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吉股份(603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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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吉股份:前三季度净利润同比下降22.94%
证券时报网· 2025-10-24 19:51
公司财务表现 - 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2.5亿元,同比增长9.64% [1] - 第三季度净利润为4217.19万元,同比下降15.53% [1] - 前三季度累计营业收入为6.77亿元,同比增长11.06% [1] - 前三季度累计净利润为9877.7万元,同比下降22.94% [1] - 前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2353元 [1] 业绩变动原因 - 业绩变动受宏观经济环境及印刷包装行业竞争日益加剧的影响 [1] - 公司主要精品纸包装产品销售价格下降 [1] - 部分主供产品单价降幅超过15%,导致本期利润同比下降 [1]
永吉股份(603058) -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4 19:33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符合特定情形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2] 召开情形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等6种情形下需召开临时股东会[2] 提议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2] 通知时间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20日前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13] 股权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4] 延期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出现该情形,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16] 召开形式 - 股东会以现场与非现场相结合形式召开,为股东参会提供便利[18] 参会与表决 - 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出席股东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类别股股东除外)[1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25]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5]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8] -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百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9] - 关联交易决议须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交易范围需2/3以上通过[30] 选举制度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实行累积投票制[31] - 累积投票制下每一股份拥有与应当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31] 主持情况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股东会[21] -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审计委员会成员推举一名成员主持股东会[21] 表决规则 - 股东会表决需逐项进行,同一事项不同提案按提出时间顺序表决[33]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首次结果为准[35] - 股东会采取记名投票,现场股东需书面填写表决票[37] - 股东会表决由律师和股东代表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结果[35] 结束与公告 - 股东会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36]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相关信息[36] 提案提示与实施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需特别提示[37]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需在2个月内实施方案[37] 记录保存与撤销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23][38]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39]
永吉股份(603058) -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9:33
资金支取与置换 - 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净额20%,需通知保荐或顾问[6] - 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自筹资金,应在转入专户后6个月内实施[15] - 募投项目支付薪酬等自筹后,应在6个月内置换[15] 项目管理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或超计划期限且投入未达50%,需重新论证[10] 资金使用限制 -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15]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流,单次不超12个月[16]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低于100万或5%,可免特定程序,年报披露[18] - 募投全完成后节余低于500万或5%,可免程序,定期报告披露[18] 监督检查 - 内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情况[25]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进展,出具专项报告[25] - 保荐或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核查资金情况[26] 投资与变更 - 使用超募资金投资需披露项目方案、周期、回报率等[17] -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董事会决议、保荐意见并股东会审议[21] 审计报告 - 年度审计需聘请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25] - 保荐或顾问每年对资金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7]
永吉股份(603058) -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9:33
选聘流程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3] - 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等多项条件[3] - 选聘方式有竞争性谈判、公开选聘等,经股东会批准可续聘[6] - 选聘程序包括审计委员会提要求、事务所报送资料等,聘期一年可续聘[8]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负责选聘及监督工作,职责包括制定政策、提议启动等[6] - 应对资产负债表日后至年报出具前多次变更等情形保持关注[18] - 发现选聘违规且后果严重应报告董事会处理[19] - 注册会计师违规出具不实报告,通报有关部门处罚[20] 改聘与临时选聘 - 出现执业质量缺陷等情况公司应改聘会计师事务所[12] - 年报审计期间发生特定情形可临时选聘,应提交下次股东会审议[12] - 公司改聘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14] 其他规定 - 公司每年应披露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等报告[17] - 董事会可对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股东会可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损失由责任人承担,严重时给予经济或纪律处分[19] - 存在特定严重行为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经股东会决议不再选聘[24] - 相关处罚董事会应及时报告证券监管部门[20] - 选聘、应聘等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22] - 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应提高信息安全意识,落实相关责任[22] - 公司选聘需审查事务所信息安全管理能力,合同明确保护责任[22]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及修订[23]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24]
永吉股份(603058) -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9:33
投资决策与管理 - 对外投资决策机构为股东会和董事会,未达标准由总经理决定并备案[5] - 战略委员会负责重大投资研究评估和监督[6] 投资实施与监督 - 多部门协作负责重大投资项目实施管理[6] - 财务部负责投资项目财务管理和效益评估[7] - 审计部门负责投资项目合规和运行审计监督[7] 投资审批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超总资产10%由董事会审议批准[10] - 超50%重大投资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批[12] 投资后续要求 - 加强投资方案可行性研究,可委托专业机构[15] - 完成后加强后续管理监督和处置控制[17] - 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7]
永吉股份(603058) -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2025-10-24 19:33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 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参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担保应执行 本办法。公司控股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做出决议后及时通知公司履行 有关信息披露义务或审批程序。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 制担保风险。 第五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必须采取反担保等必要的措施防范风险, 谨慎判断反担保提供方的实际担保能力和反担保的可执行性。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条件 第六条 公司可以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单位提供 ...
永吉股份(603058) -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9:33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一)董事:指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全部成员,包括非独立董事和 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章程》中所载明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分配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第五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定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向董事会提 ...
永吉股份(603058) -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9:33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披露[9] - 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0.5%以上,经审议披露[9]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披露报告并股东会审议[9] 关联交易决策权限 -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定低标准关联交易,有关联关系则董事会审议[11]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1]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2] 关联担保与资助 - 为关联人担保,经非关联董事同意并股东会审议[13] - 为控股股东等关联人担保,对方提供反担保[13] - 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特定参股公司除外[13] 其他关联交易规定 - 与关联人共同出资按出资额适用规定[13] - 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14] - 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15]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按情况审议披露[15] - 拟发生应披露关联交易,经独立董事会议同意后董事会审议[16] - 九种关联交易可免审议披露[17] 制度生效修改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亦同[20]
永吉股份(603058) -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4 19:33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7] - 在持股5%以上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8]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0] -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12] - 选举两名以上实行累积投票制[12] 补选规定 - 辞职或被解职60日内完成补选[13] - 辞职致比例不符继续履职,60日内完成补选[15] 职权行使 - 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9] - 连续两次未出席提议解职[19] 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5]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10年[27] 委员会规定 - 审计委员会独董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3] - 审计事项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27] - 每季度至少开会一次,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27]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董过半数并任召集人[3] - 董事会对建议未采纳记载意见理由并披露[28][29] 信息披露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2] - 履职涉及信息及时披露[37] 履职保障 - 公司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4] - 保证同等知情权[35] - 及时发通知提供资料,保存10年[36] - 两名以上独董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5] - 相关人员配合行使职权[37] - 遇阻碍可报告[37] - 聘请专业机构费用公司承担[38] 津贴标准 - 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年报披露[36]
永吉股份(603058) -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4 19:33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的 职责和权限,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议事和决策程序,保障董事会高效、有序 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依据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 财产,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内部机构设置、 召集、召开、议事及表决程序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四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 务。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