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伍技术(603212)
搜索文档
赛伍技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7 18:56
问责制度设立 - 公司设立问责小组,董事长任主任委员,监事会主席任副主任委员[4] 问责范围与形式 - 问责范围含不能履职等11种情形[8] - 问责形式有责令改正等[10][13] 经济赔偿规定 - 高级管理人员等问责需赔偿,金额由董事会等确定[10] - 故意全赔,过失按比例承担[12][13] 问责处理情形 - 5种情形可从轻、减轻或免予追究[14] - 4种情形应从严或加重处罚[15] 制度执行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16]
赛伍技术:内幕信息报告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7 18:56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6]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6]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 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或经理变动属内幕信息[6] 内幕信息管理 - 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是保密负责人,董秘组织实施[2] - 董秘办是信息披露等工作日常办事机构[3] - 知情人5个交易日内交董秘办备案,材料保存不少于10年[10] - 重大事项制作备忘录并报送交易所[13] 信息流转与披露 - 内幕信息部门内流转需部门负责人同意,部门间需分管负责人批准[15] - 对外提供内幕信息需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董秘审核批准[15] 保密责任 - 知情人对内幕信息保密,不得交易谋利[17] - 各部门或分管领导对员工违规保密行为担责[17] - 提供未公开信息前确认签署保密协议[21] - 公告前财务、统计人员不得泄露报表数据[18] 违规处理 - 知情人违规造成影响或损失给予行政及经济处罚[24] - 证券服务机构擅自披露信息依法追究责任[19]
赛伍技术: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7 18:56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加强与投资者沟通[2] - 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3][4] 管理职责与人员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董秘办负责日常事务[5] - 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沟通等[5][6] - 董事会秘书应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培训[11] 工作对象与沟通内容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等[8]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信息等[8] 沟通机制与说明会 - 公司通过多种方式和形式建立与投资者的沟通机制[9] - 公司采取便于投资者参与的方式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0] - 公司需在特定情形下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如现金分红未达规定等[11] 调研与接待 - 公司接待调研应妥善开展工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控股股东等接受调研前应知会董事会秘书[12] - 调研机构及个人签署的承诺书应包含不打探未公开信息等内容[13] - 实地拜访投资者接待程序包括来访信息确认等环节,重要接待需记录[14] 信息处理与限制 - 接待投资者时涉及未发布股价敏感资料应拒绝回答,出现错误应要求更正[14] - 公司不应评论证券分析师报告,对错误资料按情况处理[15]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尽量避免投资者关系活动[15] - 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以已公开披露信息交流,泄露重大信息应公告[15] 档案与记录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为3年[17] - 董秘办应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汇总发布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17]
赛伍技术:2023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2023-10-27 18:56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证券代码:603212 证券简称:赛伍技术 公告编号:2023-064 一、2023 年第三季度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不含税) 主要产品名称 产量(万平米) 销量(万平米) 营业收入(万元) 太阳能封装胶膜 6,392.52 7,390.26 66,803.20 太阳能背板 3,011.74 2,831.47 26,806.75 三、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 用,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 资,注意投资风险。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行业信息披露》有关规定和披露要求,现 将 2023 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二、 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赛伍技术: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7 18:56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 - 国家秘密可豁免披露,商密可暂缓或豁免[4] - 办理需满足未泄密等条件[5] 审批与咨询 - 申请需经多环节内部审批[6][7] - 向交易所咨询在非交易时段[7] 责任与处理 - 董秘登记事项,董事长签字归档[7] - 董事长是制度直接责任人,违规处罚[11]
赛伍技术: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7 18:56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完善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组成,完善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及资格 (三)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四)最近 36 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五)最近 36 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 2 次以上通报批评; 1 并制定本规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二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
赛伍技术: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7 18:55
