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贝岭(600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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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贝岭(600171) - 2024 Q3 - 季度财报
2024-10-30 16:17
财务状况 - 公司总资产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均有所增加[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有所提升[4] - 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有所增长[2] - 公司2024年9月30日的货币资金为10.41亿元[12] - 公司2024年9月30日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为4.63亿元[12] - 公司2024年9月30日的应收账款为4.60亿元[12] - 公司2024年9月30日的存货为8.49亿元[12] - 公司2024年9月30日的投资性房地产为5.46亿元[12] - 公司2024年9月30日的商誉为7.31亿元[12] - 公司2024年9月30日的其他非流动资产为2.09亿元[12] - 公司2024年9月30日的应付账款为2.29亿元[12] - 公司2024年9月30日的应付职工薪酬为0.71亿元[12] 经营业绩 - 公司销售规模扩大,市场开拓取得进展,新产品逐渐上量[7][8] - 公司销售规模扩大,毛利增加[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大幅增长[7][8]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18.70亿元,同比增长30.7%[16]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净利润为2.39亿元,同比增长不适用[17]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为2.91亿元,同比增长12.9%[16]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销售费用为5,082万元,同比增长18.2%[16]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管理费用为5,528万元,同比下降9.6%[16]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财务费用为-1,933万元,同比下降39.9%[16]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其他收益为5,033万元,同比增长156.0%[16]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4,416万元,同比不适用[16] 现金流 - 本期为新项目备货增加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减少[8] - 2024年前三季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16.06亿元[19] - 2024年前三季度收到的税费返还为1.20亿元[19] - 2024年前三季度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2.82亿元[20] - 2024年前三季度支付的各项税费为3,344.75万元[20] - 2024年前三季度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为2.06亿元[20] - 2024年前三季度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为2,441.78万元[20] - 2024年前三季度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为1,825.27万元[20] - 2024年前三季度投资支付的现金为2.87亿元[20] - 2024年前三季度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为7,098.52万元[20] - 2024年前三季度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为2,883.10万元[20] 其他收益 - 新洁能股票公允价值变动产生收益[5] - 政府补助收入增加[5] - 化学品运输案赔款收入、房屋租赁违约金收入及定点帮扶捐赠等其他营业外收支[6] 股东情况 - 公司前10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中,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安中证全指半导体产品与设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持有872.70万股[10][11]
上海贝岭:上海贝岭监事会关于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4-10-30 16:17
财报情况 -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规定[2] -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规定,能反映公司财务等状况[2] - 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违反保密规定[2] 决策 - 同意公司按时披露《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2]
上海贝岭: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10-29 16:55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于 2024年10月29日在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 810 号附楼三楼多功能会议室召开。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委托,指派经办律师出 席会议见证。 本所律师遵照《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执业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和《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出具本法律意 见书。 本所律师系根据对事实的了解和对法律的理解,在对所有相关文件、资料和 信息进行核查判断的基础上,依法对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发表法律意见。本所 律师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必备文件公告。本所律师保证 本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并愿意为此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
上海贝岭:上海贝岭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0-29 16:55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10月29日在上海徐汇区召开[2] - 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3605人[2] - 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187727422股,占比26.4806%[2] 表决情况 - 《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预案》A股同意票187094976,比例99.6631%[3] - 《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预案》A股同意票187127676,比例99.6805%[3] 人员出席 - 公司6位在任董事全部出席,3位在任监事出席2人[2] 律师见证 - 见证律师事务所为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5] - 律师见证结论为大会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5]
上海贝岭:华大半导体有限公司关于对上海贝岭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征询的复函
2024-10-28 19:21
股价表现 - 上海贝岭股票2024年10月24 - 28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20%[1] 信息披露 - 截至2024年10月28日,华大半导体无应披露未披露重大信息[1]
上海贝岭:上海贝岭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4-10-28 19:21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代码:600171 证券简称:上海贝岭 公告编号:临 2024-050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控股股东华大半导体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中国电 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均不存在涉及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 10 月 25 日、10 月 28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属 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及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函核实、确认,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其它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股票二级市场的交易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10 月 25 日、10 月 28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收 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 ...
上海贝岭: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对上海贝岭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征询的复函
2024-10-28 19:21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对上海贝岭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征询的复函 因你公司股票于 2024年10月24日、10月25 目、10月 28 日连续 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已构成股票交 易异常波动。现就你公司向我公司征询事宜答复如下: 截至 2024年10月28日,我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 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 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 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中国 中 在限公司 4年 10月 28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函复。 ...
上海贝岭:上海贝岭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4-10-22 18:46
股价情况 - 公司股票2024年10月21 - 22日连续2日收盘涨幅偏离值累计超20%,属异常波动[2][3][9] 公司现状 - 近期日常经营及外部环境未变,无应披露未披露重大信息[4][5] - 未发现影响股价重大报道或传闻,未涉热点概念[7] 交易情况 - 董监高、控股股东及实控人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8] 提醒与声明 - 提醒投资者注意交易风险,理性投资[9][10] - 信息以指定网站和媒体公告为准[10]
上海贝岭:华大半导体有限公司关于对上海贝岭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征询的复函
2024-10-22 18:46
特此函复。 -1- 华大半导体有限公司 关于对上海贝岭股票异常波动征询的复函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 因你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10 月 21 日、10 月 22 日连续 2 个 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按照《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已构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现就你 公司向我公司征询事宜答复如下: 截至 2024年10月22日,我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 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 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 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
上海贝岭: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对上海贝岭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征询的复函
2024-10-22 18:46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 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4 年 10月22 日 关于对上海贝岭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征询的复函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 因你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10 月 21 日、10 月 22 日连续 2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按照《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已构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现就你公司向我公司征询事宜答复如下: 截至 2024年10月22日,我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 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 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 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特此函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