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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裕工业(603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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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裕工业(603089)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8 18:31
人员任期 - 总经理、副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期满可连任[5] 交易授权 -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定特定交易事项,多指标占比10%以内且有金额限制[7][8] - 授权总经理决定特定金额关联交易[8] 工作汇报 - 总经理定期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并报送报表[18] - 闭会期间向董事长汇报日常工作[18] 制度相关 - 总经理办公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10年[16]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审议通过生效[20] - 制度所属公司为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2025年7月[21]
正裕工业(603089)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8 18:31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 - 包括董事、高管等及其他知情人士[2] 交易报告标准 - 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7] - 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7] - 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7] - 标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7] - 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7]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报告[9]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9] 业绩报告标准 - 预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报告[11] - 扣除特定收入后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且扣非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需报告[11] 资产关注情况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需关注[13] 股权报告情况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报告[1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情况变化需报告[14] 报告时间要求 - 报告人应在知悉重大事项的一个工作日以内或三个自然日以内孰早者报告[16] - 重大事项超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3个月仍未完成,此后每隔30日报告一次进展[17] 关联人界定 - 特定法人或自然人在过去或未来12个月内属于公司关联人[22][23]
正裕工业(60308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8 18:31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 管理目标 - 促进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优质投资者基础[3][4] 工作对象与内容 - 对象包括投资者、投资机构、证券分析师等[5] - 内容涵盖公司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等[5] 沟通方式与会议 - 沟通方式有公告、股东会、电话等[6] - 特定情形开投资者说明会,董事长等参与[7] - 年报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8] 人员职责与要求 - 董事长为第一负责人,董秘为日常负责人[10][17] - 证券投资部承办日常管理工作[11] - 相关人员需具备素质技能并接受培训[11][12] 其他规定 - 活动建档案制度,档案至少保存3年[12][13] - 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15] - 适用于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7月[16]
正裕工业(603089)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8 18:31
信息披露制度 - 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 - 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3] - 特定情形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4] 申请流程 - 申请需提交含事项内容、原因等书面材料[7] - 经证券投资部、董事会秘书审核,报董事长审批[7] 人员责任 - 相关人员获信息后应签署保密承诺[10] - 违规处理信息追究相关人员责任[11] 知情人承诺 - 遵守制度、保密、不利用信息交易或牟利[19] - 不使用内幕信息、泄密愿担责[19]
正裕工业(603089) - 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8 18:31
资金管理制度 - 制度加强资金管理,防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2]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2] 责任划分 - 董事和高管维护资金安全,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4][5] 核查与处理 - 财务部每半年核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报董事长[7][8] - 发生占用,董事会追回资金和费用并报告监管部门[8] 特殊措施 - 半数以上董事或独董提议,可冻结大股东股份[8] 赔偿与追责 - 大股东占用造成损失应赔偿,董事高管擅自批准将被追责[10][11]
正裕工业(603089)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8 18:31
公司对子公司管控 - 公司董事会对子公司行使股东权力,含提名和决定权[2] - 子公司高管提名需公司董事会同意,机构设置需报备[3] 子公司经营要求 - 子公司经营目标和规划需与公司协调平衡[5] - 子公司重大事项按规定程序和权限进行[5] 财务与监督 - 子公司按要求核算,接受监督指导,公司实施审计[9][11] 信息提交 - 子公司董事长为信息提供责任人,按规定时间提交决议、报表等[13][14]
正裕工业(603089)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8 18:31
委员会设立 - 公司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3名董事,至少1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委员会管理 - 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5] 委员会职责 - 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等重大事项并提建议、检查实施情况[7] 会议规则 - 按需召开,提前三天通知,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过半数通过决议[9] - 表决方式多样,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9][10] 细则施行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施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2]
正裕工业(60308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8 18:31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规则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召开三天前通知委员,紧急情况除外[13] - 关联委员回避,无关联委员过半数出席可举行[14] 职责与任期 - 选举前一至两个月提人选建议和材料[11]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连选可连任[4] 其他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3] - 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8]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6]
正裕工业(603089) - 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2025-07-18 18:30
融资与股本 - 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资45000万元,发行72009980股[4] - 截至2025年6月末总股本为240033268股[4] - 假设2026年6月底发行实施完毕[4] 业绩情况 - 2024年归母净利润7146.32万元,扣非后6423.15万元[4] - 假设2025年归母净利润及扣非后按降10%、持平、增10%测算[4] - 假设2026年三种情形下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及扣非后情况[6] 业务发展 - 募集资金用于扩大悬架系统减震器产能,完善产品结构[11] 未来策略 - 采取措施提升业绩,加快募投项目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14] - 按规定对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审批使用并监督[15] - 完善治理结构,确保各主体有效履职[16] - 制订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执行分红政策[18] 相关承诺 - 董事、高管承诺不损害公司利益,薪酬与填补回报挂钩[19] - 控股股东、实控人承诺依法行权,履行填补回报措施[21]
正裕工业(603089) - 公司章程(2025年7月修订草案)
2025-07-18 18:3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2667万股普通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24,003.3268万元,每股面值1元[8][20] - 公司股份总额为24,003.3268万股,均为普通股[23] 股东信息 - 郑连松持股8,435,200股,占比10.5440%[24] - 郑念辉持股7,832,720股,占比9.7909%[24] - 郑连平持股7,832,720股,占比9.7909%[24] - 陈志娥持股800,000股,占比1.0000%[24] - 浙江正裕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0,314,480股,占比62.8931%[24] - 玉环元豪贸易有限公司持股4,784,880股,占比5.9811%[24] 股份交易与限制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1年内不得转让[30]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30]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30]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等[37] - 股东对违规决议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3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诉讼等[42][43] 公司治理与决策 - 董事长5日内未反馈,董事会秘书可召集董事会会议[50] - 控股股东无法清偿,公司30日内向司法部门申请变现冻结股份[50] - 股东会审议重大资产买卖、关联交易、担保等事项[54][55]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6]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6] - 股东会通知、投票、提案等有时间和方式规定[68][72]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99] - 兼任高管董事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100]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114]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年度和中期报告报送披露时间规定[159] - 分配税后利润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60] - 现金分红有资产负债率和利润分配比例要求[168] 其他规定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费用股东会决定[180]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董事会决议即可[191] - 公司解散、清算等有相关规定[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