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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源(60040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6 19:19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基本原则及目的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 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 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 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 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公司治理,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交流, ...
动力源(600405)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8-26 19:19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 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以及其 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本制度遵循的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 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关的资料,按 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报 ...
动力源(600405)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6 19:19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2 修订)》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 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 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条规定的应当召开 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具体情形如下: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审计委 ...
动力源(60040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26 19:19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并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公司独立董事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制度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第二章 任职资格与任免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且至少包括一 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审计、提名等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应当在审 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中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着相关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五条 ...
动力源(600405)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26 19:19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 一 章 总 则 (一)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 9 (一)购买或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有息或者无息借款、委托贷款等); (四)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五)租入或租出资产; (六)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七)赠与或受赠资产; (八)债权、债务重组; (九)签订许可协议; (十)转让或者受让研发项目; (十一)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等); (十二)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十三)销售产品、商品; (十四)提供或接受劳务; (十五)委托或受托销售; (十六)存贷款业务; (十七)与关联人共同投资; (十八)其他通过约定可能引致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 (十九)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属于关联交易的事项。 第三条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应当将其与本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及时告知本公司,并由公司报上海 证券交易所备案。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
动力源(60040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6 19:19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职责: (一)研究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 (二)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 会根据上述第四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事务,负责提供公司 有关经营方面的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负责筹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 1 / 4 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 ...
动力源(60040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8-26 19:19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上述意向书或协议的内容或履行情况发生重大变更、或者被解除、终止的,应当 及时报告变更、或者被解除、终止的情况和原因; 动力源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1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 工作,明确公司内部各部门和各分支机构的信息收集与管理办法,保证公司及时、 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根据《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第三条 公司各部门及各分子公司对可能发生或发生本制度规定的重大信息事项应及时 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预报和报告。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及各分子公司应在以下任一时点最先发生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或证 券事务代表预报本部门范围内或本(分子)公司可能发生的重大信息: 1、部门或分(子)公司拟将该重大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时; 2、有关各方就该重大事项拟进行协商或者谈判时; 3、部门、分公司负责人、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知道或应 ...
动力源(600405) - 关于取消监事会及监事设置、不再实施《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2025-08-26 19:19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及监事设置、不再实施《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编号:2025-076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第 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及监事设置、不再实施<监事 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 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的相关职权,公司取消监事会 及监事设置,《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不再施行。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7 日 ...
动力源(600405)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办法
2025-08-26 19:19
第一条 为加强对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 办理程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并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 其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公司章程确认担任重要职务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 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上述主体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 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 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 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 应当将其买卖计划以书面方式提前 ...
动力源(600405) - 对外担保管理规定
2025-08-26 19:16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制度 第一章 前言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行为, 控制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及《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的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系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权 人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 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所述对外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担保形式包括 保证、抵押及质押。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第五条 子公司在对外担保事项递交其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之前,应提前 5 个 工作日向公司进行书面申报,并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做出决议当日书面通知公司董 事会办公室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 担保风险。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决策权限 第七条 对外担保事项必须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第八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