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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开发: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0-25 19:01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包含)三名董事组 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 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 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 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 补足委员人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 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 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 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 ...
新农开发: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内控制度
2023-10-25 19:01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内控制度 第一条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公司的财产安全, 防范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 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质押。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 银行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保函等担 保。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适用本制度,公 司为所属子公司担保视同对外担保。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 或股东大会批准,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 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五条 公司为对外提供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 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公司对外担保时应当 采取必要措施核查被担保人的资信状况,并在审慎判断被担 保方偿还债务能力的基础上,决定是否提供担保。 第六条 公 ...
新农开发: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0-25 19:01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 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包含)三名 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 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 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 ...
新农开发: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10-25 19:01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 ,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 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 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 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包含)三名董事组 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 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 司董事长担任,负责召集并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 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自 ...
新农开发: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3-10-25 19:01
1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信 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及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引》(以 下简称《指引》)及《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董事会保证制度 的有效实施,确保公司相关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公平性,以及 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章 公司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达到证券监管部门关于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标准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将可能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 种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在规定 时间内,通过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 ...
新农开发: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展战略管理制度
2023-10-25 19:01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发展战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公司提高发展战略的科学性和执行力, 防范发展战略制定与实施中的风险,规范公司战略规划管理 工作,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 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六条 发展目标的制定 1.公司在制定发展目标过程中,要综合考虑宏观经济政 策、国内外市场需求变化、技术发展趋势、行业及竞争对手 状况、可利用资源水平和自身优势与劣势等影响因素。 2.发展目标作为指导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准绳,通常包 括:盈利能力、生产效率、市场竞争地位、技术领先程度、 生产规模、组织结构、人力资源、用户服务、社会责任等。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发展战略,是指公司在对现实状况 和未来趋势进行综合分析和科学预测的基础上,制定并实施 的长远发展目标与战略规划。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公司总部及分、子公司(含 "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发展战略的制定 第四条 发展战略的编制原则及依据 1.发展战略的编制原则:公司制定发展战略遵循公司价 值最大化的原则。 ...
新农开发: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0-25 19:01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和本细则规定的 职责范围履行职责独立履行职权,不受公司任何其他部门和 个人的非法干预。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 本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包含)三名董事组 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二分之一,且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 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 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 生。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 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审计委员会工作。审计委员会主 任委员(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当召集人不能或无 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召集人 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 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董事会指定一名 委员履行召集人职责。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 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五至第七条 ...
新农开发: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0-25 18:54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公告编号:2023-055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11 月 10 日 至 2023 年 11 月 10 日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 年 11 月 10 日 00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新疆阿拉尔市军垦大道东 75 号领先商业写字楼 12 楼新农开发董 事会会议室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1月1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 ...
新农开发: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3-10-25 18:02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编号:2023—052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八次监事会 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以 通讯方式发出。公司 5 名监事参加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议 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对部分应收款项核销的议案》;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本次核销资产事 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规定,同意本次核销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 2023 年度三季报进行了认真仔细地审核,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 2023 年度三季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 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3 年三季 ...
新农开发: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对部分应收款项核销的公告
2023-10-25 18:02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对部分应收款项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编号:2023—053 四、独立董事意见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5 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对部分应收款项核销的议案》,同意公司拟核销资产 2,441,011.25 元。现 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资产核销概况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管理,防范财务风险,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 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根据《中央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工 作规则》《国有资产损失认定工作规则》《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管理制度, 公司对部分账龄较长、确认已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予以核销。具体情况如下: | | | | | | | | 是否 | | --- | --- | --- | --- | --- | --- | --- | --- | | | | | 债务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