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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安: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余玉苗)
2024-03-29 21:47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3 年度,作为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诚信、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 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审慎客观发表独立意见,为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发 挥了积极的作用。 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有 9 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 3 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 的规定。本人基本情况如下: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或其附 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公司 主要股东及其关联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本人没 有从公司、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或人员取 ...
ST中安: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03-29 21:47
截至 2015 年 1 月 20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瑞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瑞华验字[2014]48340013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902,655,542.57 元, 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232,155,073.66 元;于 2015 年 1 月 20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会计期间使用 募集资金人民币 670,500,468.91 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0.00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59,853.67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作为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安科"或"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持续督导 ...
ST中安: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2024-03-29 21:47
之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三月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之 法律意见书 致: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中安科")的委托,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就中安科回购注销本次激励计划部分 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一)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 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 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 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 发表的 ...
ST中安: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3-29 21:47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ST 中安 公告编号:2024-010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 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4)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3)截至 2023 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47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141 人。 2、人员信息 (1)首席合伙人:梁春 (2)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70 人 3、业务规模 (1)2022 年度经审计业务收入:332,731.85 万元 (2)2022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 ...
ST中安: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4-03-29 21:47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ST 中安 公告编号:2024-017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 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召开公司第 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现公告如下: 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 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要求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相应担保。 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请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 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 ...
ST中安: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4-03-29 21:47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召开公司第 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 原因已离职,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该 2 名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 决定回购注销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62,000 股, 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即 1.25 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实施进展情况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ST 中安 公告编号:2024-016 1、2023 年 3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ST中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3-29 21:47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 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创立于1985年, 是国内首批获准从事H股上市审计资质的事务所,财政部大型会计师事务所集团 化发展试点事务所。目前,大华是国内最具规模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在证 券业务服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大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截至2023年末,大华拥有合伙人270人,首席合伙人为梁春先生;拥有执业注册 会计师147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为114 ...
ST中安:关于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2024-03-29 21:47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ST 中安 公告编号:2024-018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13,781.39 万元,实收股本为 286,332 万元,公司 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 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导致累计亏损的主要原因 虽然近年来,公司加大对业务和产品结构以及组织架构优化调整,采取一系 列降本增效措施,努力提升利润、减少亏损,本报告期内公司盈利情况得以大幅 改善,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财务报告净利润为 9,005.65 万元,但 因公 ...
ST中安: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4-03-29 21:47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ST 中安 公告编号:2024-013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 映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 原则,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无形资产、 商誉等相关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相应计提减值准 备,2023年公司合并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共计计提2,612.57万元,共计转回5,574.15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计提减值的数额和原因说明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方法、依据和标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以及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的相关 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资产存 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本期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