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钢股份(600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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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钢股份(600782) - 2024 Q2 - 季度财报
2024-08-26 19:24
财务指标 - 公司营业收入下降52.21%,主要停止贸易业务并钢铁产品售价下跌[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降125.57%,主要钢铁需求整体较弱、钢价持续下滑导致主要产品毛利下降[1,2,3] - 基本每股收益下降122.22%,主要钢铁需求整体较弱、钢价持续下滑导致公司利润下降[1,2,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151.00%[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下降2.05%[1] - 总资产下降1.07%[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下降1.41个百分点[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下降2.13个百分点[4] 公司概况 - 公司是江西省内最大的国有钢铁生产企业,产业覆盖钢铁冶炼、钢材轧制及延伸加工等领域[29] - 公司构建卷板、中厚板、硅钢产销研联动平台,着力打造精品硅钢、高品质厚板、金属制品三大品牌基地[30] - 公司融合了国有企业优良传统与上市公司市场化管控的特点,持续推进改革创新、组织优化、流程再造[33] - 公司拥有优质建材、中厚板材、冷热轧卷板、电工钢、金属制品钢绞线等产品,形成诸多拳头产品[33] - 公司主体装备全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包括360m2烧结机、2500m3高炉、210t顶底复吹氧气转炉等先进生产线[34] - 公司拥有420mm全球厚度最大的垂直弯曲型特厚板连铸机,技术水平国际领先[34] - 公司重视科技创新,以"研发一批、储备一批、应用一批"的指导思想,持续加大自主研发投入力度[35] - 公司坚持以待遇留人、岗位留人、感情留人的方式吸引大批高素质人才,人才队伍建设成效显著[36] 经营情况 - 公司营销体系赋新,深耕本地家门口市场,大力参与本省重点工程招标,新开发多家省内终端用户[31] - 公司两金占用降低,财务轻盈化,强化产销联动,优化生产组织,大力开拓市场,积极消化库存[31] - 公司应招尽招,降一切可降之本,强化以高炉为中心的生产组织思路,实现由"买什么用什么"到"用什么买什么"的转变[31] - 公司优化品种结构,大幅压缩螺纹钢等普通材产量,大幅增加硅钢等高附加盈利产品生产力度[31] - 公司筑牢安全生产屏障,强化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压紧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31] - 公司强化环保能力建设,以"极致能效"为目标,大力提升能源管理体系能力,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32] 财务数据 - 2024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4.43亿元,实现利润总额0.22亿元[38] - 2024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成本、销售费用同比下降,管理费用同比增加[40] - 2024年上半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增加,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41] - 公司货币资金、应收票据等资产项目发生较大变动,主要系优化财务管理所致[47] - 公司在建工程大幅增加,主要系新增智慧管控中心、烧结机烟气超低排放改造等项目投入[47] - 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增加,主要系新设合资公司江西欧冶新钢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47] 资产负债情况 - 公司短期借款较上年同期下降28.22%,主要系归还到期银行借款所致[1] - 公司合同负债较上年同期增加6.37%[1] - 公司长期借款较上年同期下降13.76%,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列报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1] - 公司其他流动资产较上年同期增加25.28%,主要系一年以内的债权投资列报至其他流动资产所致[1] - 公司应交税费较上年同期下降42.36%,主要系按期缴纳应交税款所致[1] - 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上年同期增加292.28%,主要系一年以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列报所致[1] 对外投资 - 公司与欧冶云商下属公司合资设立江西欧冶新钢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470万元,股权比例49%[5] - 公司主要控股子公司新余中新物流有限公司、XINSTEELSINGAPOREPTE.LTD.、新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2023年上半年利润总额和净利润情况[6] 公司治理 - 公司监事会部分监事发生变动,新增方炜、徐斌、傅军为公司监事[61][62] - 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情况[60] 环境保护 - 公司及部分下属公司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通过加强源头管控、过程监测,以及强化环保设施管理等措施,保障公司环境质量[68] - 公司主要污染物为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经过处理达标后排放[68] - 公司及下属公司污染防治设施配套齐全,环保设施与主体设施同步运行率100%,排放达标率100%[74] - 公司及部分下属公司严格按照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办理了相关排污许可证,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验收工作[75] - 公司编制建立了《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并完
新钢股份:新钢股份2024年半年度经营数据公告
2024-08-26 19:24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47 | 钢材产品 | 产量(万吨) | 销量(万吨) | 平均售价(不含税、元/吨) | | --- | --- | --- | --- | | 冷轧钢材 | 109.15 | 114.36 | 4,119.23 | | 热轧钢材 | 387.52 | 379.40 | 3,588.32 | 本公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并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行业信 息披露》的相关规定,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现将 2024 年半年度的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情况: 二、公司主要产品产量、销量、平均售价情况: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7 日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变 动幅度(%) 营业收入 ...
新钢股份:新钢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2024-08-22 18:17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39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二)增持主体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钢集团持有公 1 司1,428,799,497股,约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45.42%。 (三)新钢集团在本次公告前十二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钢股份"或"公司")控股 股东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钢集团")计划在未来 12 个月内,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 交易、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5 亿元、 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2%,资金 来源为新钢集团自有资金。 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增持价格预 期或资本市场发生变化导致延迟或无法实施的风险,请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近日 ...
新钢股份:新钢股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8-16 18:28
关于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接受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以下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合规性进行 见证。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以下称"《股东大会规 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 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 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 会决议一起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律师 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资料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发表法律意见如 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
新钢股份:新钢股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8-16 18:28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况: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8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20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451,792,960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 | 份总数的比例(%) | 46.1523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 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建荣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8 月 1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 (五) ...
新钢股份:新钢股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24-08-08 17:32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四年八月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遵循本次大会议事规则,共同维护大会 秩序,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五、本次股东大会安排股东发言时间不超过一小时,股东在大会 上要求发言,需向大会秘书处(董秘室)登记。发言顺序根据持股数量 的多少和登记次序确定。发言内容应围绕大会的主要议案。每位股东 的发言时间不超过五分钟。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以其 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股 东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如 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请分别在相应栏内打"√",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 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会议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根据公 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股东大会会议具体程序方面的事宜由公司董秘室负责。 二、出席本次大会的对象为股权登记日(2024 年 8 月 13 日)在 册的股东;现场登记 ...
新钢股份: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2024-07-30 17:51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35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所持下属全资子公 司新钢保理 100%股权按照国有股权转让流程公开挂牌转让,股权转让价 格以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股权评估报告为准。 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实 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交易概述 2024 年 7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新钢保理 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所持下属 全资子公司新钢保理 100%股权按照国有股权转让流程公开挂牌转让,股 权转让价格以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股权评估报告为准。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9、经营情况: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新钢保理总资产 22772.12 万 元,净资产为 21848.21 万元,营业收入为 2519.84 万元,净利润为 42 ...
新钢股份:新钢股份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4-07-30 17:51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33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未受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 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 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上述董事会、监事会换届相关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 取累积投票制进行投票表决。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钢股份"或"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监事会将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董事会、监事会 进行换届选举,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
新钢股份: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孟祥云)
2024-07-30 17:51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现提名孟祥云为新余钢铁股份 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 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 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新余钢铁股 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 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 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 1 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 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 腐倡廉 ...
新钢股份: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孟祥云)
2024-07-30 17:51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孟祥云,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新余钢铁集团有限 公司提名为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十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 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 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 材料。 制度指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