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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环药业(60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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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环药业:联环药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3月修订)
2024-03-05 19:43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 简称经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 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薪酬政策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正副董事长、董事,经理 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 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 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 ...
联环药业:联环药业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3月修订)
2024-03-05 19:43
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与公司间的资金 管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与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 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以下称"资金占用"),包括: 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种情况。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 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所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垫付工资、福 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偿还债务 ...
联环药业:联环药业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4-03-05 19:43
证券代码:600513 股票简称:联环药业 公告编号: 2024-018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张婧,中国国籍,女,1988 年 7 月 30 日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历任江 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质量控制部精密仪器组化验员、质量控制部精密仪器组 组长、质量控制部经理助理、质量控制部副经理、团委书记。现任江苏联环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质量保证部经理、质量受权人。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 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的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 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公司已于近日召 开职工代表大会,经投票选举,张婧女士(简历详见附件)当选为公司第九届监 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占监事会成员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张婧女士将与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 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特此公告。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3 月 6 日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
联环药业:联环药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3-05 19:43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 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等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 报告的行为。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 计业务的,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 称"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 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 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及 ...
联环药业:联环药业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4-03-05 19:43
证券代码:600513 证券简称:联环药业 公告编号: 2024-012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事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关联交易属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执行市场价格,遵循了公开、公正、 公平 的原则,保障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关联 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 2024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提交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表决。 2、董事会会议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3 月 4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4 年度日常关联 ...
联环药业:联环药业《公司章程》(2024年第一次修订)
2024-03-05 19:43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 年第一次修订)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 第一章 | 总则 3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第三章 | 党委 5 | | 第四章 | 股份 7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7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8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9 | | 第五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10 | | 第一节 | 股东 10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4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7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8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20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23 | | 第六章 | 董事会 28 | | 第一节 | 董事 28 | | 第二节 | 独立董事 32 | | 第三节 | 董事会 36 | | 第七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41 | | 第八章 | 监事会 43 | | 第一节 | 监事 43 | | 第二节 | 监事会 44 | | 第九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6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 ...
联环药业:联环药业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2024-02-22 16:18
证券代码:600513 证券简称:联环药业 公告编号:2024—009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3 日 1 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由江苏省科 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 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332009520,发证日期:2023 年 12 月 13 日,有 效期:三年。 公司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系在原证书有效期满后的重新认定,根据国 家相关规定,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公司将连续三年享受国家关于高 新技术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即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该事项不影 响公司目前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 响。 特此公告。 ...
联环药业:联环药业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2024-02-07 15:37
证券代码:600513 证券简称:联环药业 公告编号:2024—007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超过 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环药业"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控股股东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环集团")于 2024年2月6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3,744,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1%。本次增持后,联环集团共持有公司股份 112,462,8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40%。 三、其他相关说明 一、权益变动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4年2月6日收到控股股东联环集团发来的通知,联环集团通过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增持联环药业股份3,744,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1%。现将权 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名称 | 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 | | | -- ...
联环药业:联环药业关于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2024-02-07 15:34
证券代码:600513 证券简称:联环药业 公告编号:2024—008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名称 | 证书编号 | 发证日期 | 有效期 | 证书联合颁发部门 | | --- | --- | --- | --- | --- | | 联智医药 | GR202332006811 | 2023 年 11 月 6 日 | 三年 |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 | | | | | |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 | 亚中制药 | GR202351002373 | 2023 年 10 月 16 日 | 三年 |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财政厅、 | | | | | |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 子公司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系在原证书有效期满后的重新认定,根据 国家相关规定,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子公司将连续三年享受国家关 于高新技术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即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该事项 不影响子公司目前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不会对子公司经营业绩产 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8 日 1 关于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 ...
联环药业:关于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增持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4-02-06 18:31
競天公誠律師事務所 JINGTIAN & GONGCHENG 上海市徐汇区淮海中路 1010 号嘉华中心 45 层 邮政编码 200031 电话:(86-21) 5404 9930 传真:(86-21) 5404 9931 关于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增持汇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专项核查意见 致: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联环药业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环集团"或"增持人")的委托,就联环集团增持江苏 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环药业")股份(以下简称"本 次增持")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现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 -- 股份变动管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就本次增持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