定期报告披露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6] - 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6] - 应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6] 临时报告披露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需披露[12]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等超该资产30%需披露[1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需披露[12] - 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或总经理变动需披露[12]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需披露[15][16]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需披露[14] - 除董事长或总经理外其他董监高无法履职超3个月需披露[14][15] - 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等变动需披露[15] 重大事件披露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对重大事件有影响应配合披露[14] - 董事会等就重大事件形成决议等时点应及时披露[14] - 重大事件难以保密等情形应披露现状及风险因素[14] - 已披露重大事件有进展或变化需及时披露[14] - 公司出现重大风险情形应披露相关情况及影响[15] - 因前期财报差错或虚假记载被责令改正应及时披露[16] 信息披露管理 - 重大事项审批后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18] - 董事等获悉重大信息应报告董事长并知会董事会秘书[18] - 公司拟披露商业秘密等可申请暂缓或豁免披露[22] - 办理暂缓、豁免披露需满足特定条件[22] - 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25] - 董秘办是信息披露事务日常工作部门[25] - 董事会应定期自查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实施情况[27] -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监督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实施[27] - 高级管理人员应向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报告重大信息[28] - 各部门及下属公司负责人应提供信息并协助披露[28] - 控股股东等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履行义务并指定联络人[30] 其他事项 - 董秘办保管招股说明书等资料原件不少于10年[33] - 信息知情人员对未公告信息负有保密责任[35] - 董事长、总经理为信息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36]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37]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38] - 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应包含参与人员等信息[39] - 各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披露事务第一责任人[40] - 董事会秘书收到监管文件应报告董事长并通报相关人员[41][42] - 董事会秘书按程序回复监管部门函件[42] - 董监高对信息披露负责[44] - 有关人员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可处分并要求赔偿[44] - 信息披露涉嫌违法按《证券法》规定处罚[44]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46]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等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参照本制度[46]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等执行[46] - 本制度与后续法规冲突按国家规定执行[46]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7]
赛伍技术: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7 18:55
聘任与解聘 - 公司应在股票上市或原任董秘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秘[4] - 报送材料5个交易日后上交所无异议可按程序聘任[6] - 董秘有规定情形公司应在一个月内解聘[7] - 董秘空缺超三个月由法定代表人代行职责并6个月内完成聘任[8] 备案与公告 - 聘任董秘董事会会议召开5个交易日前报送候选人材料备案[5] - 聘任董秘和证代后应及时公告并提交资料[6] 职责范围 - 董秘负责信息披露、组织制定制度[10] - 董秘负责筹备组织会议并记录签字[10] - 董秘负责股权管理、披露持股变动[11] - 董秘协助制定战略、筹划实施再融资或并购重组[11] - 董秘负责投资者关系等多项事务[13] - 董秘有权了解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14] 人员协助 - 公司应聘请证代协助董秘履职[15] 培训要求 - 董秘或证代候选人培训不少于36个课时[17] - 董秘原则上每两年至少参加一次后续培训[17] 违规惩戒 - 董秘违规严重会被上交所通报批评等惩戒[19] - 被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者资格证书注销且不能参加培训[19] - 因特定事项被解聘资格证书注销且3年内不能参加培训[19] 细则规定 - 细则与法律冲突以相关规定为准[22] - 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22]
赛伍技术:财务报告编制与披露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7 18:55
财务责任 - 公司总经理和财务总监对财报合法性等负责[4] 财务工作安排 - 财务部每年11 - 12月组织子公司资产清查等工作[7] 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14] - 半年度报告在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14] - 季度报告在每季度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14] 会计政策 - 财务部拟订统一会计政策及估计,报董事会批准施行[7] 审计相关 - 年度财务报告经审计后对外提供[13] -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经股东大会审批[13]
赛伍技术:内部审计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7 18:55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 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审计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内部审计 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 股公司的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所进行的内部审计工 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其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四条 本制度规定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审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内部审计的 工作内容及程序,并对具体的内部控制的评审、审计档案的管理等相关事项进行 了规范,是公司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标准。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的 内部控制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