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动力(600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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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动力(600482) - 中国动力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5 18:31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 年 7 月修订修订) | | |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公司下属分、子公司负责人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 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原则;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五条 公司证券事务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 关的资料,按本制度的规定提出处理方案,并逐级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二章 责任追究的情形及考量因素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 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使年报 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 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年报信息披露指引、准则、通 知等,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 ...
中国动力(600482) - 中国动力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5 18:31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2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个月内披露[13]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审计[13] - 年度、中期报告记载公司基本情况等内容[14] - 季度报告记载主要会计数据等内容[16] 重大信息披露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30%立即披露[19] -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变化、股份质押等情况需披露[20][22][31] - 董高无法履职超3个月需披露[22] - 公司预计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及时预告[17] 信息披露职责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和报告编制等工作[9][15][30] - 定期报告经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审核[1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签署确认意见[17]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高信息披露职责[30] - 高级管理人员向董事会报告重大信息[30] 其他事项 - 重大重组股东等应告知董事会[31] - 持股5%以上股东报送关联人名单等[32] - 委托持股应告知委托人情况[33] - 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通知并披露原因[33] - 办法由董事会解释,自审议通过生效[35][36]
中国动力(600482) - 中国动力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5 18:31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7 月修订) | | |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 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 和本规则的规定; 1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 ...
中国动力(600482) - 中国动力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5 18:31
担保审议条件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21]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21]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21]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21]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21] - 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21] - 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21] 担保申请与审批 - 对外担保申请由财务部受理,被担保人应提前至少30日提交申请[15] - 董事会权限内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2] 担保合同签署与管理 - 担保合同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根据决议签署[27] - 财务部为对外担保日常管理部门,负责统一登记备案并建立对外担保台账[28] 担保后续管理 - 财务部需关注被担保人多方面情况,在担保到期前2个月通知被担保方[29] - 被担保人逾期等情况,公司查证后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30] - 同一债务多个保证人按份额担责,公司拒绝承担超出约定份额的担保责任[30] - 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债权人未申报债权,公司参与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追偿[30] - 被担保债务展期需公司继续担保视作新担保,重新履行程序[30] 信息披露 - 公司对外担保信息披露由董事会秘书负责,需披露多项总额[33]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工作日未还款等情况,公司及时了解并披露[33] 违规处理 - 董事等人员越权签担保合同致损失应赔偿[36] - 有关人员违规致公司损失,董事会视情节处罚,涉嫌犯罪移交司法[36]
中国动力(600482) - 中国动力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5 18:31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 年 7 月修订) | 第一章 总则 . | | --- | |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选任 . | | 第三章 董事会秘书的履职 . | | 第四章 附则 . |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规范董事会 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和惩戒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船舶 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董事会秘书工作岗位(包括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 人员),是董事会审查、评价董事会秘书工作成绩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对董事会秘书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 ...
中国动力(600482) - 中国动力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5 18:31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 年 7 月修订) | | |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 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 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生产经营负责人,负责贯彻 落实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设副总经理若干名,并视情况设立常 务副总经理,上述人员均由公司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四条 本细则适用范围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 经理、常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等。 第二章 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五条 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被提名担任公 ...
中国动力(600482) - 中国动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5 18:31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 年 7 月修订)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 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 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 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 ...
中国动力(600482) - 中国动力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办法(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5 18:31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办法 (2025 年 7 月修订修订) | 第一章 总则 . | | --- | |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1 | | 第三章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 | | 第四章 附则 . |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办法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所属各分、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证券市场价格可能产生较大 影响的内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报告、财务数据、正在策划或需 要报批的重大事项等。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外部信息使用人",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有权向公司要求报送信息的特定单位所涉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各级政府 主管部门等因工作需要须知悉相关信息的人员。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是信息对外报送的最高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负 责信息对外报送的监管工作,公司证券事务部负责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对外报送 信息的管理工作,公司各部门、所属分、子公司和相关人员应按本办法规定履行 对外报送信息的审核管理程序。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 ...
中国动力(600482) - 中国动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5 18:31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7 月修订) | 第一章 | 总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人员组成 | 1 | | 第三章 | 职责权限 | 2 | | 第四章 | 工作程序 | 3 | | 第五章 | 议事规则 | 4 | | 第六章 | 附则 | 5 |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 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 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
中国动力(600482) - 中国动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5 18:31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7 月修订) | | | | | |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 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 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 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 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 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