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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王股份(603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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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花王(603007) -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发生“业绩变脸’或重组存在拟置出资产情形相关事项之专项核查意见(立信中联专审字[2025]D-0311号)
2025-06-05 23:33
资金占用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花王集团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9798.96万元[4] - 2024年收到解决资金占用事项资金9798.96万元[6] 业绩数据 - 2022 - 2024年营业收入分别为19575.42万元、15926.43万元和9164.08万元[7] - 2022 - 2024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为 - 22798.73万元、 - 18258.46万元和 - 81331.23万元[7] - 2023年归母净利润亏损较2022年下降19.91%[8] - 2024年因破产重整产生债务重组损失63135.43万元[8] 减值损失 - 2022 - 2024年信用减值损失合计分别为13260.03、13323.73、13782.76[15] - 2022 - 2024年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分别为7636.70、8444.66、11052.39[15] - 2022 - 2024年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分别为5887.84、558.30、1907.61[15] - 2022 - 2024年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分别为1139.90、957.98、4194.26[15] - 2022和2024年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分别为18.33、23.72[15] - 2022 - 2024年合同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1749.35、225.04、3402.43[15] - 2022和2024年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为7.22[15] - 2022和2023年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336.61、3137.74[15] 合规核查 - 近三年无虚假交易、虚构利润情形[10] - 除资金占用外,近三年无关联方利益输送情形[10] - 近三年无调节会计利润以符合或规避监管及会计处理不合规情形[11] - 无滥用会计政策“大洗澡”情形[13] - 近三年无大幅计提减值调节利润情况[17] - 2022 - 2024年度业绩真实、会计处理合规[17]
*ST花王(603007) - 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组前业绩异常或存在拟置出资产情形之专项核查意见
2025-06-05 23:33
公司基本信息 - 花王股份于2016年8月26日在上交所上市,2025年1月6日控股股东变更为辰顺浩景,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徐良[7] 业绩情况 - 郑州水务2017 - 2019年度合计实现扣非净利润3966.91万元,未达合计承诺净利润14240.00万元,差额10273.09万元[8] 业绩补偿 - 郑州水务业绩补偿金额中8627.75万元已从应付股权收购款中扣减,剩余1693.09万元需原股东补偿,原股东超期未履行承诺[9] - 产业投资人等对业绩补偿款在法院裁定批准花王股份重整计划时的实际金额承担现金兜底责任,兜底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长期[37] 资金占用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花王集团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余额均为9798.96万元,2024年12月31日已清偿完毕[11] 违规处罚 - 2022年11月1日,因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会计差错,上交所对花王股份和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肖姣君、时任财务总监林晓珺予以公开谴责[14] - 2022年12月20日,花王股份因擅自从径河抽取地表水用于绿化工程养护,被武汉市东西湖区水务和湖泊局处以2.20万元罚款[14] - 2023年3月29日,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对花王股份给予警告,并处以120万元罚款;对肖国强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肖姣君和林晓珺给予警告,各处以60万元罚款[15] - 2024年7月27日,因2023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对花王股份、贺伟涛、李洪斌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18] 承诺事项 - 花王集团、肖国强自2016年7月14日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长期有效[1][2] - 花王集团解决关联交易承诺自2016年7月14日至长期,部分承诺未按内容履行[2] - 花王集团、肖国强赔偿“五险一金”损失承诺自2016年7月14日至长期,已履行完毕[2] - 花王集团、肖国强赔偿劳务用工处罚损失承诺自2016年7月14日至长期,已履行完毕[2] - 通过江苏花种间接持股的原董事等自2016年8月26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股份,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上年末持股总数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2] - 花王股份重整计划获批1个月内,若担保财产回收或处置所得未达有财产担保债权本金5%,公司以自有现金补足至5%;6个月内未达10%,累计补足至10%[31] - 花王集团、肖国强等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不侵占公司利益,违反担责[31] - 花王股份董高人员承诺不输送利益、约束职务消费等多项内容[31] - 辰顺浩景、徐良承诺保证上市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32][33]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辰顺浩景、徐良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期限为2024年12月12日至长期[34]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辰顺浩景、徐良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承诺期限为2024年12月12日至长期[35] - 控股股东辰顺浩景承诺重整投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期限至2024年12月14日,已履行完毕[35]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辰顺浩景、徐良股份限售期限自2024年12月25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35][36] - 财务投资人及其指定主体股份限售期限自2024年12月25日起至2025年12月25日[36]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辰顺浩景、徐良业绩补偿承诺花王股份2025年主营业务收入达4亿元以上[36]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辰顺浩景、徐良需在2025年1月31日前启动向花王股份注入新质生产力方向相关资产工作[36] - 2024 - 2026年、2027年、2028会计年度内,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每年达5亿元以上[37] - 2024 - 2026年、2027年、2028三个会计年度合计净利润不低于1.8亿元[37]
*ST花王(603007) -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06-05 23:33
