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骏亚科技(603386) - 骏亚科技: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20:17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属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 董事会报告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第三条 公司须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者机构 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 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3 名,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审计委员会的成员 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委员中至少有 1 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 计人士。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 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骏亚科技(603386) - 骏亚科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20:17
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0]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0]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0] 信息披露规则 - 制度适用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2] - 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真实性等视为未审议通过[11] - 半年度财务数据用于利润分配等情形需审计[12]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业绩预告[12]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提前泄漏等应及时披露财务数据[12] - 定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专项说明[13] - 已披露定期报告存在差错或虚假记载应及时披露[13]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需披露[16] - 公司应在董事会决议等时点履行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17] - 公司重大事项披露标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执行[17] - 公司控股、参股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公司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9] - 公司证券交易被认定异常时,需了解影响因素并及时披露[32] 信息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由相关职能部门提供材料,高级管理人员组织编制草案,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后由董事会秘书披露[22] - 临时报告由信息披露义务人报告,董事会秘书判断并确定披露安排,经审核或请示董事长后签发[22][23][24] - 公司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需按临时报告程序发布更正等公告[24]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协调执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6] - 董事会办公室为信息披露管理部门,负责起草报告、申请发布等工作[26] - 信息披露文件保管期限为十年[2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情况变化需主动告知董事会并配合披露[28]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并配合披露[28] - 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29] - 通过委托等方式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需告知委托人情况并配合披露[29] 内部控制 - 公司应执行财务管理等内控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34] - 内部审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监督财务内控并报告情况[34] 违规处理 - 信息披露相关人失职违规,视情节处分、要求赔偿或追究法律责任[36] - 聘请的顾问等擅自披露信息,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责任权利[37]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9]
骏亚科技(603386) - 骏亚科技: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20:17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 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下称"《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 第四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 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 ...
骏亚科技(603386) - 骏亚科技: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20:17
战略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至少含1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1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4] 会议相关 - 会议召开前3天通知,特殊情况不受限[11]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不定期召开,两名以上委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开[11] 其他 - 可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9] - 主要负责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并提建议、检查实施情况[7]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4] - 决议书面文件保存期不得少于10年[12]
骏亚科技(603386) - 骏亚科技: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20:17
担保范围与条件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指公司与子公司对外担保额之和[2] - 公司可按条件为单位提供担保,不符条件经董事会或股东会通过也可[6] - 对最近3年财务会计文件有虚假记载等情形原则上不得担保[9] 股东会审议情形 - 对外担保总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审议[11] - 对外担保总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审议[11]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审议[11]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审议[11] - 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审议[11]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需审议[11][12] 子公司担保 - 向子公司提供担保可预计未来12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并提交审议[13] 合同签署与条款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员按决议签署担保、反担保合同[16] - 担保合同应明确被担保债权种类、金额等多项条款[17] 日常管理 - 财务部和法务部为对外担保日常管理部门[19] - 财务部门负责被担保单位资信调查等工作[19] - 法务部门负责起草、审查担保文件等工作[20] 追偿与纠纷处理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工作日未履行还款义务需启动追偿程序[22] - 担保事项出现纠纷经授权后以诉讼或非诉讼方式处理[22] 违规处理 - 公司发生违规担保行为应及时披露并采取措施[22] - 未按规定程序签订合同或违规造成损失将追究责任[24]
骏亚科技(603386) - 骏亚科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5-09-29 20:16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骏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7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9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 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 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 ...
骏亚科技(603386) - 骏亚科技: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9-29 20:16
公司架构与制度调整 - 2025年9月29日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1] - 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事会职权,相关制度废止[1] 股份与股权 - 公司股份总数为326,322,560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5]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6]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凭证[7]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书面报告[9]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提出提案[13]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1]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13]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有时间限制[14] 董事与高管 - 董事会由7 - 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21] -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19] - 董事提出辞任,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21] 财务与利润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28]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29] - 董事会须在股东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29] 其他 - 公司拟根据法规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35] - 《股东会议事规则》等11项制度修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7项制度修订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6]
骏亚科技(603386) - 骏亚科技: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09-29 20:15
股东会信息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10月17日14点30分召开[4] - 会议地点为广东惠州惠城区数码工业园25号区6楼[4] - 网络投票10月17日进行,交易系统9:15 - 15:00,互联网9:15 - 15:00[5][6] 议案信息 - 9月29日董事会审议1 - 12项议案,监事会审议第1项[9] - 特别决议议案为第2项[9] -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为第1项[9] 其他信息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14日[14] - 现场登记时间为10月17日13:00至14:10[17] - 公司联系电话0752 - 2595831、0755 - 82800329,邮箱investor@championasia.hk [18]
骏亚科技(603386) - 骏亚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9-29 20:15
会议信息 -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9月26日发通知,9月29日召开[2] -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主持,3名监事全出席[2] 议案内容 - 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取消监事会议案[3] - 不再设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职权[3] - 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6]
骏亚科技(603386) - 骏亚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9-29 20:15
会议安排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通知于9月26日发出[2] - 公司拟于2025年10月1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56] 议案表决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等多项议案表决结果均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4][8][11][14][17][20][23][2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