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骏亚科技(603386)
icon
搜索文档
骏亚科技: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12 18:37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属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 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公司须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者机构 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 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或以上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审 计委员会的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委员中至少有 1 名独 立董事 ...
骏亚科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2023-12-12 18:37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专门会议。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对所议事项进行独立研讨,并且形成讨论意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主要负责对 关联交易等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事前认可。 第二章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职责 第四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二)向董事会 ...
骏亚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2 18:37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9 日以邮件、通讯等形式发 出,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 由监事会主席刘水波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 3 名。刘水波先生 对本次会议紧急召开情况进行了说明。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骏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5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回报规 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 《骏亚科技: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 ...
骏亚科技: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2023-12-12 18:37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 度,公司拟"年产 80 万平方米智能互联高精密线路板项目"进行延期,延期至 2024 年 12 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骏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8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02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11,129,975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7.08 元,共计 募集资金 190,099,973.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总额(不含增值税)人民 币 6,187,877.32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
骏亚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2 18:37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骏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4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9 日以邮件、通讯等形式发 出,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 会议由董事长叶晓彬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 8 名。公司全体监 事列席了本次会议。叶晓彬先生对本次会议紧急召开情况进行了说明。本次会议 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制定、修订 部分制度的公 ...
骏亚科技: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3年12月制定)
2023-12-12 18:37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 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 出具审计报告。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向公 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展证 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 、改聘,下同)会 ...
骏亚科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制定、修订部分制度的公告
2023-12-12 18:37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骏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6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制定、修订部分制度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 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 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 案》等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相关要求,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规,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第四十二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 ...
骏亚科技: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12 18:37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3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 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和本细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 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 3 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应当确 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履行独立董事的职 ...
骏亚科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12 18:37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属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 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公司章程》规定的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或以上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 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
骏亚科技: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3-12-12 18:37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 为完善和健全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 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股东,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 董事会特制订《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 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一、制定本规划的基本原则 (一)合理回报投资者,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进一步增强公司利润分配特别是现金分红的透明度,以便投资者形成 稳定的回报预期; (三)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四)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 二、制定本规划的主要考虑因素 本规划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实 际情况、现金流量状况、未来盈利规模、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外部融 资环境等基础上,考虑股东的意愿和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