交易概述 - 公司拟现金收购尼威动力55.50%股权,交易价66600万元,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组上市[24][28][30][31] - 交易已履行部分程序,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等,存在不确定性[37][38] 财务数据 - 2024年标的公司营收70659.24万元,上市公司9164.08万元,占比771.05%;标的资产净额14445.78万元,上市公司51232.35万元,占比130.00%[29] - 2025年1 - 2月交易前资产总额114399.88万元,交易后225373.07万元;2024年度交易前117263.88万元,交易后231030.52万元[35] - 假设交易2024年1月1日完成,预计新增商誉62629.44万元,占2024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备考净资产、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101.49%、27.11%[56] 业绩承诺 - 业绩承诺期为2025 - 2027年,交易对方承诺三年净利润合计不低于32000万元[94] - 若实际净利润少于承诺,交易对方现金补偿;超出则超额业绩奖励为超出部分50%,且不超交易支付对价20%[95][97][98] 风险提示 - 交易可能被暂停、中止或取消,存在审批、国有股权无法竞得等风险[51][52][55] - 标的公司客户集中度高、盈利能力可能不及预期,受宏观经济及汽车产业波动影响[11][62] 公司发展 - 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形成“生态景观 + 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双主业结构[87][123] - 交易能提升营收和净利润,规避退市风险,保障投资者利益[85] 股权结构 - 截至报告签署日,苏州辰顺持股18.51%为控股股东,徐良为实际控制人[161] - 交易前后花王股份持股从0.00%变为55.50%,HUANG RAN从30.11%变为13.53%等[89] 资金来源 - 收购资金源于自有及自筹资金,自筹拟通过并购贷款筹集[60][93] 历史沿革 - 2003年4月花王有限设立,历经多次变更,2024年12月总股本变为87689.61万股[145][160]
*ST花王(603007) -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及不适用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核查意见
2025-06-05 23:33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现金购买尼威动力2225.6832万元出资额,占其注册资本的55.50%[2] - 交易完成后,尼威动力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公司[2] 交易评估 - 交易符合相关法规,不影响上市条件,资产定价公允[3] - 资产权属清晰,过户无法律障碍,债权债务处理合法[3] - 交易利于增强经营能力、保持独立和健全治理结构[3][4] 法规适用 - 本次交易不适用《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5]
*ST花王(603007) -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5-06-05 23:33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现金购买尼威动力22,256,832元出资额,占其注册资本55.50%[3] - 交易完成后,尼威动力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公司[3] 其他新策略 - 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购买、出售行为[4] - 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资产购买、出售行为[4]
*ST花王(603007) -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2025-06-05 23:31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现金购买安徽尼威汽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55.50%股权[3] - 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3] 合规情况 - 相关主体不存在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3] - 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侦查的情形[3] - 相关主体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内幕交易被处罚或追责的情形[3]
*ST花王(603007) -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及不适用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2025-06-05 23:31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现金购买尼威动力2225.6832万元出资额,占其注册资本55.50%[2] - 交易完成后,尼威动力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公司[2] 其他新策略 - 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相关规定[2] - 本次交易不适用《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四十四条、四十五条规定[3][4]
*ST花王(603007) -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关联交易、重组上市的说明
2025-06-05 23:31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现金购买尼威动力2225.6832万元出资额,占其注册资本55.50%[2] - 交易完成后,尼威动力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公司[2] - 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3] 数据相关 - 标的公司资产总额51137.21万元,占上市公司资产总额比例为56.79%[4] - 标的公司营业收入70659.24万元,交易金额占上市公司营业收入比例为771.05%[4] - 标的公司资产净额14445.78万元,交易金额占上市公司资产净额比例为130.00%[4] 其他 - 辰顺浩景持有上市公司18.51%股份,为控股股东[7] - 徐良先生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7]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组上市[5][7]
*ST花王(603007) -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2025-06-05 23:31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现金购买尼威动力22,256,832元出资额,占其注册资本55.50%[1] - 交易完成后,尼威动力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公司[1] 其他情况说明 - 交易前12个月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购买、出售行为[2] - 交易前12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资产购买、出售行为[2]
*ST花王(603007) - 独立财务顾问对交易标的业绩真实性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5-06-05 23:31
基本信息 - 尼威动力注册资本为4010.24万元[3] - 截至报告签署日,尼威动力拥有21项专利权[5] 业绩数据 - 2023 - 2025年1 - 2月,营业收入分别为32021.13万元、70659.24万元、12018.05万元[7] - 2023 - 2025年1 - 2月,营业成本分别为26205.10万元、56958.19万元、10076.19万元[7] - 2023 - 2025年1 - 2月,销售费用分别为135.78万元、236.46万元、23.29万元[7] - 2023 - 2025年1 - 2月,管理费用分别为2327.94万元、2352.61万元、321.80万元[7] - 2023 - 2025年1 - 2月,研发费用分别为1057.85万元、1464.35万元、352.72万元[7] - 2023 - 2025年1 - 2月,财务费用分别为110.96万元、177.31万元、19.98万元[7] - 2023 - 2025年1 - 2月,营业利润分别为1806.29万元、8938.83万元、1303.55万元[7] - 2023 - 2024年,净利润分别为1699.22万元、7599.13万元[9] -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24972.46万元、54040.98万元和9598.42万元[29] 应收账款 - 2025年2月28日,应收账款金额为19492.27万元,坏账准备974.61万元,合计18517.66万元[27] - 2024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金额为20871.33万元,坏账准备1043.57万元,合计19827.77万元[27] - 2023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金额为9117.96万元,坏账准备464.41万元,合计8653.56万元[27] - 2025年2月28日和2024年12月31日,1年以内账龄应收账款比例为100%;2023年12月31日,1年以内为98.13%,1 - 2年为1.87%[27] 财务评估 -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标的资产会计处理合规,业绩真实[34] 收入确认 - 金属高压燃油箱及配件销售收入确认分验收和寄售模式[20] - 工装模具销售收入确认分两种,一种验收合格后全额结算,另一种部分或全部价款随金属高压燃油箱系统销售收回[21] 内控核查 - 对销售与收款循环相关内部控制进行核查[16] - 对采购与付款循环相关内部控制进行核查[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