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沪高铁(60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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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沪高铁: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3-26 17:56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4月10日14点30分于北京海淀区召开[3] - 网络投票4月10日进行,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时间不同[5]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4月3日,A股代码601816,简称京沪高铁[11] 审议议案 - 审议选举董事议案,应选4人,候选人有谭光明等[6] - 审议选举独立董事议案,应选1人,候选人为曾辉祥[6] 投票规则 - 股东每持有一股,对董事或监事选举议案组拥有与应选人数相等投票总数[18] 投票示例 - 投资者持有100股,不同应选人数下有对应表决权票数[20] 部分投票票数 - 选举董事议案中陈××三种方式投票票数分别为500、100、100[22] - 选举董事议案中赵××三种方式投票票数分别为0、100、50[22] - 选举董事议案中蒋××三种方式投票票数分别为0、100、200[22]
京沪高铁: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03-26 17:56
会议信息 -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4年4月10日14:30[6]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4月10日[6] - 现场会议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5号院1号写字楼315会议室[7] 人事变动 - 提名谭光明等四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黄桂章等四人不再担任[8] - 提名曾辉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李世辉不再担任[13]
京沪高铁: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2024-03-26 17:56
人员学习 - 被提名人2023年11月完成上交所浦江大讲堂独董履职学习课程,12月参加上交所2023年第6期独董后续培训[1] 独立性与不良记录 - 特定持股及任职人员不具备独立性[2] - 近12个月有不具备独立性情形人员不具备独立性[3]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交易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人员有不良记录[3] 任职限制 - 兼任独董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3家[4] - 在京沪高铁连续任职未超六年[4] 专业资质 - 被提名人有会计专业博士学位、高级职称,5年以上会计全职工作经验[6] 资格审查 - 被提名人通过京沪高铁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6]
京沪高铁: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26 17:56
会议情况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3月25日通讯召开,10位董事均表决[1] 议案表决 - 选举董事、独立董事、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均全票通过,前两者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2][3] 人员变动 - 提名谭光明等4人为董事候选人,黄桂章等4人不再担任[1] - 提名曾辉祥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李世辉不再担任[2]
自然区位优势与委托运输模式
长江证券· 2024-03-03 00:00
一、报告公司投资评级 - 投资评级为“买入丨维持”[4] 二、报告的核心观点 - 京沪高铁立足高铁网络中枢,经营业绩稳中有升,主要资产为线路、土地和车站,现金流创造能力超表观盈利能力,连通京津冀和长三角两大经济圈,有自然垄断属性和区位流量盈利优势,且受益于网络效应,外延并购有助于增强网络效应和竞争优势,在全国铁路网络中地位稳固,其经营情况可由中国铁路客运量大致描述[4][11] - 中国高铁采用委托运输管理模式,京沪高铁在该模式下本线业务承担风险,面临人力成本刚性上涨压力,且产能饱和,业务量增速在2020年前已放缓,但随着需求增长票价已两次上调,跨线列车按路网繁忙程度定价有价格弹性,资源分配准则虽难以预测但值得长期投资者关注[4][29] - 长期投资价值取决于供需关系应对情况,京沪高铁作为高铁客运龙头,虽成本刚性上涨,但商业模式和盈利水平稳定,外延并购和内生提价可打开长期增长空间,预计2023 - 2025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13亿、131亿和150亿,对应PE分别为22倍、19倍和17倍[6] 三、根据相关目录分别进行总结 (一)立足高铁网络中枢,经营业绩稳中有升 - 京沪高铁主要资产属性使其现金流创造能力强,连通两大经济圈带来流量和盈利优势,四省虽经济发达但人均乘坐火车次数有增长空间,并购京福安徽走向区域路网,在全国铁路网络中地位稳固,经营情况与全国铁路客运量相关度高[11] (二)自然连通京津冀和长三角经济带 - 京沪高铁从规划到运营经历漫长过程,1991年提出设想,2007年公司成立,2011年投入运营,2014年首次盈利,2019年部分路段遇产能瓶颈后开启外延并购,其由多方资本联合设立,主要资产为线路、土地和车站,负债以借款为主[12][13][14] (三)外延并购增强公司的网络效应 - 京沪高铁自身具备自然垄断属性且受益于网络效应,2020年并购京福安徽从单一线路走向区域路网,中国高铁里程全球领先网络效应更强,外延并购对京沪高铁成长有重要意义[20][21] (四)受益于腹地和辐射区域需求增长 - 铁路客运需求与经济和消费相关,既有线路成本相对刚性,京沪高铁沿线四省潜在出行需求有增量空间,2019年京沪高铁沿线7省市相关占比情况呈现必选消费品特征[23][24][25] (五)中枢地位赋予稳定的盈利预期 - 京沪高铁在铁路网络中的稳固地位使其经营情况可由全国铁路客运量和周转量描述,2023年铁路客运需求恢复且趋势未停[26][27] (六)委托运输坐地收租,本线业务承担风险 - 中国高铁委托运输管理模式下,路网与运输公司为主要参与主体,京沪高铁本线和跨线列车票款收入清算方式不同,且需达到一定客座率才能贡献边际,京沪高铁面临人力成本上涨压力,产能饱和但票价有调整,资源分配影响大且难以预测[29] (七)委托管理运营是中国高铁的特有模式 - 国内高铁采用委托运输管理模式与海外不同,这种模式长期存在且有利于提升市场效率,后续研究将解答关于路网和运输公司利益划分及超额盈利相关问题[30] (八)委托管理费用类似人工成本刚性增长 - 京沪高铁委托管理费用三年一签,计费方式与人工费和物价增长相关,测算得出复合增长率,人力成本已在委托管理费用中体现,若票价涨幅无法覆盖成本则效率提升将受考验[39] (九)本线和跨线赋予各公司加杠杆的选择 - 京沪高铁本线列车承担宏观敞口风险,跨线列车相对稳定,两者有不同的现金流平衡点,转换本线和跨线列车涉及多种成本和收入变化,存在客座率临界点影响盈利[47][48][49][50] (十)长期关注高铁客运资源的分配准则 - 现实中跨线列车转换本线列车存在经济障碍,国铁集团统一规划列车运行图以发挥路网最大效率,资源分配影响公司风险敞口和盈利机会,本线列车班次在产能紧缺时增长放缓,目前难以预测资源配置准则但投资者应关注[51][52]
京沪高铁: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9 16:19
会议情况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12月19日召开[1] - 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8人[1] - 关联董事刘洪润、邵长虹回避表决[1] 议案表决 - 会议审议通过兑现京沪高铁公司负责人2022年度绩效年薪议案[1] - 有权表决票数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1] 薪酬数据 - 5名负责人2022年度绩效年薪合计119.09万元[1]
京沪高铁: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3-11-22 17:12
