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华股份(603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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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华股份(603182) - 嘉华股份章程
2025-10-13 18:1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2年8月15日核准首次发行4114万股,9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8] - 公司注册资本为16455万元[11] - 公司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股份公司时股本为3000万元,发起人8人[24]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6455万股,全部为普通股[24] 股权结构 - 青岛嘉华投资有限公司认购1260万股,持股比例42.00%[24] - 赵晓民认购450万股,持股比例15.00%[24] - 张效伟认购450万股,持股比例15.00%[24] - 贾辉认购270万股,持股比例9.00%[24] - 李广庆认购210万股,持股比例7.00%[24]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规定,董事会未在三十日内执行,股东可起诉[36]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况下可请求相关方诉讼或自行起诉[43][44]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召集程序等违规,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撤销[41]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58]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三分之二等情形发生时,公司需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反馈[60][6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包括三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职工代表董事[11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6]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应在十日内召集和主持[117]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64] - 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的股利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0%[170] - 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80%[170] 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64]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30天通知[182]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91]
嘉华股份(603182) - 嘉华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3 18:16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4] - 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各1名[4] 董事任期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4]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4]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召开前10日书面通知[8] - 出现7种情形时应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8][9] 会议要求 - 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9] - 审议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2/3以上董事同意[9] 表决规则 - 1/2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要求暂缓表决[10]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方式为举手表决或记名投票表决[25] 关联交易 - 关联董事不得表决,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且过半数通过决议[26] - 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6] 专门委员会 - 下设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四个专门委员会[5] 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由董事会审议[17]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17][18] 会议文件 - 决议文件由董事会秘书制作,董事签字后存档[22]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3]
嘉华股份(603182) - 嘉华股份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3 18:16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四)应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1 第二章 股东会的召集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 ...
嘉华股份(603182) - 嘉华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3 18:16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含)以上非公司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召集人需为独立董事且是会计专业人士[5] - 成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经董事会选举产生[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8] - 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外审计协调[8]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8] - 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8]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临时可开[19]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19]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 审议意见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3]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23] - 与法规或修订后《公司章程》冲突时按新规定执行[23]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3]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23]
嘉华股份(603182) - 嘉华股份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0-13 18:16
董事补选与披露 - 公司应在董事提出辞职60日内完成补选[5] - 收到辞职报告后两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情况[5] 离职手续与义务 - 离职董事和高管5日内办妥移交手续[7] - 辞任生效或任期届满后承担两年忠实义务[7] 股份转让限制 - 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9] - 任期届满前离职每年转让不超25%,不超千股可全转[9] 异议复核 - 离职董事和高管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15日申请复核[11] 制度说明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审议通过后实施[13] - 适用于全体董事及高管多种离职情形[2]
嘉华股份(603182) - 嘉华股份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3 18:16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对外投资和交易原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 投资和交易事项的管理程序,建立完善的决策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旨在建立公司有效的投资管理机制,对公司在组织资源、资 产、投资等经营运作过程中进行效益促进和风险控制,保障资金运营的收益性和 安全性,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投资和交易",包括除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之外发 生的下列类型的事项: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八)债权、债务重组;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有息或者无息借款、委托贷款等); (四)提供担保 ...
嘉华股份(603182) - 嘉华股份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3 18:16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全体董事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主任 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会议,当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 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 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机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山东嘉华 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特 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
嘉华股份(603182) - 嘉华股份内部控制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3 18:16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 部控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职能部门及控股子公司、分公司或控制的其他 企业。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 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第四条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 (一)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 第五条 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企业 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 和高风险领域。 (三)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 ...
嘉华股份(603182) - 嘉华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3 18:16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细则。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 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 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第五条 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公司证 券部、董事会秘书等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行职责。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六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 同意: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二)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
嘉华股份(603182) - 嘉华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3 18:16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以下简称"《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 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监管,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 的资金监管。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 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本公司募集资金不得用于持有财 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监管 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对公司发行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