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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国化工(600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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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国化工:控股股东关于六国化工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函
2024-11-21 16:52
信息披露 - 公司及控股股东无应披露未披露重大信息[1] 资产注入 - 公司无将全国第二大硫铁矿注入上市公司计划[1] 股票交易 - 公司及控股股东在股票异常波动期未买卖公司股票[1]
六国化工连收3个涨停板
证券时报网· 2024-11-21 09:33
公司表现 - 六国化工盘中涨停,已连收3个涨停板,截至9:25,该股报6.49元,换手率0.46%,成交量239.92万股,成交金额1557.08万元,涨停板封单金额为9.09亿元 [1] - 连续涨停期间,该股累计上涨33.26%,累计换手率为17.74% [2] - 最新A股总市值达33.85亿元 [3] 融资情况 - 两融数据来看,该股最新(11月20日)两融余额为1.44亿元,其中,融资余额1.44亿元,较前一个交易日增加134.67万元,环比增长0.95%,近3日累计增加355.76万元,环比增长2.54% [3] 龙虎榜数据 - 龙虎榜数据显示,该股因日涨幅偏离值达7%上榜龙虎榜1次,买卖居前营业部中,营业部席位合计净买入2234.48万元 [3]
六国化工:六国化工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10-25 16:19
会议安排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于11月26日15:00 - 16:00举行[2] - 投资者可在11月19日至25日16:00前预征集提问[2] - 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召开[3][5] 参与信息 - 参加人员有董事长陈胜前、董事兼总经理马健等[6] - 投资者可在11月26日15:00 - 16:00在线参与[6]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是六国化工证券部,电话0562 - 2170536,邮箱641610207@qq.com[7] 报告情况 - 公司已于2024年10月26日发布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2]
六国化工(600470) - 2024 Q3 - 季度财报
2024-10-25 16:19
营业收入与净利润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17.57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9.60%[2] - 公司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为48.17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8.48%[2]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收入为48.17亿元,同比下降8.48%[1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99.85万元人民币,不适用同比增减[2]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净利润为67,012,964.18元,同比增长434.7%[14]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369,589.05元,去年同期为-11,416,633.84元[14] 资产与负债 - 公司总资产为67.3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3.92%[3] - 公司2024年9月30日资产总计为6,736,845,938.26元,较2023年底增长13.9%[10] - 公司2024年9月30日货币资金为1,425,293,385.09元,较2023年底增长39.4%[9] - 公司2024年9月30日应收账款为207,507,643.83元,较2023年底增长6.6%[9] - 公司2024年9月30日存货为1,554,548,107.38元,较2023年底增长27.7%[10] - 公司2024年9月30日流动资产合计为3,516,293,279.75元,较2023年底增长24.5%[10] - 公司2024年9月30日固定资产为2,278,598,571.77元,较2023年底下降4.6%[10] - 公司2024年9月30日在建工程为388,760,843.26元,较2023年底增长95.9%[10]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长期借款为5.86亿元,同比增长33.62%[11] 股东权益与股东信息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8.5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28%[3]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8.51亿元,同比增长2.28%[12]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少数股东权益为2.59亿元,同比增长86.58%[12]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52,673人[7] - 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106,891,744股,占比20.49%[7] - 万华化学集团电池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持股26,080,000股,占比5.00%[7] 现金流量 -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43亿元人民币,不适用同比增减[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43,340,627.28元,去年同期为-33,866,552.36元[1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4,559,353.11元,去年同期为-263,877,638.55元[1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3,870,574.62元,去年同期为220,618,148.26元[15]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3,937,149,039.27元,同比下降10.2%[15]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3,470,913,396.40元,同比下降17.3%[15]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275,724,408.74元,同比下降4.6%[15]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917,844,367.21元,同比增长21.5%[15] 非经常性损益 - 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政府补助为851.91万元人民币[4] - 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合计为784.62万元人民币[5] - 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15.23万元人民币[2] 财务费用与研发费用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为1.57亿元,同比增长8.66%[13]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财务费用为4237.87万元,同比增长77.89%[13] 合同负债与应付项目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合同负债为3.49亿元,同比下降18.85%[11]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应付职工薪酬为2718.71万元,同比下降7.19%[11]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应交税费为1943.95万元,同比下降45.02%[11] 净资产收益率 - 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0.44%,同比增加1.62个百分点[3]
六国化工:六国化工2024年前三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2024-10-25 16:19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3 号——行 业信息披露》其《第十三号——化工》、《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 2024 年 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的要求,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现将 2024 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二、 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主要产品 | 年 2024 1 9 售价(元/吨) | 至 | 月平均 | 2023 | 年 | 1 至 售价(元/吨) | 9 月平均 | 变动比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磷酸二铵 | | | 3,525.41 | | | | 3,242.36 | | 8.73 | | 复合肥 | | | 2,421.18 | | | | 2,594.61 | | -6.68 | | 磷酸一铵 | | | 3,353.83 | | | | 3,152.86 | | 6.37 | 股票简称:六国化工 股票代码:600470 公告编号:2024-047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前三 ...
六国化工:六国化工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2024-09-30 15:37
业绩相关 - 2024年9月29日公司收到政府补助247.00万元[4] - 补助占2023年度归母净利润(2275.16万元)的10.86%[4] - 补助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以审计结果为准[6] 补助信息 - 补助属与收益相关,名称为重要物资储备贴息资金[4][5]
关于对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2024-09-18 17:21
关联交易 - 2023年4月6日公司将鑫泰化工2403.69万元债权转让给华兴化工[1] 违规处理 - 公司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上交所予以监管警示[3] 整改要求 - 公司及董监高整改,排查隐患,制定措施并提交报告[3]
关于对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4-09-10 20:05
关联交易 - 2023年4月6日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1] - 公司将对鑫泰化工2403.69万元债权转让给华兴化工[1] 监管措施 - 公司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安徽证监局2024年9月2日发警示函[1][3] - 不服监管可60日申请复议、6个月诉讼,期间措施不停止执行[2]
关于对邢金俄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2024-09-10 20:05
业绩相关 - 2023年4月6日六国化工转让对鑫泰化工2403.69万元债权给华兴化工[1] 监管情况 - 安徽证监局决定对董秘采取监管谈话措施并计入诚信档案[2] - 要求董秘于2024年9月25日10时到安徽证监局接受监管谈话[2] - 不服监管措施可60日内向证监会复议或6个月内向法院诉讼[2]
六国化工:六国化工关于公司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2024-09-09 17:58
股票简称:六国化工 股票代码:600470 公告编号:2024-045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人员于近日收 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以下简称"安徽证监局")出具的 根据《信披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 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应深刻吸取教训, 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类似违法行为再 1 次发生。 如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 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 不停止执行。" 《关于对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 54 号)、《关于对邢金俄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2024〕55 号),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主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