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骏亚科技(603386) - 骏亚科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20:17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属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 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公司章程》规定的人员。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 1/3 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 ...
骏亚科技(603386) - 骏亚科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20:17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规 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募集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 分。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按照招股说明书或者其他公开发行 募集文件所列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出现严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应当 ...
骏亚科技(603386) - 骏亚科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20:17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2025年9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专门会议。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对所议事项进行独立研讨,并且形成讨论意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主要负责对 关联交易等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事前认可。 第二章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职责 第四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 ...
骏亚科技(603386) - 骏亚科技: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20:17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三章 职责权限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策 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 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属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
骏亚科技(603386) - 骏亚科技: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20:17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年9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 、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广东骏亚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 、股东会审议批准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 审计报告。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公司 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 ...
骏亚科技(603386) - 骏亚科技: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20:17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 交易事宜,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 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公司及纳 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相关责任人应对关联交易进行管理。如果拟发生 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应当及时向董事会办公室报告,在公司履行相关审议、披露 程序后方可进行交易。 第三条 公司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保持公 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交易各方不得隐瞒 关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 ...
骏亚科技(603386) - 骏亚科技: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20:17
(2025年9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 投资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骏 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 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以 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在境内外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 量的货币资金、股权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等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 式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 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 长期投资指:公司投资期限超过一年的、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 投资,包括项目投资、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 型: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一)公 ...
骏亚科技(603386) - 骏亚科技: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20:17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属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 董事会报告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第三条 公司须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者机构 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 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3 名,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审计委员会的成员 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委员中至少有 1 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 计人士。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 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骏亚科技(603386) - 骏亚科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20:17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信息披露行为,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利益相关 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公司已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可能 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相关法律、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 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按规定的程 序、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送达证券监管部门。 第三条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 书、上市公告书、收购报告书等。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和机构: (1)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 (4)公司总部各部门以及各分公司、子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重要参股子 公司)的负责人; (5)公司实际控制人、控 ...
骏亚科技(603386) - 骏亚科技: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20:17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 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 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属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融资方案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 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 1 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 主持战略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董事的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