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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股份(600596) - 新安股份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刘亚萍
2025-04-29 22:48
本人作为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忠实与 勤勉的原则,认真审阅董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积极出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 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研究、讨论、分析,并基于独立立场对 相关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4 年 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刘亚萍女士:曾任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农药管理处副处长,农业部种植业管 理司综合处副处长、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粮油处处长。现任植保中国协会(香港) 北京办事处首席代表,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下属子 公司、股东单位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 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 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且在 ...
新安股份(600596) - 新安股份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范宏
2025-04-29 22:48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范 宏 各位董事: 本人作为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忠实与 勤勉的原则,认真审阅董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积极出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 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研究、讨论、分析,并基于独立立场对 相关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4 年 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范宏先生:曾任杭州大学化学系副教授、浙江大学化工系副教授、浙江大学 化学工程与生物工程学院教授。现任浙江大学教授,康达新材独立董事、建业化 工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下属子 公司、股东单位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 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 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且在 履职过程中能够确保客 ...
新安股份(600596) - 新安股份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韩海敏
2025-04-29 22:48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韩海敏 各位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下属子 公司、股东单位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 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 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且在 履职过程中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 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忠实与 勤勉的原则,认真审阅董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积极出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 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研究、讨论、分析,并基于独立立场对 相关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4 年 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韩海敏先生:曾任浙江舟山市地税局直属一、二分局纳税 ...
新安股份(600596) - 新安股份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4-29 22:48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应在2个月内召开[2] 股东会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董事会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4][5] - 监事会提议,董事会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5] - 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董事会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5] - 董事会不同意或未反馈,股东可向监事会提议,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临时提案 - 董事会、监事会及持股3%以上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0] 通知与公告 - 年度股东会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0]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提前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4] 投票相关 - 网络投票开始不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不早于现场会结束日下午3:00[13]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登记日确定后不得变更[13][14]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28] - 股东会记名投票表决[28] - 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等方式[29] - 未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29] 决议相关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25] -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5] - 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或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26] - 股东买入超比例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6] - 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相关信息[30]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决议需特别提示[30]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23] - 持股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等可公开征集投票权[27] - 关联股东参与关联交易表决,其所代表股份不计入有效总数[27] - 选举董事、监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28] - 对决议结果有怀疑可组织点票[29][30] - 新任董事、监事提案通过之日就任[30] - 派现等方案2个月内实施[30] - 决议内容违法无效,程序违规可60日内请求撤销[30] - 公告或通知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内容[32] - 议事规则由董事会拟定解释,股东会批准施行[32]
新安股份(600596) - 新安股份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5-04-29 22:48
监事会会议召开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4] - 特定情况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4] - 监事提议三日内发通知[8] 会议通知时间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书面通知[9] 会议举行与决议 - 需全体监事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监事过半数同意[14] 档案保存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十年以上[21]
新安股份(600596) - 新安股份公司章程
2025-04-29 22:48
股本情况 - 公司2001年9月6日上市,首次发行4400万股(其中国有股存量发行400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349,597,049元[6] - 2004 - 2022年多次转增股本,2022年4月28日后总股本增至1,145,746,540股[17][18][19] - 2017 - 2020年多次增发股份,2020年后总股本增至818,432,386股[18][19] 股份限制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等,合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24] - 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种类股份总数25%[26]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形下可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31]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特定买卖收益归公司[26]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33]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7]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书面请求,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7]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41][42]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56] -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56]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超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57] 董事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设董事长1人[73]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67] - 兼任总经理等职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1/2[68] 董事会权限 - 董事会决定公司章程外对外担保等交易权限为涉及资产总额占总资产5% - 50%等[76] - 有权决定与关联自然人30 - 3000万元或低于净资产绝对值5%关联交易[77] - 有权决定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占净资产绝对值0.5% - 5%且300 - 3000万元关联交易[77] 董事长权限 - 董事长可决定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以下购买或出售资产[80] - 可决定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下对外投资等行为[80] - 可决定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千分之五以下赠与或受赠资产[80]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96]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97]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0%[99] 信息披露与会议通知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前6个月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报等[96] - 年度股东会会议通知应在会议召开20日前公告,临时股东会在15日前公告[109] - 董事会定期会议通知应在会议召开10日前发出,临时会议在5日前发出[109]
新安股份(600596) - 新安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4-29 22:48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股 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法律、法 规、业务规则和《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上市公司在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时应当 出具书面承诺,保证所填报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 向全部内幕信息知情人通报了有关法律法规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相关规定。公司 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为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 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内幕信息的保密、办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 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
新安股份(600596) - 新安股份关于与传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交易的风险处置预案
2025-04-29 22:48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传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交易的风险处置预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防范、控制和化解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 其下属公司在传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时可能发生的 各类风险,保障资金安全,公司特制定本风险处置预案。 第二章 风险处置机构及原则 第二条 公司成立存贷款风险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存 贷款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由公司董事长担任组长,为领导小组风险预防和处置的第一责任人;由公司财 务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包括财务部、董事会办公室等有关部门的人员。 第三条 领导小组作为风险应急处置机构,一旦财务公司发生风险,应立即启动应急预 案,并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工作。 第四条 公司处置存款风险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存款风险的处置工作由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对董事会负责, 全面负责存款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二)各司其职,协调合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筹划、落实各项防范、化解 存款风险的措施,相互协调,共同控制和化解存款风险; (三)收集信息,重在防范:加强对 ...
