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亚科技(603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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骏亚科技: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4-12-06 16:51
会议信息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于12月23日14点30分在广东惠州召开[2] -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2]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2月16日[12] 审议情况 - 第三届董事会25次会议于12月6日审议通过1 - 3项议案[5] - 第三届监事会22次会议于12月6日审议通过第4项议案[5] 选举信息 - 第四届董事会应选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3人[4] - 第四届监事会应选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4] 投票规则 - 股东每持有一股拥有与应选董监人数相等投票总数[25] - 持有100股投资者在选举董事等议案有对应表决权[26]
骏亚科技: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2024-12-06 16:51
董事会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梅春来、刘朝霞、罗中良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独立性要求 - 特定股东及亲属、近12个月有特定情形人员不具备独立性[2] 候选人记录 - 近36个月受处罚或谴责的候选人有不良记录[4] 任职限制 - 被提名人兼任公司数不超三家,连续任职不超六年[4] 资格核实 - 提名人已核实候选人任职资格并确认符合要求[6]
骏亚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06 16:51
会议安排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4年11月30日通知、12月6日召开[2] - 拟定12月23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7] 议案表决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全票通过,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候选人提名 - 提名叶晓彬等4人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3年,待股东会审议[5][6] - 提名梅春来等3人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3年,待股东会审议[6]
骏亚科技: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刘朝霞)
2024-12-06 16:51
独立董事候选人持股要求 - 直接或间接持股不超已发行股份1%,非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亲属[2] - 不在持股超5%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2] 独立董事候选人合规要求 - 近36个月内无证监会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3] - 近36个月内无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3]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限制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3家[3]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3] 独立董事候选人专业要求 - 有注会证,会计等岗位全职工作超5年[4] - 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知识,相关工作超5年且有培训证明[1] 独立董事候选人审查要求 - 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4] - 确认任职资格符合上交所指引要求[4]
骏亚科技: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4-12-06 16:51
监事会换届 -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将届满[1] - 2024年12月6日选举刘水波为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1] - 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生效起三年[1] 人员信息 - 刘水波1978年出生,本科,中国国籍[5] - 有公司多岗位任职经历,与他人无关联,未持股[5]
骏亚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06 16:51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2024年11月30日发出[2] - 会议于2024年12月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2] - 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2] 选举事项 - 同意提名王旗、潘海恒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3] - 相关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3] -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累积投票选举[3]
骏亚科技: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梅春来)
2024-12-06 16:51
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 - 直接或间接持股不超1%,非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亲属[2] - 不在持股5%以上或前五股东处任职[2] - 近36个月无证监会处罚、刑事处罚[3] - 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立案调查未结情况[3] - 近36个月无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3]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3家,连续任职不超6年[4]
骏亚科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
2024-12-06 16:5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9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50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326,322,560元,股份总数为326,322,560股,每股面值1元[6][12] - 骏亚企业有限公司认购14512.5万股,持股比例96.75%;深圳市长和创展投资合伙企业认购487.5万股,持股比例3.25%[12]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等,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8]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0]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1]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2] - 公司在6种情形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2]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35][36] - 董事会同意召开需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35][3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39] - 召集人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39]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40]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4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 - 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69]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但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62] - 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6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76]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6]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30%[99] - 有重大投资计划或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不少于本次利润分配总额的20%;无重大安排时,不少于40%[100] 其他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和审计人员职责经董事会批准实施,审计负责人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105][106] - 公司聘用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由股东会决定聘用、解聘及审计费用[108]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30天通知,股东会表决时允许其陈述意见[108]
骏亚科技:北京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11-13 17:25
会议安排 - 公司2024年10月25日决定11月13日召开股东大会[4] - 2024年10月28日发布股东大会通知[4] - 2024年11月13日下午14:30股东大会在惠州召开[4] 参会情况 - 110名股东及代理人参会,代表188,107,260股,占比57.6445%[7] 议案表决 -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188,050,640股,占比99.9699%[9]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187,993,860股,占比99.9397%[11] -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187,995,660股,占比99.9406%[12][13]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187,996,360股,占比99.9410%[14] -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187,992,020股,占比99.9387%[15] 会议效力 - 股东大会召集、召开、表决等合法有效[16]
骏亚科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1-13 17:22
会议出席情况 - 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110人[4] - 出席股东持表决权股份188,107,260股,占比57.6445%[4] - 在任董事8人出席6人,监事3人出席2人[7]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票188,050,640,比例99.9699%[6]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票187,993,860,比例99.9397%[8] -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票187,995,660,比例99.9406%[8]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票187,996,360,比例99.9410%[8] -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票187,992,020,比例99.9387%[9] - 5%以下股东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议案同意票556,140,比例90.7598%[9] 其他信息 -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所是北京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