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思德(603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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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思德:江苏美思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4-26 20:52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安排 - 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13] - 会议应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除外[14] 会议规则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等,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9] - 讨论关联议题关联委员回避,无关联委员过半数出席及通过决议[15]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15]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实施,由董事会制定修改解释[18]
美思德: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4-26 20:52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行为,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切实 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江苏美思德化 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比照本 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任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 称"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 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 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亦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 ...
美思德:关于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2024-04-26 20:52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42,264,852股股票,发行价每股10.08元,募资总额426,029,708.16元[11] - 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资净额416,157,920.75元[11] - 截至期末应结余与实际结余募集资金均为4,867,683.52元,差额为0元[14] - 2023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15,851.35万元,累计投入41,656.2万元[37] - 至期末投入进度为100.10%[37] 资金使用情况 - 2022年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11098.12万元,含募投项目1087.53万元、发行费用110.59万元[20] - 2022年同意用不超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期限12个月[22] - 报告期内,购买理财产品认购25000万元,赎回本金25000万元,收益117.65万元[23][24] 制度与协议 - 2022年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5] - 2022年5月,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和保荐人签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协议使用资金[17] 项目进展 - 2023年10月项目竣工投产进入试生产阶段,达预定可使用状态[39] 合规情况 - 立信会计师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报告如实反映情况[7] - 报告期内,无闲置资金补流、超募资金相关使用、项目变更等情况[22][25][26][28]
美思德: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4-04-26 20:52
换届选举 - 2024年0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换届选举议案并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 候选人信息 - 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有孙宇、黄冠雄等6人[2] -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有林辉、李建波、唐婉虹,唐婉虹为会计专业人士[3] 现任职务 - 孙宇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6人现任职务情况[6][7][8]
美思德: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
2024-04-26 20:52
证券代码:603041 证券简称:美思德 公告编号:2024-009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 年 04 月 2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认为董事薪酬符合既定方针,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和监事 会在审议董事和监事薪酬议案时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同意将相关议案直接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高管薪酬议案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孙宇、 陈青、张伟回避表决。 2023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司领取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姓 | 名 | 职 务 | 薪酬(含税) | | --- | --- | --- | -- ...
美思德: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2024-04-26 20:52
产量销量营收 - 2024年1 - 3月硬泡匀泡剂产量4048.72吨、销量4070.86吨、营收9921.57万元[2] - 2024年1 - 3月软泡匀泡剂产量989.59吨、销量1183.28吨、营收3331.19万元[2] - 2024年1 - 3月有机胺系列产品产量1077.14吨、销量260.02吨、营收805.12万元[2] - 2024年1 - 3月公司产品合计产量6115.45吨、销量5514.16吨、营收14057.88万元[2] 价格数据 - 2024年1 - 3月硬泡匀泡剂均价2.44万元/吨,同比降5.06%,环比降6.15%[3] - 2024年1 - 3月软泡匀泡剂均价2.82万元/吨,同比降9.90%,环比降12.96%[3] - 2024年1 - 3月有机胺系列产品均价3.10万元/吨,环比降41.62%[3] - 2024年1 - 3月有机硅单体均采价1.30万元/吨,同比降17.20%,环比升3.83%[3] - 2024年1 - 3月烯丙醇聚醚均采价1.31万元/吨,同比降0.76%,环比降3.68%[3] - 2024年1 - 3月二元醇类均采价0.95万元/吨,同比升20.25%,环比降0.73%[3]
美思德: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4-04-26 20:52
业绩总结 -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无财务欺诈情况[3] 会议情况 - 2023年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审议多项报告及计划议案[2][3] 审计评估 - 评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独立性和专业性良好,完成审计任务[4] 内部审计 - 指导内部审计工作有序开展,未发现重大问题[5] 未来展望 - 2024年结合新监管要求履职,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8]
美思德: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4-26 20:52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股东大会规范、高效运作,确保股东平等有效地行 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 则。 第二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应当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本规则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 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 开,出现《公司法》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 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四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二)公 ...
美思德:江苏美思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4-26 20:52
江苏美思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江苏美思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 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 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人员组成根据《公司章程》确定。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 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公司章程》的修 ...
美思德:江苏美思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4-26 20:52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 第三条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 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公司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 股东大会决议所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 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 立董事在审计委员会成员中应当过半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 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