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顺醋业(60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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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顺醋业: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间接控股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3-10-18 15:34
关于间接控股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 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8 日收到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镇江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控集团")发 来的通知,按照镇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镇江市国 资委")《关于将国控集团 100%股权无偿划转至镇江产投的通知》(镇国资产〔2023〕 29 号),镇江市国资委将国控集团 100%股权无偿划转至镇江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产投")。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0 日披露了《江苏恒顺 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间接控股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免于发出要约的提示性 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54)、《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于 2023 年 10 月 13 日披露了《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江苏 中坚汇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法律意见书》、 《江苏中坚汇律师 ...
恒顺醋业: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0-17 18:41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徐经长 毛 健 史丽萍 2023 年 10 月 16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江苏恒顺醋业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基于独 立判断,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作为基石投资者参与认购锅圈食品(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香港首 次发行股份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作为基石投资者参与认购锅圈食品(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香港首次公开 发行股份,有助于公司拓展投资渠道,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未来发展创造 有利条件,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与公司利益。本次投资与关联方形成共同投资, 交易价格按照全球发售价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 ...
恒顺醋业: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基石投资者参与认购锅圈食品(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香港首次发行股份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2023-10-17 18:38
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基石投资者参与认购锅圈食品(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香港首次发行股份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江 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顺醋业"或"公司")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对恒顺醋业 作为基石投资者参与认购锅圈食品(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香港首次发行股份暨关 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尽职调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及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欣鑫(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鑫香港") 拟作为基石投资者参与认购锅圈食品(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锅圈食 品"或"发行人")香港首次公开发行股份,认购总金额不超过 1,000 万美元, 其中公司认购金额不超过 650 万美元,欣鑫 ...
恒顺醋业: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为基石投资者参与认购锅圈食品(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香港首次发行股份暨关联交易公告(3)
2023-10-17 18:38
●投资标的及认购金额: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 资者")拟与关联方欣鑫(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鑫香港""投资者") 作为基石投资者认购锅圈食品(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锅圈食品") 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首次公开发行的股份, 预计认购金额不超过 1000 万美元,其中公司认购金额不超过 650 万美元,欣鑫 香港认购金额不超过 350 万美元,该等金额不包括经纪佣金、香港联交所交易费、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香港证监会")交易征费、财务汇 报局交易征费等。 证券代码:600305 证券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 2023-058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为基石投资者参与认购锅圈食品(上海)股份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 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有限公司香港首次发行股份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 ...
恒顺醋业: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3-10-17 18:38
本次作为基石投资者参与认购锅圈食品(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香港首次发行 股份,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未来发展创造有利条件。本次投资 与关联方形成共同投资,交易价格按照全球发售价确定,定价公允、合理,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战备发展方向及公司利益,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江苏 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恒顺醋业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 态度,基于独立判断,就公司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 事前审核,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作为基石投资者参与认购锅圈食品(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香港首 次发行股份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徐经长 毛 健 史丽萍 2023 年 10 月 11 日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恒 ...
恒顺醋业: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
2023-10-17 18:38
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 2023-055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到期日:2023 年 10 月 16 日,该产品类型:本金保障型。具体情况详见《江苏恒顺醋业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01)。 2023 年 10 月 17 日,公司赎回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智安盈系列【1093】期收益 凭证(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凭证),收回本金人民币 5,000 万元整,取得收益 745,000 元,实际年化收益率 2%。 三、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一、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1.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并 经于 2022 年 6 月 13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 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金 ...
恒顺醋业: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17 18:38
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 2023-057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共同作为基石投资者参与认购锅圈食品(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香港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交易价格按照全球发售价确定,定价公允、合理,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 过 650 万美元作为基石投资者参与认购锅圈食品(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香港首次公开发 行股份。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八日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16 日以通 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3 年 10 月 11 日以书面、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 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加 ...
恒顺醋业: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资设立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的公告
2023-10-17 18:38
证券代码:600305 证券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 2023-056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资设立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与国金证券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 "中信银行")签署《国金资管鑫进港慧 6 号(QDII)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 理合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国金资管鑫进港慧 6 号(QDII)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划(以下简称"资产管理计 划"、"资管计划"、"本计划"、"本单一计划")为权益类单一资产管理计划。本计划 的主要投资方向为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 市场挂牌交易的普通股、优先股、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经中国证监会 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在中国境内公开募集,以及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 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 ...
恒顺醋业:江苏中坚汇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法律意见书
2023-10-12 16:34
江苏中坚汇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江苏中坚汇律师事务所 关于 《江苏恒顺酷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1878 江苏中坚汇律师事务所 JIANGSU ZHONGJIANHUI LAW FIRM 联系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解放路二十二号经协大厦六楼 联系电话:(0511) 84448356; 传真:(0511) 84448356 二〇二三年 江苏中坚汇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之 法律意见书 【2023】苏中坚汇询字第 035 号 除特别说明外,本法律意见书中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 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 1 | > | | --- | --- | | | 1 | 第1页 | 释义 | | --- | | 第一部分 律师声明事项 | | 第二部分 正文 | | 一、收购人的主体资格 … | | (一) 收购人的基本情况 . | | (二) 收购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 (三)收购人最近五年内的处罚、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 | | (四)收购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 | (五) 收购人拥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及金融机构 5%以上权益的情况 | | (六) 收购人不存在《收 ...
恒顺醋业:江苏中坚汇律师事务所关于镇江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免于发出要约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2023-10-12 16:32
江苏中坚汇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江苏中坚汇律师事务所 关于 镇江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免于发出要约事宜 之 法律意见书 【2023】苏中坚汇询字第 036 号 二〇二三年 江苏中坚汇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 | | | 葵 √ 千人… | | --- | | 第一部分 律师声明事项 | | 第二部分 正文 | | 一、收购人的主体资格 . | | (一) 收购人的基本情况 . | | (二) 收购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 | (三) 收购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 ……………………………………………………………………………………………………6 | | 二、本次收购属于《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 | | (一) 本次收购的基本情况 | | (二) 免于发出要约的法律依据 | | 三、本次收购履行的法定程序 | | 四、本次收购的实施不存在法律障碍 | | 五、本次收购的信息披露 | | 六、收购人在本次收购过程中不存在证券违法行为 | | (一) 收购人前六个月内买卖恒顺酷业股票的情况… | | (二) 收购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前六个月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