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钢股份(600782)
搜索文档
新钢股份: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郜学)
2024-07-30 17:51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郜学,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 司提名为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 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 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 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 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 ...
新钢股份: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胡晓东)
2024-07-30 17:51
独立性要求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10名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具独立性[2] - 在持股5%以上或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具独立性[2] 不良纪录标准 - 近36个月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有不良纪录[3] - 近36个月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有不良纪录[3] 任职限制 - 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3家[3]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6年[3] 声明时间 - 声明时间为2024年7月28日[7]
新钢股份: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胡晓东)
2024-07-30 17:51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现提名胡晓东为新余钢铁股 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 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 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 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新余钢铁 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 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 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 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 制度指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 ...
新钢股份: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郜学)
2024-07-30 17:51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现提名郜学为新余钢铁股份 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 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 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新余钢铁 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 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 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的要求: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 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 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 制度指引》等的相关规定 ...
新钢股份:新钢股份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4-07-30 17:51
董事会换届 - 2024年7月30日提名6人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 - 提名3人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需上交所审核[3][4] - 换届议案提交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表决[4] 监事会换届 - 2024年7月30日提名3人为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2] - 与2名职工监事组成第十届监事会[2] 候选人背景 - 刘建荣在钢铁企业经验丰富[6] - 刘坚锋在金属材料加工等方面经验丰富[7] - 郜学熟悉冶金行业政策[10]
新钢股份: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2024-07-30 17:51
业绩数据 - 2023年末新钢保理总资产22772.12万元,净资产21848.21万元,营收2519.84万元,净利润421.17万元[5] - 2024年3月末新钢保理总资产23021.46万元,净资产21965.91万元,营收265.74万元,净利润117.7万元[5] 股权交易 - 2024年7月30日公司通过转让新钢保理100%股权议案[3] - 新钢保理注册资本20,000万元[4] - 公司按国有流程公开挂牌转让,价格以评估报告为准[2][3][6] 交易影响 - 交易不构成重大重组,无需股东大会审议,无重大法律障碍[2] - 交易优化业务结构,聚焦主业,增强内生动力[7] - 交易不影响经营,不损害股东利益,完成后不再纳入报表[7][8]
新钢股份: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2024-07-30 17:51
公司基本信息 - 新钢股份注册资本为314,565.2149万元[2] - 中新物流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3] - 新钢股份拥有中新物流100%的股权[4] 业绩数据 - 2023年新钢股份营业收入7,114,297.89万元,净利润51,702.72万元[3] - 2023年末中新物流营收38,227.89万元,净利润 - 88万元[4] - 2024年Q1中新物流营收2,578.79万元,净利润23.37万元[4] 资产数据 - 2023年新钢股份总资产5,293,475.89万元,净资产2,702,353.80万元[3] - 2023年末中新物流总资产11,715.03万元,净资产5,933.33万元[4] - 2024年Q1末中新物流总资产9,836.81万元,净资产5,845.91万元[4] 公司决策 - 吸收合并事项已通过董事会审议,授权有效期自2024年7月30日起[6]
新钢股份:新钢股份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2024-07-12 18:38
会议相关 - 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1] - 选举监事会主席议案以5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1] 人事变动 - 公司监事会选举傅军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主席[1] - 傅军先生1973年2月出生,工学博士,正高级工程师[3] - 傅军先生有新钢公司等多个任职经历[3]
新钢股份:新钢股份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12 18:38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9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监事会选举傅军先生为公司第九 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至第九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7 月 13 日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 7 月 12 日,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 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 公司监事傅军先生代为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5 人,实际出席监事 5 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方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
新钢股份(600782) - 2024 Q2 - 季度业绩预告
2024-07-10 19:11
净利润预测 -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预计净利润为-8,900万元到-6,200万元[2] - 预计2024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3,000万元到-40,300万元[4] - 上年同期公司利润总额为41,488.8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9,513.84万元[5] 业务影响 - 公司主营业务受到影响,报告期内公司适时安排检修,优化金属流向,铁钢产量小幅减少[7] 非经常性损益 - 公司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为净收益3.4亿元左右[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