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沪高铁(60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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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沪高铁: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23 00:16
证券代码:601816 证券简称:京沪高铁 公告编号:2025-032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 任。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 8 票,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及审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 过。 关联董事刘洪润、李敬伟、谭光明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 8 票,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 放资金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及审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 过。 关联董事刘洪润、李敬伟、谭光明回避表决。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 2025 年 7 月 21 日以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名,实际 出席董事 11 名。会议由董事长刘洪润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 ...
京沪高铁: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23 00:16
证券代码:601816 证券简称:京沪高铁 公告编号:2025-033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 《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 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主要交易内容:为做好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存量资金收益管理和子公司京福铁路客运专线安徽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福安徽公司)融资成本降低工作,公 司拟与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金 融服务协议》 ,财务公司将为公司办理相关金融业务,主要包括存 款、结算、贷款等经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在协议有效 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最高存款余额每日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 期内, 在财务公司的贷款、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余额每日不超过人民币 ? 公司与财务公司系"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关系。 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结算等业务构成了公司的关联 交易。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严格遵循自愿、平等、诚 ...
京沪高铁: 公司关于对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7-23 00:16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对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查验中国 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查阅了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 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风险评估情况报告如 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隶属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由中国国家铁 路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 建,注册资本100亿元人民币。财务公司成立于 2015年7月24日, 是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 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法定代表人:潘振锋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5号院1-1号楼 (四)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 (五)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 注册资本:100亿元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 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 ...
京沪高铁: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证券之星· 2025-07-23 00:16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行为,提高审 计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行为,是指公司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 、出具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报告的行为。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从事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 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前,聘请会计师事 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 东大会审议前,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审计委员 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相关要求 第五条 ...
京沪高铁: 公司在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放资金风险处置预案
证券之星· 2025-07-23 00:16
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放资金 风险处置预案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中国铁路财务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有效防范、控制和 化解公司及控股的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放资金风险,切实保障 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章 风险处置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二条 公司成立存放资金风险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 导小组),公司董事长担任组长,为风险处置第一责任人,公司 总经理、总会计师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计划财务部、董事会办 公室、法律审计部负责人。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存放资金风险 的防范和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计划财务 部,具体负责日常的监督与管理工作。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在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领导小组作为风险处置机构,一旦财务公司发生风 险,应当立即启动风险处置预案,并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工作。 第四条 公司及控股的子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应建立动态沟 —1— 通监控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财务公司指派专门人员共同负责 日常风险指标监控和动态沟通工作,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反映情 况,以便领导小组按本 ...
京沪高铁(601816) - 公司在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放资金风险处置预案
2025-07-22 18:31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在 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放资金 风险处置预案 第二章 风险处置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二条 公司成立存放资金风险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 导小组),公司董事长担任组长,为风险处置第一责任人,公司 总经理、总会计师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计划财务部、董事会办 公室、法律审计部负责人。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存放资金风险 的防范和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计划财务 部,具体负责日常的监督与管理工作。 第三条 领导小组作为风险处置机构,一旦财务公司发生风 险,应当立即启动风险处置预案,并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工作。 第四条 公司及控股的子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应建立动态沟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中国铁路财务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有效防范、控制和 化解公司及控股的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放资金风险,切实保障 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特制定本预案。 —1— 通监控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财务公司指派专门人员共同负责 日常风险指标监控和动态沟通工作,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反映情 况,以便领导小组按本 ...
京沪高铁(601816) -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2025-07-22 18:31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行为,提高审 计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行为,是指公司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 、出具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报告的行为。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从事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 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前,聘请会计师事 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 东大会审议前,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审计委员 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1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相关要求 第五 ...
京沪高铁(601816) -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5-07-22 18:30
证券代码:601816 证券简称:京沪高铁 公告编号:2025-033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 《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 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主要交易内容:为做好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存量资金收益管理和子公司京福铁路客运专线安徽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福安徽公司)融资成本降低工作,公 司拟与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金 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将为公司办理相关金融业务,主要包括存 款、结算、贷款等经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在协议有效 期内,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最高存款余额每日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 在财务公司的贷款、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余额每日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 1 公司与财务公司系"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关系。 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结算等业务构成了公司的关联 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严格遵循自愿、平等、诚信 ...
京沪高铁(601816) - 公司关于对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2025-07-22 18:30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对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法定代表人:潘振锋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5号院1-1号楼 注册资本:100亿元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查验中国 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查阅了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 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风险评估情况报告如 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隶属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由中国国家铁 路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 建,注册资本100亿元人民币。财务公司成立于 2015年7月24日, 是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 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 1 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 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财务公司的经营范围具体以登记为准。 ...
京沪高铁(601816) -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7-22 18:30
证券代码:601816 证券简称:京沪高铁 公告编号:2025-032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 任。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 2025 年 7 月 21 日以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名,实际 出席董事 11 名。会议由董事长刘洪润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 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及审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 过。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及审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 过。 关联董事刘洪润、李敬伟、谭光明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 8 票,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