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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药药业(600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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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药药业:天津长实律师事务所关于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技术开发(委托)合同》之法律意见书
2023-09-06 16:46
天津长实律师事务所 关于 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签署 《技术开发(委托)合同》之 法律意见书 长实律见字(2023)第 58 号 CHANG SHI LAW FIRM 天津长实律师事务所 天津市河西区宾水道 11 号宾泰公寓 C-1801 电话: 022-28362635 传真: 022-28363638 CHANG SHI LAW FIRM 长实律师事务所 ChangshiLawFirm 目录 | 释义 > .. | | --- | | 리 言 . | | 正文 . | | 一、关于药业研究院的主体资格 . | | 二、关于药业研究院签署合同之主体资格合法性 | | 三、关于《技术开发(委托)合同》 . | | 四、结论意见 . | l 长实律师事务所 ChangshiLawFirm 天津长实律师事务所 关于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签署 《技术开发(委托)合同》之 法律意见书 释义 | 专用名词 | | | | --- | --- | --- | | 津药药业 | 指 | 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600488.SH) | | 药业研究院、交易对方 | 指 | 天津药业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 合同 | 指 | 津 ...
津药药业: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霍文逊)
2023-09-06 16:46
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现提名霍文逊先生为津药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 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 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津药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 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津 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 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 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 ...
津药药业: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书
2023-09-06 16:46
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书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之独立董事,对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议 案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根据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 业绩等情况,我们认为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有关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未有被中国 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其任职资 格合法。 选举徐华先生、郭珉先生、李书箱先生、徐晓阳先生、朱立 延先生、刘浩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 霍文逊先生、陈喆女士、边泓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选举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提名方式及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独立董事: 霍文逊 边泓 陈喆 2023 年 9 月 6 日 1 ...
津药药业: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边泓)
2023-09-06 16:46
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现提名边泓先生为津药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 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 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津药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 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津药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 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 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 ...
津药药业: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与天津药业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2023-09-06 16:46
●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湖北津药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津药")委托天津药业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药研院")开展 X23、X24、X25、X26、Y22 等五个项目的药学研究工作,双方 签署《技术开发(委托)合同》,金额合计为 1,530 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过去 12 个月内发生的与同一关联人及与不 同关联人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共计五次,金额为 4,180 万元,均已单独履行审批 程序。以上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将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结构,增强公司在制剂产品方面的技术实 力和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 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 一、 关联交易概述 证券代码:600488 证券简称:津药药业 编号:2023-061 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与天津药业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津药药业(600488) - 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加2023年度天津辖区上市公司半年报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情况公告
2023-09-06 16:46
说明会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3年9月5日13:30 - 16:50通过全景路演参加2023年度天津辖区上市公司半年报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 [2] - 董事长徐华、独立董事边泓、财务总监郑秀春、董事会秘书王春丽共同出席活动并与投资者互动交流 [3] 研发情况 - 2023年上半年公司研发费用约为8492.77万元,同比增长23.10%,今后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 [4] - 原料药方面在甾体和氨基酸药物领域开展技术研发,推进无菌原料药研制等进程;制剂方面推出符合欧美标准的高端制剂产品群 [11][12] 出口业务与市场布局 - 原料药产品销售覆盖全球70多个国家和地区,制剂产品甲泼尼龙片等已在美国市场商业销售,甲泼尼龙片连续两年在美国市场占有率排名第一,软膏出口至蒙古和尼日利亚 [5] - 未来实施大品种和创新品种战略,巩固和开发欧美高端市场,加速新品在新兴市场国际注册进度 [5] 主要产品情况 - 主要产品包括甾体激素类、氨基酸类和制剂,2023年上半年毛利水平均比同期有所增长 [6] - 旗下十余个产品通过一致性评价,多个产品获《药品注册证书》,部分为国内独家品种;多个皮质激素类原料药产品通过美国FDA认证,拥有十余个产品的CEP证书 [6] - 甲泼尼龙片2021 - 2022年在美国连续两年市场占有率排名第一;子公司金耀药业硫酸阿托品注射液市场排名领先;重酒石酸去甲肾上腺素等急抢救药品市场份额趋于前列;尤卓尔市场占有率占主导地位,2023年获“中国连锁药店最具合作价值单品”;子公司湖北津药部分单品国内市场占有率约10% - 20% [7][8] - 2023年上半年甾体激素类业务营业收入10.86亿元,同比增长17.98%,甾体激素原料药产品涵盖40余个品种,远销全球70余个国家和地区 [9] - 主要产品有40余个甾体激素原料药品、23个氨基酸原料药品种、17个剂型的制剂药品,2022年部分产品销售收入过亿,多款产品中选国家药品集中采购 [11] 战略布局 - 结合技术和客户需求,开发差异化产品,丰富外用制剂等创新产品,优化产品结构 [10] 其他情况 - 医药反腐有利于行业规范发展,公司守法合规经营,日常经营正常 [13] - 公司股价随市场波动,目前发展稳定,业绩持续增长 [14] - 2023年上半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超过3.13亿元,同比增长39.52%,现金流充裕 [15]
津药药业: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陈喆)
2023-09-06 16:46
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陈喆,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提 名为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药药业")第九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 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津药药业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 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 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如适用);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 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 1 / 4 指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