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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达建设(60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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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达建设(600512) -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1-09 16:00
担保审议规则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6]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6]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6]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6]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6] 担保额度调剂 - 获调剂方单笔调剂金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可进行担保额度调剂[8] - 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70%(股东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担保额度[8] - 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可进行担保额度调剂[8] 审议通过条件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并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5] - 股东会审议本制度第七条第(5)项对外担保需取得出席股东会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表决通过[5]
腾达建设(600512) -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1-09 16:00
战略发展委员会细则 - 公司于2025年11月修订工作细则[1] - 成员三名董事,至少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半数以上同意产生[5]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会议相关规定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紧急可开临时会[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13] 细则执行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执行,修改亦同[16]
腾达建设(600512) -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1-09 16:00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5] 提名委员会职责 - 对董事会规模和构成提建议[6] - 研究拟定董事和高管选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7] - 对董事和高管人选及资格遴选、审核并提建议[7] 会议规则 - 会议每年不定期召开,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同意可随时开[11] - 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其他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4]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执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6][18]
腾达建设(600512) -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1-09 16:00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选聘或解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3] - 选聘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9] - 选聘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9]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至少每年一次向董事会提交履职情况评估报告[7] - 对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15] - 发现选聘违规且后果严重应报告董事会处理[15] 审计人员规定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五年后,连续五年不得参与[10] 审计费用相关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需说明原因[11] 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出现特定情况公司应当改聘[12] - 改聘时审计委员会应约见前后任并调查[12] - 董事会审议改聘议案需披露前任情况、变更原因等[13] - 改聘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13] 其他 - 关注连续两年或同一年度多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7] - 关注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近3年因执业质量被多次行政处罚的情况[7]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应在董事会决议后及时通知[13] - 有分包转包等严重行为的会计师事务所,股东会决议不再选聘[16] - 相关处罚董事会应及时报告证券监管部门[16] - 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修改时亦同[18]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8]
腾达建设(600512) -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025-11-09 16:00
审计部设置与职责 -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为审计部,由审计委员会领导[5] - 审计部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提名后董事会任免[6] - 审计部应保持独立性,人员需具备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6] 审计工作汇报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9] - 每年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次一年度计划[9] - 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2] 审计工作开展 - 审计部以业务环节为基础开展审计,涵盖多业务环节[1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检查一次[12] 内部控制相关 - 审计委员会根据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评价内部控制,形成评价报告[15] - 公司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形成决议[15] -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审计,要求其对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审计报告[15] 报告披露 - 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同时,在指定网站披露内控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16] 制度相关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定、修订和解释,经批准后生效实施[18] - 该制度为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1月相关制度[19]
腾达建设(600512) -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1-09 16:00
董事会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各开一次定期会议[3] - 八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5] - 董事长接到提议或监管要求十日内召集会议[7]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发书面通知[9]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提前三日发出[11] 董事会会议出席规定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2] - 董事委托出席需遵循多项限制原则[15]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多种方式召开[15] 重大交易审批权限 - 确定重大交易事项审批权限并建立程序[17] - 重大投资项目应组织专家、专业人员评审[1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总资产10% - 30%由董事会审议[19] - 交易成交金额占净资产10% - 50%(PPP项目除外)由董事会审议[19] - PPP项目投资金额占净资产30% - 50%由董事会审议[19] 董事会决议规则 - 审议通过提案须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26] - 担保和财务资助事项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7]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未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再审议[31]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暂缓表决[32] 其他规定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十年以上[40] - 超标准上限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低于下限授权董事长决定[20] - 董事长审批未达标准交易并送材料备案[21]
腾达建设(600512) -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1-09 16:00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规范管理工作[2] 管理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守法规,不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3] - 基本原则包括及时披露、公平对待等[5] 管理目的 - 目的是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等[5] 工作内容 - 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师等[6] - 涵盖公司战略、财务等多方面信息[7] 沟通机制 - 公司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建立沟通机制[7] - 在官网设专栏发布管理信息[8] 工作负责 - 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工作[10] - 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汇总发布活动记录[10]
腾达建设(600512) -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1-09 16:00
人员构成 - 审计委员会成员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召集人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主要职责 - 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等[7]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一次,可开临时会议[14] - 提前三日通知,紧急情况确认后可随时开[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9]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20] 记录与报告 - 会议有记录,出席委员签名,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23] - 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24]
腾达建设(600512) -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1-09 16:00
委员会修订 - 公司于2025年11月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1]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二分之一以上[4] 会议规则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11]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13] 职责权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2] - 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2] 薪酬实施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6]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6] -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或方案[7]
腾达建设(600512) -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2025-11-09 16:00
资金占用制度 - 制度维护公司、股东及债权人利益,杜绝关联方占用资金[2]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非经营性如垫付款项等[3] 关联交易规定 - 关联交易按规定决策实施,不得形成非正常资金占用[5] - 公司不得为关联方垫支费用、拆借资金[5] 检查与追责 - 公司定期检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杜绝占用[7] - 关联方侵占资金,董事会要求停止侵害、赔偿[7] - 董事、高管怠于履职或协助侵占,董事会追责[12] 资金清偿 - 被占用资金原则上现金清偿,严控非现金资产清偿[9] - 关联方用非现金资产清偿需符合规定[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