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股份(600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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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股份:新安股份2024年度套期保值额度预计的公告
2024-04-25 16:09
2024 年度套期保值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和交易金额 为规避大宗商品价格波动风险,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拟通过 境内期货交易所和已在中国期货业协会(以下简称"中期协")、中国证券业协 会(以下简称 "中证协")备案的具有场外业务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与公司生 产经营相关的包括但不限于工业硅、甲醇、煤炭等品种的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 业务,拟投入的可循环使用的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期限为自本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止。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5 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以逐利为目的,严 禁投机交易。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可能存在如基差、流动性 ...
新安股份: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新安股份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25 16:09
目 录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第 1—2 页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4〕3277 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安股份公司)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第 1 页 共 2 页 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新安 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 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 ...
新安股份: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新安股份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2024-04-25 16:09
关于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审计说明 第 2 页 共 7 页 第 3 页 共 7 页 关于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表 单位:万元 | | | | | | 2023 | 年度 | 2023 | 年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非经营性资金占 | 资金占用方 | 占用方与上市 | 上市公司 | 2023 年期 | | 占用累计 | | 占用资金 | 2023 年度 | 2023 年期 | 占用形成 | | 占用性质 | | 用 | 名称 | 公司的关联关 | 核算的会 | 初占用资 | 发生金额 | | | 的利息 | 偿还累计 | 末占用资 | | 原因 | | | | | 系 | 计科目 | 金余额 | | (不含利 | | (如有) | 发生金额 | 金余额 | | | | | | | | | | | 息) | | | | | ...
新安股份(600596)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25 16:09
财务表现 - 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14,631,160,593.32元,同比下降32.89%[1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0,219,565.29元,同比下降95.25%[12] - 公司202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2,619,025,838.75元,同比增长9.30%[12] - 公司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6.31亿元,同比下降32.8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40亿元,同比下降95.25%[18] - 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2.79亿元[18] - 公司2023年度营业成本127.97亿元,同比下降22.43%[35] - 公司2023年实现利润总额3.09亿元,同比下降91.10%[36] 产品销售 - 公司农化自产产品实现收入45.82亿元,同比下降38.40%,主要由于产品均价同比下滑[18] - 公司在海外市场积极开发优质中小客户,推进产品自主登记,调整产品、客户、区域结构,制剂销量同比提升12%[18] - 个人护理应用领域销量同比增长74%,与国际知名化妆品集团合作,中高端客户比重持续提升[20] - 新安天玉弹性体业务利润总额同比增长20%,新产品销量持续增长,开发毛利超30%的新产品[20] 公司发展战略 - 公司加速全产业、全球化布局,有序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完成多个新项目投产和海外市场布局[21] - 公司获评全省首批5G全连接工厂,推动业务数字化、管理数字化、模式数字化,提升运营效率[22] - 公司全年研发投入6.05亿元,攻坚多个关键技术领域,与高校院所合作制定多项国家标准[22] - 公司制定了登峰计划、尖兵计划、远航计划等关键举措,推动企业向科技创新驱动业务转型,具备展开转基因种子与除草剂商业化协同的能力[29] 公司管理与运营 - 公司连续22年为投资者提供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达35.97亿元,持续提升公司投资价值[24] - 公司严格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建立了完善的内部管理体系和控制制度,率先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和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30] - 公司持续推进数字化变革,构建“一个新安、透明新安、智慧新安”,先后获评国家智能制造和两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浙江省首批工业互联网平台等荣誉[31] 产能与市场 - 公司在2023年全球农药市场销售额为787亿美元,同比增长10%,创历史新高[26] - 公司有机硅单体产能为569万吨,同比增长10.70%,新增产能持续释放[26] - 公司拥有完善的创新体系和技术领先优势,拥有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自主科研平台[27] 环保与社会责任 - 公司始终坚持“绿色化学创造美好生活”的发展使命,通过发展循环经济、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发展道路[59] - 公司积极响应杭州亚运会碳中和工作,捐赠10000吨碳配额,全力支持亚运会碳中和目标的实现[133] - 公司在2023年度对外捐赠和公益项目总投入为1386.20万元,主要向慈善总会、教育基金会捐款[135] - 公司在2023年度扶贫及乡村振兴项目总投入为145.83万元,主要向工业园工会、扶贫基金、新农村建设捐款[136]
新安股份: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4-04-25 16:09
根据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 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现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着公正、客观、独立的原则, 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各位董事: 公司董事会第十届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韩海敏先生、范宏先生和董事过艳 娟女士三位委员组成。2023 年 6 月 13 日因三年期满进行换届选举,产生第十一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韩海敏先生、范宏先生和董事余成根先生三位 委员组成。独立董事委员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 1/2 以上,其中主任委员由 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韩海敏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成员均具备能够胜任 审计委员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且均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 序 号 | 会议时间 | | 会议名称 | 召开方式 | 审议/听取事项 | | --- | --- | --- | --- | --- | --- | | | | | ...
新安股份:新安股份2023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2024-04-25 16:09
证券代码: 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9 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 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2023 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 号—化工》有关规定和披露要求,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现将 2023 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 主要产品 | 2023 | 年第四季度 2023 | 年第四季度 | 2023 年第四季度 | | --- | --- | --- | --- | --- | | | | 生产量(吨) | 销售量(吨) | 销售金额(万元) | | 农化原药 | | 26,673.88 | 5,263.65 | 22,501.72 | | 农化制剂 | | 36,840.26 | 23,806.98 | 43,645.79 | | 环体硅氧烷 | | 46,178.09 | 24,365.24 | 32 ...
新安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韩海敏
2024-04-25 16:09
韩海敏 本人作为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忠实与 勤勉的原则,认真审阅董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 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研究、讨论、分析,了解公司内部运 行情况,维护公司的利益,保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韩海敏先生:曾任浙江舟山市地税局直属一、二分局纳税管理科科长、中国 (舟山)大宗商品交易中心管理委员会招商服务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兼监督管理 处副处长。现任税友软件研究员、高级财税顾问、资深业务专家,寿仙谷、浙江 雅虎汽车部件股份董事。浙江省会计领军人才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浙江省财政厅 高级会计师评审会评审专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社会导师、上 海财经大学国际银行金融学院特聘讲师、浙江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社会导师、浙 江理工大学MBA客座教授等。 (二)独立性说 ...
新安股份: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新安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2024-04-25 16:09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新安股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新安股份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 3—8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3265 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安股份公司) 管理层编制的 2023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新安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 号)的 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 ...
新安股份:新安股份公司章程(修订稿)
2024-04-25 16:09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1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五章 董事会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2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经浙 ...
新安股份:新安股份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5 16:09
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 号 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编制了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的《2023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的报告》,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42 号),公司采用网下向配 售对象询价配售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3,850,509 股,发行价为 每股人民币 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