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黄金(06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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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黄金聘任高波为公司总裁
智通财经· 2025-10-31 22:34
董事会及执行董事委任 - 第九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包括王建华先生、高波先生、杨宜方女士、吕晓兆先生和赵强先生 [1] - 第九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为张旭东先生 [1] -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包括胡乃连先生、黄一平博士、李厚民博士和蒋琪博士 [1] - 所有董事任期自临时股东会批准之日起为期三年 [1] 董事会领导层任命 - 王建华先生获任为公司董事长 [1] - 高波先生、杨宜方女士及吕晓兆先生获任为公司副董事长 [1] 高级管理层变动 - 高波先生获聘任为公司总裁 [1] - 杨宜方女士将于2025年10月31日从公司总裁调任为执行董事兼副董事长 [1] - 赵强先生、周新兵先生、陈志勇先生获聘任为公司副总裁 [1] - 黄学斌先生获聘任为公司副总裁及财务总监 [1] 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安排 - 董淑宝先生获聘任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1] - 黄学斌先生获聘任为公司秘书(香港)及公司授权代表 [1] - 杨宜方女士获聘任为公司授权代表 [1] 企业管治提升 - 黄一平博士获委任为首席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25年10月31日生效,旨在采纳更高水准的企业管治 [1]
赤峰黄金(06693)聘任高波为公司总裁
智通财经网· 2025-10-31 22:28
董事会及高管构成 - 第九届董事会执行董事为王建华、高波、杨宜方、吕晓兆和赵强 [1] - 第九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为张旭东,独立非执行董事为胡乃连、黄一平、李厚民和蒋琪 [1] - 董事会选举王建华为董事长,高波、杨宜方及吕晓兆为副董事长 [1] 高级管理层任命 - 高波获聘任为公司总裁 [1] - 赵强、周新兵、陈志勇获聘任为公司副总裁 [1] - 黄学斌获聘任为公司副总裁及财务总监 [1] 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安排 - 董淑宝获聘任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1] - 黄学斌获聘任为公司秘书(香港)及公司授权代表 [1] - 杨宜方获聘任为公司授权代表 [1] 特定职务变动及生效日期 - 杨宜方将从公司总裁调任为执行董事兼副董事长,此调任自2025年10月31日起生效 [1] - 黄一平博士已获委任为公司首席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25年10月31日起生效 [1]
赤峰黄金(06693) - 截至二零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止月份之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
2025-10-31 22:14
股份数据 - 2025年10月底A股法定/注册股份1,663,911,378股,股本1,663,911,378元[1] - 2025年10月底H股法定/注册股份236,499,800股,股本236,499,800元[1] - 2025年10月底法定/注册股本总额1,900,411,178元[1] - 2025年10月底A股、H股已发行股份数同法定/注册数,无库存股[4] - A股和H股10月法定/注册、已发行股份数目均无增减[1][4]
赤峰黄金(06693) - 公司章程
2025-10-31 21:57
赤峰吉隆黃金礦業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十月 第三次經修訂之 章程 (於二零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在股東會以特別決議案通過採納) (本公司章程應以中文本為準,任何英文譯本不得更改或影響其解釋) 1 目 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經營宗旨和範圍 第三章 股份 第四章 股東和股東會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會 2 第一節 股份發行 第二節 股份增減和回購 第三節 股份轉讓 第一節 股東的一般規定 第二節 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 第三節 股東會的一般規定 第四節 股東會的召集 第五節 股東會的提案與通知 第六節 股東會的召開 第七節 股東會的表決和決議 第一節 財務會計制度 第二節 內部審計 第三節 會計師事務所的聘任 第一節 通知 第二節 公告 第一節 董事的一般規定 第二節 董事會 第三節 獨立董事 第四節 董事會專門委員會 第六章 高級管理人員 第七章 財務會計制度、利潤分配和審計 第十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一章 附則 3 第八章 通知和公告 第九章 合併、分立、增資、減資、解散和清算 第一節 合併、分立、增資和減資 第二節 解散和清算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維護赤峰吉隆黃金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股東 ...
赤峰黄金(06693) - 董事名单及其角色与职能
2025-10-31 21:55
公司信息 -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H股股份代号为6693[1] 董事会情况 - 公司董事会有执行董事5人、非执行董事1人、独立非执行董事4人[2] - 公司董事会下有4个专门委员会[3] - 2025年10月31日记录各董事在专门委员会的任职情况[3]
赤峰黄金(06693) - (1)董事会换届选举;(2)聘任董事长及副董事长;(3)本公司总裁变更;...
