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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晟有色(600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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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晟有色: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1-17 17:41
证券代码:600259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公告编号:2023-044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1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30,200,895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 | 份总数的比例(%) | 38.70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喜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11 月 1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番禺区汉溪大道东 386 号广晟万博城 A 塔 ...
广晟有色(600259)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3-10-31 00:00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与政府补助 - 本报告期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为839.12万元,年初至报告期末为651.20万元;本报告期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73.88万元,年初至报告期末为1600.65万元[4] 股东信息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51851户,广东省稀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29亿股,占比38.45% [7] 资产负债关键指标变化 - 2023年9月30日货币资金为10.59亿元,较年初10.09亿元有所增加;应收账款为4.17亿元,年初为1.01亿元[10] - 2023年9月30日存货为31.62亿元,年初为26.34亿元;流动资产合计为55.53亿元,年初为40.72亿元[10] - 2023年9月30日长期股权投资为9.41亿元,年初为8.27亿元;投资性房地产为397.38万元,年初为147.90万元[10][11] - 2023年9月30日固定资产为9.21亿元,年初为4.05亿元;在建工程为3.62亿元,年初为7.78亿元[11] - 2023年9月30日无形资产为9.30亿元,年初为10.21亿元;非流动资产合计为33.91亿元,年初为32.54亿元[11] - 2023年9月30日资产总计为89.44亿元,年初为73.26亿元;短期借款为19.95亿元,年初为9.18亿元[11] - 2023年9月30日应付票据为10.41亿元,年初为5.19亿元;合同负债为2.05亿元,年初为3.01亿元[11] - 2023年9月30日流动负债合计为40.35亿元,年初为29.77亿元[11] - 2023年9月30日公司负债合计50.02亿元,较2023年1月1日的37.60亿元有所增加;所有者权益合计39.42亿元,较2023年1月1日的35.65亿元有所增加[50] 营业收入与成本 - 2023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收入为155.62亿元,2022年前三季度为183.75亿元[13] - 2023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成本为154.45亿元,2022年前三季度为180.79亿元[13] - 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为155.62亿元,同比减少15.30%;本报告期营业收入为44.18亿元,同比减少30.41%[58] 利润指标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432.86万元,同比增长154.25%;年初至报告期末为1.66亿元,同比下降21.65%[17] - 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为0.19元/股,同比增长137.50%;年初至报告期末为0.49元/股,同比下降27.94%[17] - 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营业利润为1.77亿元,2022年同期为2.89亿元;净利润为1.75亿元,2022年同期为2.19亿元[54] 资产负债变动原因 - 应收账款变动比例为314.04%,主要因报告期内赊销货款未结算[19] - 应收款项融资变动比例为359.91%,主要因报告期通过银行承兑汇票结算的业务增加[19] - 预付款项变动比例为1081.30%,主要因报告期预付购货款未结算收货[19] - 存货变动比例为20.03%,主要因报告期内加大生产销售规模增加存货储备[19] - 短期借款变动比例为117.26%,主要因报告期内增加融资额[19] - 应交税费变动比例为69.94%,主要因报告期末应交企业所得税及资源税增加[45] - 其他应付款变动比例为 -45.20%,主要是子公司引入投资者的投标保证金计入股东权益所致[45]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变动比例为 -61.62%,主要是报告期归还国开行3.5亿元长期借款所致[45] - 其他流动负债变动比例为50.40%,主要因报告期末未终止确认的票据增加[45]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变动比例为 -89.63%,主要是报告期内支付内退人员薪酬所致[45] - 专项储备变动比例为192.93%,主要是报告期计提专项储备所致[45] - 营业外收入变动比例为1164.45%,主要是报告期内确认收取的违约金、无需支付的款项所致[45] 现金流量 - 2023年前三季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165.29亿元,2022年同期为200.79亿元[28] - 2023年前三季度收到的税费返还为1382.04万元,2022年同期为1114.39万元[28] - 2023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8.69亿元,2022年同期为 -14.98亿元[30] - 2023年前三季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2.07亿元,2022年同期为 -5.47亿元[30] - 2023年前三季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99亿元,2022年同期为14.99亿元[31] - 2023年前三季度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为319.24万元,2022年同期为429.62万元[31] - 2023年前三季度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 -7296.06万元,2022年同期为 -5.41亿元[31] 递延所得税 - 2023年1月1日递延所得税资产为5662.40万元,较2022年12月31日增加325.41万元[37] - 2023年1月1日递延所得税负债为826.16万元,较2022年12月31日增加325.41万元[37] 会计准则执行 -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对报告期期初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31] 其他损益项目 - 本报告期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为31,394.35元,年初至报告期末为93,158.50元[60] - 本报告期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为1,455,643.17元,年初至报告期末为4,662,261.96元[60] - 本报告期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为1,095,618.56元,年初至报告期末为41,478,537.69元[60] - 本报告期所得税影响额为1,462,663.57元,年初至报告期末为7,264,543.23元[60] - 本报告期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为2,471,703.83元,年初至报告期末为8,891,334.56元[60] - 本报告期合计金额为7,778,247.83元,年初至报告期末为52,596,520.00元[60]
