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传媒(60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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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传媒(600825)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9月)
2025-09-30 16:47
独立董事工作安排 - 公司管理层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60日内向独立董事汇报并安排考察[2] - 财务负责人在年审注册前向独立董事提交审计材料[3] - 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至审年报前安排独董与注会见面[3] 独立董事职责 - 核查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注会从业资格[3] - 对年报签署书面确认意见[3] - 对年报有异议可聘请外部机构咨询[4] 交易限制与制度规定 - 披露前特定时间独董不得买卖公司股票[4]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4]
新华传媒(600825) -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30 16:47
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时,需及时通知保荐机构[5] 募投项目论证与调整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超过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等情形,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7]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最近披露投资计划差异超30%,公司要调整投资计划[9] 闲置资金补充与使用计划 - 公司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得超12个月[10] - 公司应至迟于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超募资金使用计划[11] 资金监管与协议签订 - 公司需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4] 资金检查监督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17] - 公司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9] - 公司财务部要对募投项目资金应用、进度、质量等进行检查监督[8]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 公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董事会决议、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变更或仅地点变更,不视为改变用途[14] 节余资金使用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资金低于100万或低于该项目承诺投资额5%,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可免于特定程序[16]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非募投项目,应参照改变用途履行程序和披露义务[16]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资金占净额10%以上,使用需股东会审议通过[16]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500万或低于净额5%,使用可豁免特定程序[16] 报告与核查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出具《募集资金专项报告》[17] - 年度审计时,公司需聘请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出具鉴证报告[1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可聘请注册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18] - 董事会收到注册会计师鉴证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向上交所报告并公告[18] - 保荐机构至少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进行现场调查,年度出具专项核查报告[19]
新华传媒(600825) - 董事长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30 16:47
公司治理 - 公司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2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董事长任期3年,届满连选可连任[4] 董事长职责 - 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签署重要文件[6][7] - 监管公司经营,审核年度经营计划[10] 考核机制 - 董事长任期内工作目标考核与年薪挂钩[13]
新华传媒(60082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9月)
2025-09-30 16:47
审计履职 - 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审核和披露中履职维护公司利益[1] - 会计年度结束后听取公司生产经营、投融和财务汇报并考察重大问题[1] 审计安排 - 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时间安排[1] - 进场审计前与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相关内容[1] 报表审阅 - 进场前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并形成书面意见[1] - 进场后加强与注册会计师沟通,出具初步意见后再审阅报表[2] 报告提交 - 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并记录[1] - 对经审计报表和内控评价报告表决后提交董事会审核[2] - 向董事会提交审计总结报告和续聘或改聘事务所建议[2] 信息报备 - 沟通、评估及建议书面记录在股东会决议披露后三个工作日报证监局[3]
新华传媒(60082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持股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9月)
2025-09-30 16:47
股份转让限制 - 董高任职期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全转[3] - 公司股票上市一年内、本人离职半年内股份不得转让[2] - 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25%,新增限售股计入次年基数[7] 信息申报与披露 - 董高相关事项通过或信息变化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更新信息[4][5] - 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披露[8] 交易禁止期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季报等公告前5日不得买卖股票[8] 违规处理 - 违反《证券法》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披露[11]
新华传媒(60082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9月)
2025-09-30 16:47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3]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3]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且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3] 会议相关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四次,每季度一次,临时会议可提议召开[9]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9] 职责与工作 - 审核财务信息等,相关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5] - 审计工作组负责内部审计等工作[3] 其他 - 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支付[10]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施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4]
新华传媒(600825)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30 16:47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关联法人[3]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是关联自然人[4] 关联交易审批 - 与关联法人单次或连续12个月累计交易低于净资产绝对值0.5%或300万元(除担保)由法定代表人等签署生效[10] - 与关联自然人单次或连续12个月累计交易低于30万元(除担保)参考上述执行[11] - 与关联法人单次或连续12个月累计交易高于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含)至5%(不含)由总裁提交董事会批准[11] - 与关联自然人单次或连续12个月累计交易超30万元(除担保)参考上述执行[11] - 与关联方单次或连续12个月累计交易高于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含)经股东会批准并披露[12] - 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除担保)经独立董事同意后履行董事会程序并披露[12]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经独立董事同意后履行董事会程序并披露[12] 子公司关联交易 - 由公司控制或持有50%以上股份的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18] 担保与资助审批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9] - 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控股股东等应提供反担保[19] - 向非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1] 关联交易披露 - 按《股票上市规则》披露关联交易协议订立、变更、终止等情况[23] - 披露关联交易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公告文稿、协议书等文件[23] - 关联交易公告应包含交易概述、各方关联关系等内容[23] 日常关联交易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主要条款未变,在年报和半年报披露履行情况;条款变化或期满续签,按交易金额提交审议[25] - 日常关联交易可按类别预计年度金额,超出预计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25]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应含交易价格等主要条款,未确定价格需披露实际与市场价格及差异原因[26]
新华传媒(60082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30 16:47
内幕信息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属内幕信息知情人[4]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属内幕信息[5]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一次超该资产30%属内幕信息[5] 可能影响债券价格事项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可能影响债券交易价格[6]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可能影响债券交易价格[6]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可能影响债券交易价格[6] 内幕信息管理 - 董事会秘书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2] - 通过签订保密协议明确内幕信息知情人保密义务[9] - 股东等相关主体填写并送达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0] - 行政管理部门接触内幕信息需登记[11] - 重大事项需制作进程备忘录并督促签名确认[12] 信息报送要求 - 特定事项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信息[12] - 报送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等相关主体[13]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档案及备忘录[14] - 事项变化需及时补充报送[14] 档案保存与交易限制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自记录起至少保存10年[14] - 内幕信息知情人公开前不得泄露等,敏感期内不得买卖股票[16]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管理适用相关规则[16] 违规处理与制度施行 - 自查发现内幕交易等情况核实追责并2个工作日内报送[19] - 违反制度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视情节处罚[19]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审议通过后施行[21]
新华传媒(600825)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9月)
2025-09-30 16:47
战略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6]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6]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6]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6] 下设小组 - 下设投资评审小组,总裁任组长[6] 会议规则 - 会议提前五天通知,紧急情况随时通知[15]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细则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8] - 细则解释权归董事会[18]
新华传媒(600825) -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2025-09-30 16:46
人事变动 - 刘航于2025年9月29日因个人原因提前离任财务负责人,继续任董事、总裁[2][3] - 公司同意聘任顾庆忠为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一致[4] 顾庆忠信息 - 出生于1971年9月,有丰富财务工作经历,未持股[4][5] - 过去12个月曾在大股东任副总裁,无关联关系及不良情形[5] 公告信息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10月1日[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