证券代码:601816 证券简称:京沪高铁 公告编号:2023-037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 2023 年 11 月 23 日(星期四) 至 11 月 29 日(星期 三)16:00 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 公司邮箱 crjhgt@vip.163.com 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 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会计师、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如有特殊情况, 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3 年 10 月 31 日发布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 地了解公司 2023 年前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 2023 ...
京沪高铁(601816)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3-10-31 00:00
财务数据 - 2023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116.02亿人民币,同比增长58.98%[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78亿人民币,同比增长220.27%[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7.52亿人民币,同比增长60.66%[6]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24元,同比增长220.42%[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0.63%,同比增长1.38个百分点[6] - 总资产为2924.35亿人民币,较上年末增长1.35%[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839.97亿人民币,较上年末增长4.61%[6] -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进行了财务报表追溯调整[8] 公司股东情况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220,503股,中国铁路投资有限公司持股占比最高,为43.39%[15] -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股占比为6.24%,位居前十名股东之列[16]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中,中国铁路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普通股数量最多,为21,306,477,996股[16] - 平安资管-建设银行-京沪高铁股权投资计划持有的普通股数量为3,245,958,828股,位居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列[16] 公司资产情况 - 2023年9月30日,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的货币资金为105.69亿人民币,较2022年12月31日增长98.8%[18] - 2023年9月30日,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为16.997亿人民币,较2022年12月31日增长581.5%[18] - 2023年9月30日,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为41.1632亿人民币,较2022年12月31日增长14.7%[18] - 2023年9月30日,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的流动资产合计为127.75亿人民币,较2022年12月31日增长111.6%[19] - 2023年9月30日,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的固定资产为2200.59亿人民币,较2022年12月31日减少1.6%[19] - 2023年9月30日,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的无形资产为5848.6亿人民币,较2022年12月31日增长1.1%[19] - 2023年9月30日,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的非流动资产合计为2796.6亿人民币,较2022年12月31日减少0.9%[19] - 2023年9月30日,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的资产总计为29243.5亿人民币,较2022年12月31日增长1.3%[19] 公司财务状况 - 2023年第三季度,公司负债合计为76,910,607,970.14元,较2022年底减少了4,354,946,920.55元[20] - 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总收入达30,881,500,016.17元,较去年同期增长了15,656,112,331.42元[21] - 2023年第三季度营业利润为117.89亿人民币,较去年同期下降0.48%[22] - 2023年第三季度净利润为86.73亿人民币,较去年同期下降5.97%[22] - 2023年第三季度每股收益为0.1815元/股,与去年同期持平[23] - 2023年第三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269,316,930,42.37,较上年同期增长11,768,616,055.32[24]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5,229,486,326.38,较上年同期减少4,078,222,310.10[25]
京沪高铁: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30 15:42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816 证券简称:京沪高铁 公告编号:2023-035 鉴于公司副总经理王勇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采取留 置措施,已不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 资格要求,同意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免去王勇副 总经理职务。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 10 票,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 责任。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发出通知,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以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10 人, 实际参加董事 8 人。黄桂章董事、万放董事因公务未能出席 会议,书面委托刘洪润董事代为出席并表决。本次会议的召 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合 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京沪高 ...
京沪高铁: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30 15:42
证券代码:601816 证券简称:京沪高铁 公告编号:2023-036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 责任。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 6 票,同意 6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10 月 31 日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发出通知,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 6 人, 实际参加监事 6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