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基蛋生物(603387)
icon
搜索文档
基蛋生物: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2024-08-30 17:03
业绩总结 - 2024年1 - 6月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150,915,496.18元,归属股东净利润146,808,888.87元[3]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1,604,093,553.20元[3] 利润分配 -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9元(含税)[2][3] - 以2024年8月29日总股本计,需派发现金股利45,643,816.53元[3] - 现金分红占2024年半年度归属股东净利润比例为31.09%[4]
基蛋生物: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30 17:03
会议信息 -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8月16日发通知,8月30日通讯表决召开[2] - 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董秘和财务负责人列席[2]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利润分配预案、会计政策变更议案[3][6][7] - 三项议案表决均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3][6][7]
基蛋生物:关于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2024-08-30 17:03
业绩说明会信息 - 2024年9月12日11:00 - 12:00举行半年度业绩说明会[2] - 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方式为网络互动[2] - 2024年9月5日至9月11日16:00前可预征集提问[2] - 董事长等公司人员参加,投资者可在线参与[5] - 联系人刘葱,电话025 - 68568577,邮箱IR@getein.cn[6]
基蛋生物:舆情管理制度
2024-08-30 17:03
舆情管理 - 制定舆情管理制度,董事长任组长、董秘任副组长[2][3] - 董办负责信息采集与股价跟踪,按流程报告[4][6] - 处理原则含快速反应、协调宣传等[5] 应对措施 - 受财经媒体报道影响股价时,自查、沟通、发公告[6] - 对编造虚假信息媒体可发函、诉讼[6] 其他策略 - 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做好信息披露[6] - 违反保密义务造成损失将追责[8]
基蛋生物: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30 17:03
会议情况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8月30日通讯表决召开,9位董事全出席[3] 议案表决 -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议案全票通过[4] - 《回购股份管理制度》等相关议案全票通过[7] - 每10股派现0.9元议案全票通过[8] - 会计政策变更议案全票通过[10]
基蛋生物: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8-30 17:03
政策变更 - 2024年8月30日公司审议通过会计政策变更事项[2] - 2024年3月财政部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2] 业绩总结 - 2024年1 - 6月合并报表营业成本5,843,348.39元,2023年同期为6,731,382.47元[7] - 2024年1 - 6月母公司报表营业成本3,818,377.07元,2023年同期为5,164,541.93元[7] - 2024年1 - 6月合并报表销售费用 - 5,843,348.39元,2023年同期为 - 6,731,382.47元[7] - 2024年1 - 6月母公司报表销售费用 - 3,818,377.07元,2023年同期为 - 5,164,541.93元[7]
基蛋生物: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公告
2024-08-30 17:03
公司制度 - 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相关制度议案[1] - 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制定《回购股份管理制度》《舆情管理制度》[1] - 三项制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 - 相关制度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披露[5]
基蛋生物:回购股份管理制度
2024-08-30 17:03
回购情形 - 回购股份情形包括减少注册资本、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等[2] - 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需满足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等条件之一[2] - 因特定情形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不受上市满6个月要求限制[8] 回购限制 - 因部分情形回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按用途转让[8] - 回购股份方案中拟回购股份数量或资金总额上限不得超出下限的1倍[10] - 回购价格区间上限高于董事会通过决议前3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150%,需说明合理性[10] 回购期限 - 因部分情形回购股份,回购期限自审议通过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10] - 因特定情形回购股份,回购期限自审议通过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11] 实施限制 - 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在特定期间不得实施[11] - 公司不得同时实施股份回购和股份发行行为,优先股发行除外[12] 提议与审议 - 提议人拟提议特定情形股份回购,应在相关事实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向公司董事会提出[16] - 公司因特定情形回购股份,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情形可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18] - 公司触及特定条件,董事会应在相关事实发生或收到提议起10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方案[19]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披露回购股份方案后5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前10大股东和前10大无限售条件股东信息;需经股东大会决议的,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3日披露[21] - 回购期间,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披露进展[22] - 公司在回购股份方案规定的回购实施期限过半仍未实施回购,董事会应公告原因和后续安排[22] -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期届满或方案实施完毕,应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回购情况及股份变动报告[22] - 公司董监高等人员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至披露结果公告前一日买卖股票,应及时报告,由公司在结果公告中披露[23] 注销与转让 - 公司拟注销回购股份,应向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和公告及相关证明,并按注销公告日期办理手续[24] - 公司已回购股份需按规定办理转让或注销事宜[26] - 因特定情形回购的股份可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26] 出售规则 -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所得资金应用于主营业务[26] - 公司拟出售已回购股份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出售计划[26] - 每日出售数量不得超过出售预披露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成交量的25%,但每日不超20万股除外[27] - 任意连续90日内,出售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27] - 出售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每增加1%,应在3日内公告[27] - 出售期限届满或计划实施完毕,公司应在2个交易日内发布出售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28] 其他规定 - 公司及相关各方在回购信息披露前需做好内幕信息管理[31] - 公司回购股份违反制度,上交所将视情节采取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33]
基蛋生物: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2024-08-23 16:11
诉讼情况 - 涉案金额(原告诉请,不含诉讼费)1,567,115元[3] - 案件受理费89,817元,由公司负担[5] - 2023年11月公司收到受理通知,近日一审驳回全部诉请[3][5] - 一审未生效,不服可15日内上诉,最终利润影响待定[2][5][7] 其他信息 - 公告日2024年8月23日,诉讼地南京,原被告信息[3][4][5][10] - 截至披露日无应披露未披露重大诉讼仲裁事项[6]
基蛋生物: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2024-07-17 16:19
业绩数据 - 2023年度研发投入2.66亿元,占营收比重19.40%[3] - 自2017年上市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7.60亿元超IPO募资[8] 未来展望 - 2024年在创新型流水线等领域突破,储备拓展在研项目[1] - 2024年加大研发投入,围绕需求布局产品梯队[3] 新策略 - 2024年评估内控有效性,完善治理与内控体系[4] - 2024年加强与投资者交流,解读定期报告[5] - 2024年完善内部治理,学习新规修订制度[7] 技术研发 - 公司建立八大技术平台,产品序列多元化[1] 合规运作 - 围绕2023规则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4] - 组织董监高参加培训提升履职水平[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