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钢股份(600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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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钢股份:新钢股份2024年第四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2-20 17:49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12月20日在江西新余召开[2] - 出席股东及代理人581人,持股1480921212股,占比47.0783%[2] - 公司董事8人、监事5人全部出席[2] 议案表决情况 - 为董监高买责任险议案获通过[3] - A股股东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分别为98.7971%、1.1589%、0.0440%[3]
新钢股份:新钢股份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12-20 17:49
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14点30分召开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 - 会议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结合,现场在江西新余公司会议室[4][5] - 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7] 参会情况 - 581人出席,代表股份1,480,921,212股,占比47.0783%[6] 表决情况 - 议案合法获得通过,表决结果合法有效[10][11]
新钢股份:新钢股份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12-10 17:26
股东大会信息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2月13日,现场登记时间为12月19日[4] - 召开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14点30分[10] - 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地点在新余钢铁会议室[5][10] 董监高责任险 - 累计赔偿限额不超10000万元,保费不超60万元,期限12个月[12] 议案情况 - 拟审议为董监高买责任险议案,已多会审议[8][14]
新钢股份:新钢股份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12-04 19:02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2] - 现场会议12月20日14点30分在江西新余公司会议室举行[2] - 网络投票12月20日进行,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时间不同[2] 审议议案 -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为董监高买责任险的议案[3] 登记信息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2月13日[7] - 现场登记时间为12月19日8:30 - 11:30、14:00 - 16:30[8] - 登记地点为江西新余冶金路1号公司董秘室[9] 其他 - 会期半天,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8] - 拟出席者会前半小时到,带原件验证入场[9]
新钢股份: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2024-12-04 19:02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60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4 日召 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关于为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 险管控体系,保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力、有效履行职 责,为公司稳健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保障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在审议本事项时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 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方案概述 3.累计责任限额:累计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具体以最 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60万元(具体金额以保险公司最终报 价审批数据为准,后续续 ...
新钢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04 19:02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58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 12 月 4 日,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钢股份" 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 及会议材料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 会议由刘建荣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公司 监事会成员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方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董监高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 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购买责任险。鉴于公司董事作为被保险 ...
新钢股份: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04 19:02
2024年12月4日,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 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以传真和 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会议由傅军先生主持, 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 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59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12 月 5 日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本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鉴于公司监事作为被保险人,全体监事均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
新钢股份: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2024-12-04 19:02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充分发挥 网络互动优势,正确把握和引导网络舆论导向,及时、妥善处理 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 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 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的各类舆情。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 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 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危机时)实行 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五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 情工作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总经理和董事会 ...
新钢股份: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办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11-22 15:35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7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的公告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29 日(星期五)16:00-17: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前访问网址 https://eseb.cn/1jbkrBL4nIc 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 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 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新余钢铁股 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2024 年三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
新钢股份:关于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2024-11-15 18:25
公司董事会对卢梅林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 谢!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56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6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卢梅林 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卢梅林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财 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等职务。卢梅林先生辞去上 述职务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卢梅林先生的辞任自辞 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导致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 数,不会影响董事会和公司正常运行。在公司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前,将 由董事长刘建荣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的补 选和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选聘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