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钢股份(600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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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钢股份:选举职工代表董事
证券日报· 2026-01-12 21:17
公司治理变动 - 新钢股份于1月12日发布公告,宣布公司近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 [2] - 经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孟海波先生当选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2]
新钢股份(600782) - 新钢股份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2026-01-12 17:45
人事变动 - 孟海波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1] 个人履历 - 孟海波1987年7月出生,历任新钢公司第一炼铁厂一级科员等职[3] - 2025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团委书记[3]
新钢股份:选举孟海波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格隆汇· 2026-01-12 17:43
格隆汇1月12日丨新钢股份(600782.SH)公布,公司于近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会议选举,孟海波先生 当选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孟海波先生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之日止。 ...
新钢股份(600782.SH):选举孟海波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格隆汇APP· 2026-01-12 17:43
格隆汇1月12日丨新钢股份(600782.SH)公布,公司于近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会议选举,孟海波先生 当选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孟海波先生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之日止。 ...
沙钢取得模块化夹具及其夹持方法专利
搜狐财经· 2026-01-09 10:25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为AI基于第三方数据生成,仅供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 来源:市场资讯 天眼查资料显示,江苏省沙钢钢铁研究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位于苏州市,是一家以从事科技推 广和应用服务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通过天眼查大数据分析,江苏省沙钢钢铁研 究院有限公司共对外投资了1家企业,参与招投标项目5次,专利信息2591条,此外企业还拥有行政许可 3个。 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位于苏州市,是一家以从事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为主的 企业。企业注册资本450000万人民币。通过天眼查大数据分析,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共对外投资了 125家企业,参与招投标项目5000次,财产线索方面有商标信息92条,专利信息4055条,此外企业还拥 有行政许可65个。 国家知识产权局信息显示,江苏省沙钢钢铁研究院有限公司、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取得一项名为"一 种模块化夹具及其夹持方法"的专利,授权公告号CN116533011B,申请日期为2023年5月。 ...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宝武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6-01-08 06:59
关联交易概述 - 新钢股份拟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以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2] - 协议有效期自2026年1月至2026年12月31日,且不再自动续期[2][13] - 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因交易双方均受同一实际控制人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控制[3] 交易关键条款 - 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上限为人民币25亿元[2][7] - 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国内四大银行同期同类平均存款利率[6] - 信贷服务利率及费率将参照公司在国内其他主要金融机构取得的同类同期同档次水平协商确定,给予优惠[8] - 协议需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关联股东新钢集团须回避表决[4] 协议背景与调整 - 公司此前《关于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未获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13] - 原议案中最高存款余额上限为人民币30亿元,协议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并可自动续期1年[13] - 本次提交的议案为优化调整版本,将存款上限从30亿元调降至25亿元,且协议不再自动续期[13] 董事会审议情况 -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1月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17][20] -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3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20] - 董事会同时审议通过了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22家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482.55亿元的议案,其中母公司443.50亿元、子公司39.05亿元[18] 后续程序安排 - 该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4][14] -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定于2026年1月23日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27][28] - 对中小投资者就关联交易议案将单独计票,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32]
新钢股份:2026年1月23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证券日报网· 2026-01-07 21:12
证券日报网讯1月7日,新钢股份(600782)发布公告称,公司将于2026年1月23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 ...
新钢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日报· 2026-01-07 20:36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证券日报网讯 1月7日,新钢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年度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的议案》《关于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修订和的议案》等多项议案。 ...
新钢股份:1月7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6-01-07 18:32
公司动态 - 新钢股份于2026年1月7日晚间发布公告,宣布召开了第十届第十四次董事会会议 [1] - 会议审议了《关于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 <金融服务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文件 [1] 市场环境 - 沪指十年首现连续站稳关键位置 [1] - 高盛建议高配中国股票 [1] - 券商分析师认为人民币升值等因素正加速跨境资本回流 [1]
新钢股份(600782) -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2026-01-07 17:46
舆情管理组织 - 舆情工作组由董事长任组长,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5] - 舆情信息采集由证券职能部门与党委宣传部共同负责[6] 舆情定义与范围 - 重大舆情指严重影响公司形象或经营,致股价变动的负面舆情[11] - 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11] - 舆情信息采集范围涵盖各类互联网信息载体[7][8] 舆情处理 - 舆情处理原则包括快速反应、前置管理等[12] - 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和证券职能部门灵活处置[14] - 重大舆情由舆情工作组组长召集会议决策部署[14] - 重大舆情处置措施包括调查、沟通、澄清等[15][16] 责任追究 - 未执行舆情制度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将对当事人给予处分并要求赔偿[18] - 内部人员违反保密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有权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19] - 信息知情人等擅自披露公司信息致公司受损,公司可追究法律责任[20] - 媒体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致公司受损,公司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权利[21] 规则相关 - 公司每年至少开展1次舆情应急演练[9] - 本规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执行[20]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改[21] - 规则与国家法律或公司章程抵触时,按规定执行并修订报董事会审议[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