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重科技(603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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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重科技(603135) - 中重科技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才)
2025-04-28 17:36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才) 本人作为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重大 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认真、 公正、客观的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现就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刘才,1948 年 1 月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英国 伯明翰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历任燕山大学教授、处长、副校长,1998 年 8 月至 2008 年 8 月担任河北省科学院院长。 本人于 2021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同时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 名委员会委员。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确认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 定的独立性要求,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影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 的任何情形。 二 ...
中重科技(603135) -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8 17:36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中国·天津 二零二五年四月修订 1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 大经营及投资决策程序,建立系统完善的重大经营及投资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的 科学、规范、透明,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及《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 决策范围 第三条 依据本制度进行的重大经营及投资事项包括: 上述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接受劳务,出售 2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规划,突出公司主营业务; (三)严格执行决策程序,科学决策,规范管理,控制风险。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有息或者无息借款、委托贷款等); (四)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委托或者 ...
中重科技(603135) -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8 17:36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中国·天津 二零二五年四月修订 1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 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以及非公 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遵循专户存放、专款专用、严格管理、如实 披露的原则。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招股说明书或募集说明 书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出现严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应当及时公告。 募集资金 ...
中重科技(603135) -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8 17:36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中国·天津 二零二五年四月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 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1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秘 书的工作职责,保证董事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本工作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 1 名,作为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 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其相关职责 范围内的事务。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 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第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三) ...
中重科技(603135) - 中重科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8 17:36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中国·天津 二零二五年四月修订 1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管理程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 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以及《中重科 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的管理。 因司法强制执行、执行股权质押协议、赠与、可交换债换股、股票权益互换 等减持股份的,应当按照本制度办理。 特定股份在解除限售前发生非交易过户,受让方后续对该部分股份的减持, 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 ...
中重科技(603135) -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8 17:36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中国·天津 二零二五年四月 | P | 11. 100 | | --- | --- | | 1 1 | A | | 第一章 | 总 则 1 |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2 | | | 第三章 | 股份 2 |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2 |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3 |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4 |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5 | | | 第一节 | 股东 5 | | | 第二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8 |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10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1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13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6 |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21 | | 第一节 | 董事 | 21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25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7 |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8 |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 38 | | 第二节 | ...
中重科技(603135) -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8 17:36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中国·天津 二零二五年四月 1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领导人 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依据董事会的相关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等事项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 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 ...
中重科技(603135) -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8 17:36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中国·天津 二零二五年四月 1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提高业务发展水平与能力, 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重科 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依据董事会的相关决议,公司 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 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条至第五条 ...
中重科技(603135) -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8 17:36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中国·天津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四月修订 1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五)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第四条 本制度第三条所指公司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可以指定熟悉相关业务 和法规的人员为信息报告联络人,负责公司重大信息的收集、整理及与公司董事 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络工作,并将收集资料在第一责任人签字后报送董事 长、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信息报告联络人应报公司证券部或董事会秘书 2 备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重大信息 内部报告工作,确保公司依法、及时地归集重大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和《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 ...
中重科技(603135) -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经理人员工作细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8 17:36
第一条 为规范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及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行为,保障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的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权应遵守本细则的规定。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经理人员工作细则 中国·天津 二零二五年四月 1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经理人员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和人员应当为高级管理人员行使职权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不得 限制或者阻碍其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 第七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执行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等相关决议,不 得擅自变更、拒绝或者消极执行相关决议。 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相关决议过程中发现无法实施、继续执行可能有损公司利益, 或者执行中发生重大风险等情形的,应当及时向总经理或者董事会报告,提请总经理或 者董事会采取应对措施,并提请董事会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章 总经理、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的职权范围 第三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