新安股份(600596) - 新安股份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04-29 22:48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公司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提高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公平性、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上述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保证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容的完整性与实施的有效性,以此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 性、公平性、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 第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董事会应当保证制度的有效实施, 确保公司相关信息披露的及时性与公平性,以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 第二章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制定、实施与监督 第四条 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为本公司信息披露的常设机构,即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部门,负责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制订,并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范 ...
新安股份(600596) - 2025 Q1 - 季度财报
2025-04-29 22:35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为36.23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8.85%[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13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69.61%[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327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36.24%[3]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245元/股,同比下降69.68%[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0.27%,减少0.58个百分点[3] -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营业总收入为36.23亿元,同比下降8.85%(2024年同期为39.74亿元)[16] -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净利润为4.09亿元,同比下降64.3%(2024年同期为11.46亿元)[17] -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0245元,同比下降69.68%(2024年同期为0.0808元)[17]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营业成本为32.67亿元,占营业总成本的89.6%[16] -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研发费用为1.21亿元,同比下降6.07%(2024年同期为1.29亿元)[16] -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销售费用为7794万元,同比增长14.68%(2024年同期为6796万元)[16] -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财务费用为-385.6万元,同比增加131.1%(2024年同期为-166.9万元)[16]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96亿元人民币,上年同期为-2.05亿元人民币[3] - 2025年第一季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20.8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1.4%[18] - 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22.5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6.4%[18] - 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25.5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8.3%[18] - 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96亿元人民币[18] - 2025年第一季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67亿元人民币[19] - 2025年第一季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032.5万元人民币[19] - 2025年第一季度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6.24亿元人民币[19] - 2025年第一季度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8.8亿元人民币[19] 资产负债情况 - 货币资金从2024年12月31日的2,521,383,435.82元降至2025年3月31日的1,931,941,923.17元[11] - 应收账款从2024年12月31日的1,406,769,884.79元增至2025年3月31日的1,966,368,460.99元[11] - 存货从2024年12月31日的2,915,900,426.05元微降至2025年3月31日的2,914,012,977.84元[11] - 短期借款从2024年12月31日的517,827,113.33元降至2025年3月31日的213,744,725.02元[12] - 在建工程从2024年12月31日的4,504,018,334.77元增至2025年3月31日的4,719,449,298.91元[12] - 公司流动负债合计59.28亿元,同比下降6.96%(2024年同期为63.71亿元)[13] - 公司非流动负债合计29.32亿元,同比增长11.46%(2024年同期为26.31亿元)[13] - 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36.35亿元,同比增长0.18%(2024年同期为136.10亿元)[14] 非经常性损益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为4788万元人民币[6]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1512.53万元人民币[6] 股东持股情况 - 浙江传化化学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73,105,141股,占比12.83%[10] - 传化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42,416,120股,占比10.55%[10] - 开化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持股68,258,590股,占比5.06%[10] - 建德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3,975,084股,占比2.52%[10] - 开化县华控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2,650,056股,占比1.6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