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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珠(600568) -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16:5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修订 - 公司于2025年10月修订工作细则[1] 人员构成 - 委员会委员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4] - 独立董事辞职六十日内完成补选[5] 会议规则 - 提前三日发通知,经同意保证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可不受限[10] - 一名委员不能同时接受2名以上委员委托,独董应委托其他独董[10]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且不委托提请董事会更换[11]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评价或讨论报酬时董事回避,过半数无关联关系委员出席可行[12] 决议与材料保存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会议材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12]
ST中珠(600568) -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制定)
2025-10-30 16:51
制度制定 - 公司2025年10月制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1] 披露范围 - 涉及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2] - 符合特定情形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2] 决策流程 - 董秘办审核上报,董事长做最后决定[5] 管理要求 - 业务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8] - 信息登记入档保存不少于十年[9] - 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11]
ST中珠(600568) -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16:51
公司管理层 -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4] 总裁办公会 - 现场会议需1/2以上应参加人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例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11] - 决定涉及职工利益问题应先听取职代会或相关会议意见[13] 总裁职责 - 组织实施股东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15] - 行使公司资金、资产运用及签重大合同权限[15] - 决定和调整部分管理人员职责分工[15] - 主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7] - 报告工作保证真实完整并负责[17] - 按要求报告重大合同、资金运用和盈亏情况[17] - 及时报告实施决议变化、重大诉讼等情况[18] 其他人员职责 - 副总裁协助总裁工作,对分管范围负责[8] - 财务负责人协助总裁做好财务工作[8] 工作细则 - 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和修订[20] - 未尽事宜按相关法规和章程执行[20] - 2024年11月19日公告细则废止[20]
ST中珠(600568) -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16:51
股份转让规则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8]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股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10] - 离婚分割股份后减持,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各自持股总数25%[14] 信息申报要求 - 新任董高人员在通过任职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12] - 现任董高人员信息变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12] 减持计划规定 - 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每次披露区间不超3个月[13] - 减持完毕与否均需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3] 股份变动通报 - 董高人员股份变动当日通报董秘,董秘2个交易日内在上交所网站公告[14] 内幕交易与违规处理 - 董高人员确保特定主体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及衍生品[17] - 违规买卖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披露相关情况[18]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和修订,审议通过生效[20] - 原《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10年4月)》废止[20]
ST中珠(600568) -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16:51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3] -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9]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前10名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股东或前5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独立董事比例与构成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3]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3]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3] 独立董事提名与补选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8] - 不符合任职条件,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0] - 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0]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2]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12]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5]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应不少于15日[16]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应至少保存10年[17] 公司对独立董事的支持 - 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18] - 为履行职责提供必要条件和人员支持[20] - 保障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20] - 及时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相关会议资料,资料保存至少10年[20] - 专门委员会召开会议,原则上应不迟于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20] 独立董事其他事项 - 两名及以上认为会议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1] - 履职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解决可向监管报告[22] - 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不披露其可申请或报告[22] - 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22] - 给予适应津贴,标准董事会预案股东会通过并年报披露[22] - 除津贴外不得从公司等取得其他利益[22] - 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22]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原制度废止[24]
ST中珠(600568) -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制定)
2025-10-30 16:51
董事辞职与补选 - 公司应在收到辞职报告2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辞职情况[5] - 公司需在董事提出辞职60日内完成补选[5] 职务解除审议 - 股东会审议解除董事职务提案,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6] - 董事会审议解除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提案,需出席董事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6] 离职手续与股份转让 - 董事和高管离职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8] - 董事和高管正式离职5日内向公司办妥移交手续[10] - 董事和高管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4] - 任期届满前离职的董高,就任任职期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总数25%[14] - 公司董事所持股份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4]
ST中珠(600568) -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16:51
董事会秘书聘任与解聘 - 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4][6] - 特定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5]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6个月内完成聘任[7]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组织制定相关制度[9] - 任职及离任需履行保密义务[10] - 按要求参加后续培训[11] 公司保障措施 - 保障董事会秘书知情权,及时披露重大事项[10] - 子公司及时报送重要文件,会议告知列席并提供资料[10]
ST中珠(600568) -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16:51
内幕信息管理 - 公司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管理,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2] - 制度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下属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等[3] 内幕信息界定 - 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对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属内幕信息[6]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内幕信息知情人 - 能直接或间接获取内幕信息的单位和个人为知情人[8] - 知情人登记备案内容包括姓名、知悉时间、方式等[10] 重大事项管理 - 公司收购等重大事项需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12] 档案与报送 - 完整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送达不晚于内幕信息公开披露时间[13] - 发现内幕交易等情况2个工作日内报送湖北证监局[14]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等至少保存十年[14]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相关档案及备忘录[15] 追责与制度更新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擅自披露信息,公司保留追责权利[21] - 本制度执行时原《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12年3月)》废止[23]
ST中珠(600568) -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16:51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三名,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5]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定期报告财务信息,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0] - 督导内审部门至少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13] - 过半数同意可将披露财报等事项提交董事会[14] - 监督董高人员信息披露行为[21]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可开临时会议[16]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6] - 定期会至少提前五日通知,临时会至少提前三日[16]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且不委托代行职权,提请董事会更换[17] - 决议须全体成员半数通过,一人一票[17] - 会议记录由董秘保存,材料保存不少于十年[18] 信息披露 - 披露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等情况[20] - 披露年报时在交易所网站披露年度履职情况[21] 细则生效 - 本细则自董事会通过生效,原细则废止[23]
ST中珠(600568) -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制定)
2025-10-30 16:51
市值管理架构 - 董事会是市值管理领导机构,董秘办是执行部门[6] - 董事长是市值管理第一负责人,董秘是具体负责人[6] 市值管理措施 - 制定投资价值长期目标,关注市场反映[6] - 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加强舆情监测[7] - 通过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等促进投资价值反映[10] - 制定最低分红比例,提升分红次数和比例[10] - 加强投资者关系日常维护[11] - 及时公平披露影响市值或投资决策的信息[11] - 适时开展股份回购及股东增持[11] 市值监测与应对 - 监测公司市值等指标及行业平均水平[13] - 连续20日股价跌幅累计达20%或低于近一年最高收盘价50%需自查[14] - 股价短期大幅下跌启动内部风险评估[14] - 通过公告说明情况应对股价下跌[14] - 因市场误解等致股价下跌可自愿披露[14] - 符合条件制定、披露并实施股份回购计划[15] - 鼓励相关人员实施股份增持计划[15]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和修订[17] - 与法规和章程不一致按后者执行[17]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执行[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