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伍技术(603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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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伍技术(603212)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7:49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共同 简称"控股子公司")。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包括为其控股子公司或者合并报表范 围内其他主体提供担保,适用本制度的规定。 公司控股子公司对于向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应视同公 司提供担保。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 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用为其它单位或个人 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它担保形式,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 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何人 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 保风险。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 担保行为,防范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和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
赛伍技术(60321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程(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7:49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并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规程所称董事是指经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现任董事,高管人员 是指经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 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赛伍技术(60321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7:49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 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苏 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设 3 名独立董事,其中 1 名为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 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六条 独立董事必须保持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第一章 总则 公司可以根据需要在董事会中设置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等专门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 ...
赛伍技术(603212)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7:49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6]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情形须经审议[7]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形须经审议[8]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多种交易情形须经审议[9][10] - 与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应提交审议[11] 临时股东会召集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13][14] - 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若不同意或十日内未反馈,可自行召集主持[1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1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特定条件下提议或自行召集主持[15][17] 临时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9] - 召集人应在收到临时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19]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二十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十五日前通知股东[19] 股权登记与会议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20]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出现该情形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说明[20] 投票相关规定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1]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7] 投票权征集与计票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27]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26] 累积投票制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28] 会议记录与实施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2] - 公司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方案[32] 决议相关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3]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轻微瑕疵除外)[33] 责任与规则生效 - 公司董事会需对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向股东作出解释并公告[36] - 公司或相关责任人需在期限内改正股东会召集、召开和信息披露不符合要求的问题[36] - 本规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1]
赛伍技术(603212) - 股东会会议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7:49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会的表决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等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统") 是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利用网络与通信技术,为公司股东非现场行使股东会表决权 提供服务的信息技术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包括下列投票平台: (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 (二)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 第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履 行股东会相关的通知和公告义务,做好股东会网络投票的相关组织和准备工作。 第四条 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的,应当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临 时公告格式指引的要求,使用上海 ...
赛伍技术(603212)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7:49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 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二章 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以下简称"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下列事项: 1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 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 公司被收购时,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 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五) 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六) 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七) 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 ...
赛伍技术(603212) - 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7:49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 司资金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以及《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 的资金往来管理。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适用本制度,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 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 种情况。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权利,对公司和公 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不得通过资金占用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和社会 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有偿或者无偿地 ...
赛伍技术(60321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7:49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加深投资者对 公司的认同和了解,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提升公 司的诚信度、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公 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和《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 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 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 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行为指南,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 的精神和要求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
赛伍技术(603212) -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7:49
回购 | 第一章 | 总 则 | 3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4 | | 第三章 | 股 份 | 5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5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6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7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9 | | 第一节 | 股东的一般规定 | 9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11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12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15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6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17 | | 第七节 | 股东会表决和决议 | 20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 24 | | 第一节 | 董事的一般规定 | 24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26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 31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33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 35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议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7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 37 | | 第 ...
赛伍技术(60321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程(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7:49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提名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召集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完善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组成,完善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并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 进行遴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