳审议意见须披露并说明理由[30] - 审计委员会及时向董事会汇报职责内事项[32] 规则实施 - 本议事规则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施,原规则废止[35]
浙商银行:浙商银行H股公告(1)
2024-07-16 15:34
委员会组成 -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至少三名董事,独立董事占多数[6] - 主任委员和其他委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 任期与董事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6] 职责权限 - 负责遴选、审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任职资格[9] - 制定考核标准、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选任或更换需提前送审[10] 会议规则 - 会议提前三天发通知[15] - 以现场会议为主,也可书面传签[16] - 半数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6] - 决定需半数以上委员表决通过[16] 其他事项 - 会议记录传阅、保存及报送要求[17][19]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20] - 议事规则由董事会解释修订,批准生效[23][24]
浙商银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15 18:25
会议相关 - 浙商银行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于7月15日召开,11名董事出席表决[1] - 通过多项议案,表决结果均为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2][3][5][6][7][13][14][15][20][21][26] - 决定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6] 人员提名 - 提名4人为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2][3][5] - 提名7人为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5][6][7] - 提名7人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3][14][15] 任职资格 - 倪德锋等3人非执行董事任职资格待核准[11] - 楼伟中、施浩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待核准[18] 持股情况 - 张荣森持有公司股票1,743,430股[29] - 马红持有公司股票83,070股[30] - 陈海强持有公司股票754,000股[31] - 陆建强截至公告日未持股[29] - 第七届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均未持股[37] - 第七届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股[41] 人员背景 - 汪炜、许永斌分别在浙大、浙工商任教[39] - 傅廷美曾任百富勤融资相关职务[40] - 楼伟中曾任中信银行多职务[40][41] - 施浩曾任多家银行及机构职务[41]
浙商银行: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2024-07-15 18:25
董事会提名 - 浙商银行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周志方等7人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任职要求 - 被提名人需有5年以上法律等相关工作经验[1] - 部分持股及任职人员亲属不具备独立性[3][4] - 近36个月受处罚或谴责的候选人有不良记录[5]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在浙商银行任职不超六年[6] 提名人声明 - 提名人声明时间为2024年7月15日[9]
浙商银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15 18:25
会议信息 - 浙商银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7月15日在杭州召开[1] - 应出席监事11名,实际出席10名,陈三联监事委托张范全监事出席并表决[1]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提名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和外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1] - 提名马晓峰、王君波为股东监事候选人,表决全票通过[1][2] - 提名高强等4人为外部监事候选人,表决全票通过[2] 后续安排 - 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 - 宋清华监事将在第七届监事会产生之日任期终止[3] 候选人情况 - 候选人未受过处罚,无禁止任职条件等且未持股[10]
浙商银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2024-07-15 18:25
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 - 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 - 不属于特定股东及其亲属[4] - 最近36个月无相关处罚和谴责[6]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3家[8] - 在浙商银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8] 候选人情况 - 许永斌有会计教授职称和5年以上全职会计岗经验[8] - 候选人已通过资格审查[9] 声明信息 - 声明时间为2024年7月15日[10]
浙商银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25 19:05
证券代码:601916 证券简称:浙商银行 公告编号:2024-026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 会议于2024年6月11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25日在杭州以现场结合通讯 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11名,实际出席监事11名,其中,宋清华监事 因工作安排视频参会,陈三联监事因工作安排电话参会。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通过《关于增补浙商银行第六届监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会议选举王君波、陈中为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督委员会委员,杜权为本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6 月 25 日 1 ...
浙商银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职工监事的公告
2024-06-21 18:25
人事变动 - 2024年6月21日浙商银行补选杜权、陈中为第六届监事会职工监事[2] 人员信息 - 杜权现任内控合规与法律部总经理,截至披露日未持股[7] - 陈中现任审计部总经理,截至披露日持有1.69万股A股、11万股H股[8][9] 合规情况 - 杜权、陈中与董监高及大股东无关联,无处罚惩戒等问题[7][9]
浙商银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A股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06-19 17:51
证券代码:601916 证券简称:浙商银行 公告编号:2024-024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A 股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股份类别 | 股权登记日 | 最后交易日 | 除权(息)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 --- | --- | --- | --- | --- | | A股 | 2024/6/25 | - | 2024/6/26 | 2024/6/26 |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 2024 年 6 月 12 日的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3 年度 2. 分派对象: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 0.164 元(含税) 相关日期 浙江恒逸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浙江永利 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本公司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