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股份(600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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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股份:与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签署战略合作谅解备忘录
快讯· 2025-06-16 16:56
公司战略合作 - 公司与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签署战略合作谅解备忘录 [1] - 双方将基于各自优势开展合作 [1] - 合作重点围绕有机硅下游特种产品和解决方案 [1] 业务发展重点 - 合作聚焦有机硅下游特种产品领域 [1] - 合作涉及解决方案业务板块 [1] 合作伙伴背景 - 合作方为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 [1]
新安股份:签署战略合作谅解备忘录
快讯· 2025-06-16 16:54
战略合作框架 - 公司与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签署《战略合作谅解备忘录》[1] - 备忘录属于合作意向文件 不涉及具体金额[1] - 合作旨在提供战略框架 确定具体工作安排并建立沟通渠道[1] 合作领域 - 双方探索有机硅下游特种产品及解决方案领域的合作机会[1] - 合作还包括其他潜在领域[1] 战略意义 - 合作将优化公司全球产业链布局[1] - 有助于提升有机硅终端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1]
新安股份: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6-12 18:28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及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 公司向13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3,850,509股,总股本由1,145,746,540股增至1,349,597,049股 [1] - 新增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发行对象承诺锁定期为6个月或18个月,最早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 [2] -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导致的股本变动 [2]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细节 - 传化化学等股东持有限售股56,625,141股(占总股本4.20%),本次全部上市流通 [3] - 上市流通后,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减少56,625,141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相应增加至1,349,597,049股 [3] 保荐机构核查结论 - 中信证券确认限售股股东履行了承诺,信息披露真实准确,上市流通安排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 [5] - 保荐机构对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5]
新安股份: 新安股份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2 18:28
股票上市流通情况 - 本次上市流通股票类型为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数量为56,625,1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0% [1][4] - 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6月18日,限售期为18个月 [1][3] - 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发行,发行对象共13名,其中传化化学认购的股份限售18个月,其余12名发行对象认购的147,225,368股已于2024年6月17日上市流通 [2] 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203,850,509股,发行完成后总股本由1,145,746,540股增至1,349,597,049股 [1] - 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2]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减少56,625,141股至0,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增加56,625,141股至1,349,597,049股 [4] 发行对象承诺及中介核查 - 发行对象传化化学承诺所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且衍生股份也遵守锁定安排 [2] -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核查确认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承诺,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
新安股份(600596) - 新安股份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2025-06-12 18:02
股份发行 - 公司向13名特定对象发行203,850,509股,发行后总股本变为1,349,597,049股[3] 限售股情况 - 传化化学认购56,625,141股,18个月限售期至2025年6月18日[3] - 其余12名对象认购147,225,368股,6个月限售期已于2024年6月17日上市流通[3] - 传化化学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20%[8] 股份变动 - 变动前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为56,625,141股,变动后为0股[10] - 变动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为1,292,971,908股,变动后为1,349,597,049股[10]
新安股份(600596)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2025-06-12 18:02
股本变动 - 公司向13名特定对象发行203,850,509股A股,总股本变为1,349,597,049股[1] 股份认购与限售 - 传化化学认购56,625,141股,18个月内不得转让,2025年6月18日可流通[2] - 其余12名对象认购147,225,368股,6个月内不得转让,2024年6月17日可流通[2] 限售股信息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56,625,141股,日期为2025年6月18日[6][7] - 传化化学持有限售股占总股本比例为4.20%[8] 股份变动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变动 -56,625,141股,无限售条件变动56,625,141股[11] 其他 - 保荐机构对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无异议[13]
新安股份(600596) - 新安股份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5-06-12 18:00
担保总额 - 截至2025年5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实际已提供担保总额22.1917亿元[2]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间提供担保预计总额5亿元,累计使用221,917万元,剩余278,083万元[7] -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已提供担保总额占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7.83%[9] 子公司情况 - 福建新安实际融资和担保金额均为43,319万元[4] - 合肥星宇累计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11,000万元[4][5] - 西部鑫宇实际融资和担保金额均为28,755万元[4] - 镇江江南实际融资和担保金额均为4,933万元[4] - 新安硅材料实际融资和担保金额均为62,103万元[4] - 福杭新业实际融资18,076万元,担保11,026万元[4] 其他 - 截至5月31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无逾期担保[9]
每周股票复盘:新安股份(600596)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
搜狐财经· 2025-06-07 06:34
股价表现 - 新安股份2025年6月6日收盘价8.11元,较上周7.92元上涨2.4% [1] - 本周最高价8.14元(6月3日),最低价7.9元(6月3日) [1] - 当前总市值109.45亿元,农化制品板块市值排名18/57,A股市值排名1454/5148 [1] 权益分派方案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10日 [1][2] - 以总股本1,349,597,049股为基数,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34,959,704.90元 [2] - 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5年6月11日 [2] 分配实施细节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实际每股派发0.10元(暂不扣税) [2]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个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QFII/沪股通投资者实际每股派发0.09元(10%税率) [2]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实际每股派发0.10元(税前) [2]
传化集团携手大金 共探新材料等领域深度合作
证券时报网· 2025-06-04 19:39
战略合作签约 - 传化集团与大金氟化工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 双方核心团队参与签约仪式 [1] - 合作内容包括联合研发 客户需求响应 多领域技术协作 共同设立无氟防水剂联合研发生产项目 [5] - 合作模式从传统经销升级为共同研发 生产 销售 深度协同 [5] 合作内容细节 - 建立新技术 新产品的现地研发及生产体制 快速响应市场需求 [5] - 合作领域从纺织向更广阔市场和新兴产业延伸 探索新材料领域 [5] - 大金将发挥技术 品牌优势 传化将立足中国面向更广区域 立足纺织面向更宽领域 [5] 公司背景 - 传化集团创立于1986年 多元化实业集团 布局化学 物流 农业等业务 拥有两家上市公司 [6] - 传化集团名列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第57位 中国企业500强第180位 [6] - 销售覆盖130多个国家和地区 拥有21家高新技术企业 23家专精特新企业 [6] 未来规划 - 聚焦无氟防水剂领域 整合优势资源 强化本地化供应链与研发体系建设 [6] - 深耕中国市场 向东南亚等海外市场拓展 [6] - 推动不含氟防水材料在中国市场广泛应用 为行业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6] 合作历史 - 双方合作已持续30年 从无到有发展 [6] - 基于坦诚沟通和相互理解构筑信赖关系 [6] - 传化集团董事长徐冠巨回顾三十年合作历程 [6]
新安股份: 新安股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3 19:12
利润分配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0.1元(含税),以总股本1,349,597,049股为基数,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34,959,704.90元 [1][3] - 差异化分红送转:否 [3] - 分配方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日期为2025年5月23日 [3] 相关日期 - A股股权登记日:2025/6/10 [3] - A股除权(息)日:2025/6/11 [3] - 最后交易日:2025/6/11 [3] 分配实施办法 - 现金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发放,已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 [4] - 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 [4] - 特定股东(如传化集团有限公司等)由公司直接发放现金红利 [4] 税务处理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派发每股0.10元,转让时按持股期限计税 [4][5]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按10%税率代扣代缴,实际派发每股0.09元 [6]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实际派发每股0.09元 [6] - 沪股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派发每股0.09元 [6]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派发每股0.10元 [7] 咨询方式 -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7] - 联系电话:0571-64787381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