2025-10-31 21:53
董事会组成及任期 - 第九届董事会执行董事5人、非执行董事1人、独立非执行董事4人,任期三年[4][5] -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7][8] 管理层任命 - 王建华任董事长,高波等任副董事长,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一致[9][10] - 杨宜方调任执行董事兼副董事长,2025年10月31日生效[12] - 赵强等4人被聘为副总裁,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一致[13][14][15][17] - 董淑宝被聘为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一致[21] - 黄学斌任公司秘书(香港)及授权代表,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一致[23] - 杨宜方任公司授权代表,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一致[24] 其他任命 - 黄一平2025年10月31日起任首席独立非执行董事[26]
赤峰黄金(06693) - 赤峰黄金关於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
2025-10-31 21:02
公司治理 - 2025年10月31日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人员聘任[5] - 第九届董事会由十名董事组成,任期三年[6][13] 委员会成员 -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任为王建华,委员有高波等6人[8] - 审计委员会主任为黄一平,委员有张旭东和蒋琪[8] - 提名委员会主任为李厚民,委员有高波等4人[8]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为胡乃连,委员有高波等4人[8] 人员聘任 - 聘任高波为公司总裁,赵强等4人为副总裁,黄学斌兼任财务总监[9] - 聘任董淑宝为董事会秘书,黄学斌为公司秘书(香港)[9] - 聘任高飞为证券事务代表[11] - 聘任杜慧为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12] 人员履历 - 黄学斌2023年7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等职[20] - 董淑宝2022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1] - 高飞2025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21] - 杜慧2024年3月至今任公司审计部经理[23]
赤峰黄金(06693) - 赤峰黄金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31 20:56
董事会选举 - 2025年10月3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5] - 选举王建华先生为董事长[5][6] - 选举高波等三人为副董事长[7][8] - 选举产生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委员[9][10][11] 人员聘任 - 聘任高波先生为总裁[12][13] - 聘任赵强等为副总裁,黄学斌兼任财务总监[15][16] - 聘任董淑宝为董事会秘书,黄学斌为秘书(香港)[17][18] - 聘任高飞为证券事务代表[20][21] - 聘任杜慧为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22][23]
赤峰黄金(06693) - (1)2025年10月31日举行之2025年临时股东会投票表决结果;(2...
2025-10-31 20:50
股份情况 - 2025年10月31日已发行股份1,900,411,178股,含1,663,911,378股A股及236,499,800股H股[4] - 执行董事及拟委任执行董事分别在部分A股拥有权益,占已发行股本比例不同[4] - 773名股东持621,128,002股出席临时股东会,占已发行股份约32.68%[6] 议案表决 - 多项修订议案获高比例赞成票通过,含《公司章程》等[7] 选举结果 - 王建华、胡乃连当选相应董事,得票率不同[8] - 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委任多名董事,任期三年[11] 人员变动 - 毛景文博士及沈政昌博士离任独立非执行董事[11] 管理层现状 -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情况[13]
赤峰黄金(06693) - 赤峰黄金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2025-10-31 20:40
担保范围与管理 - 对外担保包括对控股子公司、子公司间及为第三方的保证、抵押等[7] - 公司持有控股子公司50%以上股份或能控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7] - 以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名义的担保均由公司统一管理[9] 担保对象与条件 - 不得为个人提供担保,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应要求反担保[10] - 可为符合条件的单位提供担保,不符合条件但风险小可审议提供[12] - 为控股、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其他股东原则上应按比例担保或反担保[12] 审议与披露 - 担保交易应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并及时披露[19] - 董事会权限内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9] - 多种情况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如单笔超净资产10%等[21][22] - 为关联方提供担保需经非关联董事审议并提交股东会[23] - 按《香港上市规则》不同比率需不同审议和公告[25] 风险应对 - 被担保方债务到期未履行还款义务,责任人应及时报告董事会[34] - 被担保方不能履约,应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通报董事会秘书[32] - 作为一般保证人,特定条件下不得先行承担保证责任[33] - 保证人为二人以上按份额担责,应拒绝承担超出份额外责任[34] - 未约定保证期间的连续债权保证,发现风险应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合同[35] - 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债权人未申报债权,应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36] 其他规定 - 应按规定履行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务[37] - 参与担保部门和责任人需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并提供资料[38] - 为联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和担保,资产比率合共超8%须公布资料[38] - 董事等未按规定操作造成损失,追究相关人员责任[40] - 发生违规担保行为,应及时披露、解除或改正并追究人员责任[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