广晟有色: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30 17:13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 2023-042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 2023 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 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如实地反映了公司 本期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3、参与三季报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无损 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和监事保证本报告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 1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2023 年第六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 议通知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出 席监事 5 名,实际出席监事 5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华伟先生召集 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会议作出决议如 ...
广晟有色: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2023-10-30 17:13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2023年10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独立董 事行为,提高公司独立董事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以及《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应当遵守本办法的规定。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 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 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 的董事。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并应 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公 司章程》和本办法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 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 ...
广晟有色: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30 17:11
一、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 年第三 季度报告》。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摘要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 2023-041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 2023 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3 年第六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 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 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会议由董事长张喜刚先生召集并主持, 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二、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
广晟有色:独立董事意见
2023-10-30 17:11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 为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一、《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黄洪刚先生不存在《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且禁入 尚未解除的情形; 2.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方式和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签名: 杨文浩 曾亚敏 尤德卫 二○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3.同意提名黄洪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同 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此页无正文,为《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的签署页) ...
广晟有色: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0-30 17:11
证券代码:600259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公告编号:2023-043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 年 11 月 17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番禺区汉溪大道东 386 号广晟万博城 A 塔写字楼 37 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11 月 17 日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至 2023 年 11 月 1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 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 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 会议审议事项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1月1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 统 一、 召开 ...
广晟有色: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诉讼案件结果的公告
2023-10-19 16:25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 2023-039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诉讼案件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当事人 (二)诉讼事由 1 (二)因被告近年来生产困难、企业负债高、流动资金匮乏,经 双方协商同意,被告确认于 2026 年 12 月 31 日前偿还上述款项,分 期还款计划如下: 1.被告在签订调解协议前,向原告先行支付 60 万元相关费用, 双方再行签订调解协议; 2.被告于 2024 年 3 月 31 日、6 月 30 日、9 月 30 日、12 月 31 日前向原告各支付 150 万元,合计为 600 万元; 3.被告于 2025 年 3 月 31 日、6 月 30 日、9 月 30 日、12 月 31 日前向原告各支付 250 万元,合计为 1000 万元; 2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法院已调解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本公司子公司广东省南方稀土 储备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储备公司")为本案 申请人 涉案 ...
广晟有色: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3-09-18 16:52
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广晟有色"或"公司")的委托,指派卢润姿律师、张慧雯律师(以下简称"本 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 大会规则》")及《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大会表决程 序、表决结果等事宜进行了审查,现发表本法律意见书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法律意见书 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关于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 一 ) 公 司 董 事 会 已 于 2023 年 8 月 31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s://www.sse.com.cn)上刊登了《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