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骏亚科技: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2023年修订稿)
2023-09-11 18:49
证券简称:骏亚科技 证券代码:603386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2023 年修订 稿) 二零二三年九月 声 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 持股计划(2023 年修订稿)》及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风险提示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已经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将委托具备资产管理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管理, 但能否达到计划规模、目标存在不确定性; (三)有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 果,相关方暂未签署任何协议,能否完成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 (四)若员工认购资金较低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无法成立的风险;若员 工出资额不足,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低于预计规模的风险;若二级市场价格过高, 存在不能达到计划规模或提前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不确定性;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核心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等, 总人数共计不超过 ...
骏亚科技:北京观韬中茂(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3-09-11 18:49
Tel: 86 755 25980899 Fax:86 755 25980259 E-mail:guantaosz@guantao.com http://www.guantao.com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皇岗商务中心 1 号楼 56 楼 邮编:518048 56/Floor, Tower 1, Excellenet Century Center, Jintian Road, Futian District, Shenzhen 518048,P.R.China 北京观韬中茂(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事项的 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 GUANTAO LAW FIRM 法律意见书 北京 · 上海 · 西安 · 成都 · 大连 · 深圳 · 济南 · 厦门· 香港· 天津 Beijing · Shanghai · Xi'an · Chengdu · Dalian · Shenzhen · Jinan · Xiamen· HongKong· Tianjin 北京观韬中茂(深圳)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释 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 本所 ...
骏亚科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3-09-11 18:49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骏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6 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雷以平女士提交的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雷以平女士 申请辞去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人数相应减少。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拟对 《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加粗显示)如下: | 修订前: | 拟修订后: | | | | --- | --- | --- | --- | | 第一百〇六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 | 第一百〇六条 | 8 董事会由 | 名董事组成,其中 | | 独立董事 3 名,设董事长 1 人,公司董事会 | 独立董事 | 3 名,设董事长 1 | 人,公司董事会 | | 不设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 | 不设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 | | 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委 | | 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委 | | | 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 | | 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 | | | 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由董事会制定, | | 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由董 ...
骏亚科技: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2023-09-11 18:49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12 日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骏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5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广东骏亚电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审计 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于2023年9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向云女士(简历附 后)为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日,向云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 存在《上海证 ...
骏亚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3-09-11 18:49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骏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8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02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11,129,975 股,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7.08 元,共计募集资金 190,099,973.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总额(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6,187,877.32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3,912,095.68 元。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603 号)。公司已将上述募集 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 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
骏亚科技:关于归还部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2023-09-08 16:08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9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届满,公司将及时把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骏亚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公告》(2022-057)。 公司于2022年12月27日、2023年3月30日及2023年6月28日分别将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900万元、800万元、6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2月29日、2023年4月1日及2023年6月29日分 别在《上海 ...
骏亚科技:关于董事、财务总监辞职的公告
2023-09-05 16:17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 司董事兼财务总监雷以平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雷以平女士因个人原因,申 请辞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辞职后,雷以平女 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财务总监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骏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0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6 日 1 此次雷以平女士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 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雷以平女 士的辞职申请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财务总监的辞职不会对公司日 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按照规定尽快完成财务总监的聘任工作。 雷以平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公 司董事会对雷以平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
骏亚科技(603386) - 2023 Q2 - 季度财报
2023-08-30 00:0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名称为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为603386[1] - 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叶晓彬[10] - 公司注册地址位于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三栋)数码工业园25号区[10] - 公司股票种类为A股,股票上市交易所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为骏亚科技,股票代码为603386[10] 财务表现 - 公司2023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1,244,853,453.72元,同比下降5.62%[11] - 公司2023年上半年净利润为48,305,791.82元,同比下降34.59%[11] - 公司2023年上半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2,701,860.44元,同比下降43.65%[11] - 公司2023年上半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15元,同比下降51.61%[11] 主营业务 - 公司主营业务为印制电路板(PCB)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广泛应用于能源、消费电子、工业控制等领域[15] 采购、生产、销售模式 - 公司采购模式包括按预计产量采购和按实际订单需求采购,未发生变化[16] - 公司生产模式为“以销定产”,根据订单来组织和安排生产,未发生变化[18] - 公司销售模式为直销和经销相结合,绝大部分来自向终端客户的直接销售[19] 行业地位 - PCB行业是全球电子元件细分产业中产值占比最大的产业,2022年全球PCB产业总产值达817.41亿美元,同比增长1.0%[21] - 公司在综合PCB百强企业中排名第35名,是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的常务理事单位之一[22] 研发和产品优势 - 公司具有研发优势,被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建立了更高层级的研发平台[23] - 公司产品线较为完善,能为客户提供多样化产品选择和一站式线路板研发、制造服务[23] 合作关系和质量管理 - 公司与众多知名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供应产品给伟创力、ABB、比亚迪、Enphase等企业[25] - 公司自成立以来注重质量管理,产品符合欧盟RoHS指令,通过各项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5] 环保情况 - 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骏亚精密属于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和惠州市生态环境局的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中[48] - 公司对下属全资子公司增资事宜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32] 资金管理和股权结构 -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中,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为41,500万元,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42.40%[98] -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在报告期内未发生变化[100] 公司治理和合规承诺 - 公司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披露本次交易信息,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若造成损失将承担赔偿责任[72][77] - 公司承诺在任职期间不从事与广东骏亚及其子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以避免同业竞争[81]
骏亚科技: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3-08-29 17:21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骏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9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 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金额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核算办法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 确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 2023 年上半年经 营成果,公司对 2023 年半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进行了清查及分析, 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 现净值孰低原则计量。对于存货因遭 ...
骏亚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有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2023-08-29 17:21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认真审 阅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和材料的基础上,对相关事项进 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事项 公司 2023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及募集资金管理的违规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