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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瀚新材: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1月)
2023-11-29 19:24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会议,当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 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独立董事)代行其职责;主任委员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 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主任委员职责。 第六条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委员 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或本细则规定不得任职的情形, 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期间如有委员因辞职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其委员资格自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丧失。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及本细 则增补新的委员。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草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依照董事会决议,公司设立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 ...
江瀚新材: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1月)
2023-11-29 19:24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后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依照董事会决议,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 称"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 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委员会由三名非执行董事组成,其中三分之二以上委员须为独立 董事,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指定。 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会议,当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 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独立董事)代行其职责;主任委员既不履行职责,也不 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主任委员职责。 第 ...
江瀚新材:独立董事制度(2023年11月)
2023-11-29 19:24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独立董事规范履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 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 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 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上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 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 ...
江瀚新材: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1-29 19:24
证券代码:603281 证券简称:江瀚新材 公告编号:2023-049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一致通过。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议案已事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委托理财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 知已于 2023 年 11 月 25 日以书面和电子文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 甘书官先生主持,应到会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其中现场出席董事 5 名、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 4 名。 ...
江瀚新材: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1-29 19:24
证券代码:603281 证券简称:江瀚新材 公告编号:2023-052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 年 12 月 15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 ...
江瀚新材: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3年11月)
2023-11-29 19:24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做好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保 密工作,有效防范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对全体投资者公平披露信 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在《证券法》规定的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公司应做好内幕信 息的保密管理,对《证券法》规定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实施登记管理。 第三条 董事会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要求及时登记 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 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 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 面确认意见。 监事会对本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四条 内幕信息依法公 ...
江瀚新材:委托理财公告
2023-11-29 19:24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瀚新材"或"公司")拟使用 不超过 40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向银行、证券公司等具有合法资 质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 行理财产品、国债、货币基金等,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 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一、投资情况概述 证券代码:603281 证券简称:江瀚新材 公告编号:2023-051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在不影响公司主 营业务发展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理财投资业务。 1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 投资金额:不超过 40 亿元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但金融 市场受市场风险、政策风 ...
江瀚新材: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3年11月)
2023-11-29 19:24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 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 之间的信息沟通,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 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北江瀚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 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 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 ...
江瀚新材: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2023-11-29 19:24
证券代码:603281 证券简称:江瀚新材 公告编号:2023-050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成立日期 | | 2011 年 7 月 18 日 | | --- | --- | --- | | 组织形式 | | 特殊普通合伙 | | 主要经营场所 |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 | 首席合伙人 | | 胡少先 | | 上年度末 | 合伙人数量 | 225 人 | | 注册会计师人数 | | 2,064 人 | | 人员情况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 780 人 | | 2022 年 | 会计师人数 业务收入总额 | 38.63 亿元 | | (经审计) | 审计业务收入 | 35.41 亿元 | | 业务收入 | 证券业务收入 | 21.15 亿元 | | 202 ...
江瀚新材: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3年11月)
2023-11-29 19:24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行 为,保障全体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依法通过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认定具备证券市场信息披露条件的媒体披露重大信息。 第三条 公司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 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应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披露信息。 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公司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 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 第四条 公司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公司发布的公告由董事长签发。 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直接责任人,负责协调、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证 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 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责任部门。 第五条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 定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