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股份(600596)

搜索文档
新安股份(600596)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新安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报告
2025-04-29 23:20
目 录 | 一、审计报告……………………………………………………… 第 | 1—5 页 | | --- | --- | | 二、财务报表……………………………………………………… 第 | 6—13 页 | |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 第 6 页 | |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第 7 页 | | (三)合并利润表………………………………………………… | 第 8 页 | | (四)母公司利润表……………………………………………… | 第 9 页 | |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第 | 10 页 | |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第 | 11 页 | | (七)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 | 12 页 | | (八)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 | 13 页 | | 三、财务报表附注……………………………………………… 第 | 14—156 页 | | 四、附件…………………………………………………………第 | 157—161 页 | | ...
新安股份(600596)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新安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2025-04-29 23:20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安股份公司) 管理层编制的 2024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新安股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新安股份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 3—8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5〕8930 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二、管理层的责任 新安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 号)的 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 ...
新安股份(600596)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新安股份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2025-04-29 23:20
审计说明…………………………………………………………第 1—2 页 目 录 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审计说明 天健审〔2025〕8931 号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第 3—6 页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安股份 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 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 计了后附的新安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 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新安股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 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新安股份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 并对外披露。 为了更好地理解新安股份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 ...
新安股份(600596)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5-04-29 23:20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浙江新 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安股份"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份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 定,对新安股份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进 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42 号),公司采用网下向 配售对象询价配售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3,850,509 股,发行价为 每股人民币 8.83 元,共计募集资金 1,799,999,994.47 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 16,037,735.81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783,962,258.66 元, ...
新安股份(600596)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5-04-29 23:2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浙江新 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安股份"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份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 定,对新安股份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 具核查意见如下: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 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新安化工 ...
新安股份(600596)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新安股份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4-29 23:20
目 录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第 1—2 页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5〕8929 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安股份公司)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第 1 页 共 2 页 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新安 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 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 ...
新安股份(600596) - 新安股份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刘亚萍
2025-04-29 22:48
本人作为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忠实与 勤勉的原则,认真审阅董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积极出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 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研究、讨论、分析,并基于独立立场对 相关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4 年 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刘亚萍女士:曾任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农药管理处副处长,农业部种植业管 理司综合处副处长、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粮油处处长。现任植保中国协会(香港) 北京办事处首席代表,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下属子 公司、股东单位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 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 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且在 ...
新安股份(600596) - 新安股份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5-04-29 22:48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 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制订本标准。 第二条 监事会办公室 监事会设监事会办公室,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监事会主席兼任监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监事会印章。监事会主席可以指定公司证券 事务代表或者其他人员协助其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第三条 会议召开 监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召开 10 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监事(传真和电子邮 件有效)。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在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门的各种规定和要 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在市场中造成恶劣 影响时。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证券监管部门处罚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开谴责时。 (六)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 ...
新安股份(600596) - 新安股份公司章程
2025-04-29 22:48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五章 董事会 章 程 (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1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2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经浙江省股份制试点工作协调小组"浙股(1993)8 号"文 批准,由浙江省新安江化工集团公司发起,采取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 司,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进行了规范。 ...
新安股份(600596) - 新安股份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韩海敏
2025-04-29 22:48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韩海敏 各位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下属子 公司、股东单位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 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 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且在 履职过程中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 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忠实与 勤勉的原则,认真审阅董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积极出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 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研究、讨论、分析,并基于独立立场对 相关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4 年 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韩海敏先生:曾任浙江舟山市地税局直属一、二分局纳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