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新农开发(600359)
icon
搜索文档
新农开发: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惠明
2024-03-28 20:16
(一)个人基本情况、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王惠明:男,汉族,1964 年 9 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执 业律师。曾任乌鲁木齐市第六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乌鲁木齐市律师协 会会长;现任新疆星河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法律顾问 委员会委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律师协会副会长、乌鲁木齐市律师协 会党委副书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官和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委员、新 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法院检察院法律顾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学会 理事、新农开发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的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 规定的独立性要求,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存 在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 个人影响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其他情形。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王惠明 作为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
新农开发: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3-28 20:16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公告编号:2024-012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关于 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 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财政部上述文件要求,公 司对现行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按规定的施行日期开始执行 上述会计政策。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 进行的相应变更,对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 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 ...
新农开发: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4-03-28 20:16
| | | 召开日期 | | | 议案名称 | 决议结果 | | --- | --- | --- | --- | --- | --- | --- | | 2023 | 年 | 2 月 | 9 | 日 | 1.《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全票通过 | | 2023 | 年 | 3 月 | 29 | 日 | 1.《关于计提 2022 年资产减值的议案》 | 全票通过 | | | | | | 2.《2022 |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 | | | 3.《2022 |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 | | | | 4.《2022 |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汇报》 | | | | | | | 5.《2022 | 年度新农开发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 | | | | | 6.《2022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 | | | | | 7.《2022 |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 | 2023 | 年 | 4 月 | 27 | 日 1.《2023 | 年第一季度报告》 | 全票通过 | | 2023 | 年 | 8 | 月 | 日 | 1.《2023 年度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4 | | | ...
新农开发: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3-28 20:16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一)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所")成 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 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 设有 32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 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 英国、新加坡等 36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 · 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 30年的 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2年 12月 31日,大信从业 人员总数 4027人,其中合伙人 166人,注册会计师 948人。注册会 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 公司续聘大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 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审核意见及独立意见。 二、20 ...
新农开发: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3-28 19:48
公司规模 - 大信所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拥有36家网络成员所[1]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从业人员总数4027人,合伙人166人,注册会计师948人[1] 风险保障 -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2亿元[2] 处罚情况 - 近三年受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3] - 40名从业人员受行政处罚6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9人次、自律监管措施7人次[3] 人员信息 - 项目合伙人郭春俊等近三年未受各类处罚[4] - 大信所及相关人员不存在违反独立性要求情形[5] 审计合规 - 2023年度审计未发现大信所违反保密要求行为[8]
新农开发: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2024-03-28 19:48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54,847.05万元,上年度64,747.80万元[9] - 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项目金额1,912.21万元,上年度1,368.73万元[9] - 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52,934.85万元,上年度63,379.07万元[10] 审计情况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3月28日出具审计报告[3] - 认为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符合规定,公允反映情况[6]
新农开发: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4-03-28 19:48
经公司独立董事自查及董事会核查独立董事在公司的履职情况, 董事会认为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均具备胜任独立董事岗位的资格。独立 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 任职,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与公司存在重大的持 股关系,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关系或提供财 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关系。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 的要求。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 等要求,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胡本源、王惠明、韩路的独立性情况进 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合有限公司董事会 新疆塔里 ...
新农开发: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2024-01-31 17:51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公告编号:2024-002 被担保人名称:阿拉尔市西北兴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西北兴业")(历史名称:阿拉尔市西北兴业城市建设投资有限 公司、阿拉尔市西北兴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累计为西北兴业提供担保金额为 20000 万元。截至 本公告日,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 万元。 反担保情况:公司与贷款银行签署担保协议时,与西北兴业签署《信用反 担保合同》。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一、担保进展情况概述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与阿拉尔市西北兴业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提供互相担保暨交易的议 案》,同意公司为西北兴业提供 20,000 万元银行贷款担保额 ...
新农开发: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4-01-31 17:51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公告编号:2024-003 号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南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疆能源") (历史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累计为南疆能源提供担保金额为 19,957.00 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1,978.99 万元。 反担保情况:公司与贷款银行签署担保协议时,均与南疆能源签署《信 用反担保合同》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进展情况概述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互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关联方南疆能源提供 1.5 亿元银行贷款担保额度,且南 疆能源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
关于对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2024-01-18 17:21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证公监函〔2023〕0275 号 关于对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当事人: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A 股证券简称:新农开 发,A 股证券代码:600359; 陈争跃,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财务总监; 张春疆,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 书。 经查明,2023 年 12 月 12 日,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关于新增关联方并追加调整 2023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公告》称,公司 2023 年 1-10 月实际发 生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金额合计 3841.87 万元,约占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 6.03%,其中包括与前期未预计的关联方开展关联交易 904 万元,但公司未及时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直至 2023 年 12 月才补充审议并披露。 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信息披 露义务。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1 8 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2.1.1 条、第 6.3.6 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