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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邮科技(600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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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邮科技:湘邮科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书
2024-03-29 20:19
一、《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我们认为:公司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 意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湖南湘邮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认真审 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 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分配、结构及兑现等内容符 合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对该办法无异议。我们同意《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五、《关于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 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管理、经营业绩考核管理、 薪酬管理等内容符合相关任 ...
湘邮科技: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2024-03-29 20:19
关于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目 录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审计了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邮科技")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 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及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利润表及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 表及现金流量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4年3月28日签署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安部、国资委、中国银保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 -- 上市 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要求,湘邮科技编制了后附的 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湘邮科技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汇总表所载信息与已审计财务报表进行复核。经复核,我们认为,湘邮科技 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保持了一致。除复核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信 息执行额外的审计或其他工作。 为了更好地理解湘邮科技 2023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 ...
湘邮科技: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3-15 19:18
证券代码:600476 证券简称:湘邮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3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8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68,428,620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 | 份总数的比例(%) | 42.4837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董志宏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4人,董事冯红旗、胡尔纲、马占 ...
湘邮科技: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3-15 17:34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了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进行现场律师见证,并发表 本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一)本所律师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 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 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 ...
湘邮科技: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财务总监退休辞职及聘任的公告
2024-03-08 16:41
股票简称:湘邮科技 证券代码:600476 公告编号:临2024-012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财务总监退休辞职及聘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财务总监退休辞职情况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 收到财务总监刘朝晖女士递交的辞职报告。刘朝晖女士因达到法定退 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刘朝晖女士的辞职报 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去上述职务后,刘朝晖女士不再 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刘朝晖女士在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董事 会对刘朝晖女士为公司经营与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公司财务总监聘任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8 日在公司八楼会议室以现场+视频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会议以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的表决结果审 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总裁张华女 士提名 ...
湘邮科技:湘邮科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书
2024-03-08 16:41
人事变动 -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同意聘任刘明阳为财务总监[1] - 聘任程序规范,刘明阳具备任职资格[1]
湘邮科技: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03-05 20:17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二四年三月十五日 1 湘邮科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一、会议时间:2024年3月15日(星期五)14:30 二、会议地点: 北京丰台区南三环东路25号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分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表决方式:现场 (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 席)+网络。 五、议程: (一) 宣布大会开始 (二) 宣布到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和持有股份数,说明授权委托情况, 介绍到会人员 (三) 宣读会议须知 (四) 会议主要内容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五) 股东及授权股东代表发言、询问 (六) 董事会、高管相关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九) 计票人和监票人清点并统计现场表决票数,由监票人宣布现场表决结 (十) 2024 年 3 月 15 日 15:00 时收市后获取网络投票结果。工作人员将对 现场投票结果和网络投票结果进行核对,合并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十一)询问股东及授权股东代表对统计结果是否有异议 (十二)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三)相关 ...
湘邮科技: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2024-03-05 18:01
诉讼情况 - 公司为诉讼本诉原告、反诉被告,案件处二审判决阶段[2] - 涉案金额1698.18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3.46%[2] 判决结果 - 2024年3月4日收到二审判决,湘邮置业转移特定房产登记和车位使用权[6] -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等均由湘邮置业负担[7] 其他 - 本次判决不影响公司本期和期后利润,无应披露未披露重大诉讼[7][8]
湘邮科技:湘邮科技总裁工作实施细则(2024年2月)
2024-02-29 07:30
投资管理办法修订 - 公司投资管理办法于2013年4月19日通过,2019年4月28日第一次修订,2024年2月28日第二次修订[2] 投资范围与方式 - 公司投资包括对外和对内投资,方式有新设企业股权投资、收购兼并等八种[3][4] 投资决策机构 - 公司投资决策机构为股东大会、董事会、总裁办公会,重大投资需党委会先研究[7][8] 战略委员会职责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对重大投资融资和资本运作项目提建议[8] 资金来源 - 公司投资项目资金来源包括自有资金积累和借款等融资[12] 募集资金限制 - 公司募集资金中的超募资金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事项[12] 决策程序 - 公司投资决策程序分立项、调研和审核三阶段,逐级审核批准[14] 总裁决策权 - 总裁享有100万元投资决策权,超范围需报董事会批准[19] 交易审议批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指标占比低于50%或绝对金额不超规定,由董事会审议批准[19]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指标占比达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规定,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0] 项目调整审批 - 投资项目实施中方案调整致投资性质或金额变化需履行审批程序[20] 项目处置与收回 - 公司在六种情况下可处置投资项目[27] - 公司在四种情况下可收回投资项目[27] 委派人员规定 - 公司投资组建合作、合资公司需按持股比例确定委派人员人数[31] 财务管理 - 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对投资活动进行完整会计记录和详尽核算[34] - 公司投资的控股子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由公司委派[35] 信息披露 - 公司应按规定履行投资项目的信息披露义务[36] 异常情况界定 - 投资的公司收购资产或其他投资盈亏波动超已披露原预计金额30%及以上属异常情况[38] 异常情况处理 - 发生投资异常情况应先收集资料书面上报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40] 子公司报告事项 - 子公司对八类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公司[40] 责任追究 - 投资项目违规造成经济损失追究主管和直接人员行政与经济责任[42] - 投资项目相关人员违规造成严重损失追究行政与经济责任,构成犯罪移送司法[47] - 投资项目管理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后果追究行政与经济责任,构成犯罪移送司法[48] 制度执行与解释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44] - 本制度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45]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46]
湘邮科技: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相关制度的公告
2024-02-28 18:47
制度修订 - 2024年2月28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修订和制定[2] - 部分制度需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部分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4] 公司章程规定 - 特定情况下董事、监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8] - 兼任高管和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1/2[8] - 董事会成员中三分之一以上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8]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10] - 公司向独立董事提供资料保存至少10年[10]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0]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处理方式[10] - 任期届满前解除独立董事职务需特别披露[11] - 独立董事辞职致人数不足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11] 财务资助与分红 - 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特定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2] - 调整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 - 董事会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3] - 有盈利且满足条件下,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20%[14] - 未做现金利润分配预案或比例不足应披露原因并审议[14] - 现金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比例计算[14] 党建工作 - 公司设立党委,党委书记、董事长原则上一人担任[13] - 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多方面工作[12] - 坚持党的建设与企业改革发展“四同步”[12] -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发挥党组织选人用人作用[12] - 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12] - 党委在公司治理中有法定地位,重大事项先经党委研究[12]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足,公司60日内补选,原提名人或董事会90日内提名新候选人[1]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处理方式[4] - 董事会秘书整理会议记录送达董事,董事3日内签字送回[6] - 董事对会议记录有意见处理方式[6] - 年度内调整现金分红政策需说明合规透明情况[16] - 关联交易未尽事宜依相关制度执行[5] - 监事会配合信息披露工作,监督制度实施[18] - 董事会办公室发通知前征求意见形成提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