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华股份(603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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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华股份(603182) - 嘉华股份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3 18:16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行为,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 保证公司资金、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 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子公司的期货及 衍生品交易业务由本公司进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审批同意,任何子公司不得擅 自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本制度所述期货交易是指以期货合约或者标准化期权合约为交易标 的的交易活动。本制度所述衍生品交易是指期货交易以外的,以互换合约、远期 合约和非标准化期权合约及其组合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期货和衍生品的基础 资产既可以是证券、指数、利率、汇率、货币、商 ...
嘉华股份(603182) - 嘉华股份内部控制评价办法(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3 18:16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办法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 部控制评价工作,提高内部控制工作质量与效率,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揭示和 防范经营风险,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 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内部控制评价,是指企业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对内部 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价、形成评价结论、出具评价报告的过程。 第三条 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包括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涵盖公司 及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单位 、重大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三)客观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准确地揭示经营管理的风险状况,如实 反映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 (四)独立性原则。内部控制评价机构的确定以及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应 该保持相应的独立性。 (五)适应性原则。依据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业务特点、风险状况 以及所处具体环境等方面的要求,并随着公司外部环 ...
嘉华股份(603182) - 嘉华股份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3 18:16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0 月修订)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 联交易,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或收费原则上应不偏离市 场独立第三方标准,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定价受到限制的关联交易,应通过 合同明确相关成本和利润的标准; (三)与关联人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股东及当事人在董事会、股东会对 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表决;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控股 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四)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时应 当 ...
嘉华股份(603182) - 嘉华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3 18:16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 关者的权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 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 召集人。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和独立性 第五条 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符合下列法律法规的要求: (一)《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 ...
嘉华股份(603182) - 嘉华股份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3 18:16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简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切实建立公司与 投资者的良好沟通平台,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形成 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和谐的良性互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 ...
嘉华股份(603182) - 嘉华股份舆情管理制度
2025-10-13 18:16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 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 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 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不实报道; (二)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拟定各类舆 情信息的处理方案; (三)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确保信息发布的 一致性和准确性。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包括但不 限于在国内外社交平台、行业论坛等传播的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 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三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 ...
嘉华股份(603182) - 嘉华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3 18:16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和打击内幕信 息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公司 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三条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应根据法律法规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 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 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 ...
嘉华股份(603182) - 嘉华股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0-13 18:16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 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 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 称"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 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批准前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工作。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前,向 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 ...
嘉华股份(603182) - 嘉华股份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年)
2025-10-13 18:15
为进一步完善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 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 极回报投资者,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 一、本规划制定的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利润 分配的有关规定,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 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充分考虑和广泛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积极 回报投资者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增强公司利润分配特别是现金分红 的透明度,以便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在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对 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分配方式。 二、本规划制定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 ...
嘉华股份(603182) - 嘉华股份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10-13 18:15
证券代码:603182 证券简称:嘉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8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 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3 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等各项议案,对《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或制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及监事设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相关职权,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 会或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在公司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