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聚热能(603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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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聚热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4年8月制定)
2024-08-29 18:21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 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 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 确和完整,报送及时。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内幕信息日常管理工 作负责人,负责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公司监事会负责对 本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内幕信息登记备案工作的日常工 ...
力聚热能: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4-08-29 18:21
公司上市与变更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75万股[1] - 公司注册资本由6825万元变更为9100万元[1] - 公司股份总数由6825万股变更为9100万股[1] - 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1] - 公司经营范围新增压力管道的研发、制造等业务[2] - 公司于2023年8月15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4] - 公司于2023年11月17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4] - 公司于2024年7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4] 股份收购与投票制度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特定情形时,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5] - 公司依照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特定情形的应在10日内注销或6个月内转让、注销[5]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达30%及以上,拟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或监事时,应实行累积投票制[9] -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监事时,累积投票制下每位股东表决权等于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应选举董事或监事人数之积[8][9] - 每位投票股东所投选的候选人数不能超过应选人数,表决权总数多于全部表决权投票视为弃权,少于则投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放弃表决权[8][9] - 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应当分别进行[8][9] - 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表决时,扣除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由非关联股东表决;特殊情况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可不回避[7] 董事任职与职责 - 因贪污等经济犯罪被判刑或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等多种情况不能担任董事[11] -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但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12] - 兼任经理等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12] -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14]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14] -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报告工作,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等多项职责[13] - 董事会设立审计等专门委员会,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14] 公司架构与会议 - 公司设副总经理4名[15] - 定期监事会会议通知时限为召开会议10日前,临时会议为3日前[16]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过半数独立董事、监事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会议[15] 利润分配 -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后,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7] - 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交易累计支出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且超5000万元等情况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17]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0%[17]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7] - 公司不同发展阶段和资金支出安排下,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有不同规定[18] 信息披露与章程 -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等为刊登公告报纸,指定巨潮资讯网为刊登公告网站[18] - 公司应披露信息需在指定报纸和网站第一时间公布[19] -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变更注册资本等工商变更登记事宜[19]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在股东大会通过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19]
力聚热能: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8-29 18:21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68,281,778.25元[3] - 2024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78,033,536.67元[3] 利润分配 - 每10股派现金红利12.50元(含税),拟派113,750,000元(含税)[2][3] - 若总股本变动维持分红总额不变调整每股比例[6] - 预案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待股东大会通过实施[7][9]
力聚热能: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8月修订)
2024-08-29 18:21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组成 公司设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监事会中的职工 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主席可以指定公司其他人员协助其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第三条 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召开一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 在 10 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在市场 中造成恶劣影响时; (三)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 (四)《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 ...
关于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公告
2024-07-30 08:54
å³äºæµæ±åèçè½è£å¤è¡ä»½æéå Œ¸äººæ°å¸æ®éè¡è¡ç¥¨ä¸å¸交æçå Œ 2024-07-30 ä¸è¯åŒï¼è¡ç¥¨ï¼[2024]18å· ââââæµæ±åèçè½è£å¤è¡ä»½æé å Œ¸Aè¡è¡ç¥¨å°å¨æ¾ä¸å¸交æã该å Œ¸Aè¡è¡æ¬ä¸º9100ä¸è¡ï¼å¶ä¸2229.0756ä¸è¡äº2024å¹ ´7æ31æ¥èµ·ä¸å¸交æã è¯å¸ç® 称为"åèç- è½",è¯å¸ä»£ç 为"603391"ã ââââç¹æ¤åŒã ââââ䏿µ·è¯å¸äº¤ææ ââââ2024å¹´7æ30æ¥ ...
力聚热能:力聚热能公司章程
2024-07-29 19:05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草案) 2022 年 4 月 | 第一章 | 总 | 则 3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第三章 | 股 | 份 4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4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6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大会 7 | | | | 第一节 股东 7 | | | |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9 | | | |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12 | | | |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3 | | | |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15 | | | |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7 | | 第五章 | | 董事会 22 | | 第一节 董 | | 事 22 | | | | 第二节 董事会 25 | | 第六章 | |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9 | | 第七章 | | 监事会 31 | | 第一节 监 | | 事 31 | | | | 第二节 监事会 31 | | 第八章 |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3 | | | | 第 ...
力聚热能:力聚热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主板上市公告书
2024-07-29 19:03
股票简称:力聚热能 股票代码:603391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Liju Thermal Equipment Co.,Ltd.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埭溪镇上强工业园区茅坞路 9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主板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四年七月三十日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特别提示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聚热能"、"发行人"、"公 司"、"本公司")股票将于 2024 年 7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 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上市公告书中所引用数据,如合计数与各分项数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差异, 或小数点后尾数与原始数据存在差异,可能系由精确位数不同或四舍五入形成的。 1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 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
力聚热能:力聚热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2024-07-25 20:24
B 浙江力聚热 限公司 TT Zhejiang Liju Thermal Equipment Co.,Ltd. 210046455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域溪镇上强工业园区茅坞路9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ITIC Securities Company Limited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发行人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注 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 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 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 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1-1-1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致投资者的声明 一、发行人上市的目的 通过本次发行上市,公司将进一步提升治理水平和规范运作水平、提 ...
力聚热能:力聚热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提示性公告
2024-07-25 20:24
发行情况 - 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2275.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25.00%,均为新股[2] - 发行价格为40.00元/股[2] 财务数据 - 发行前每股收益3.43元,发行后2.57元[2] - 发行市盈率15.56倍,市净率1.89倍[3] -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16.04元,发行后21.20元[3] 资金相关 - 募集资金总额91000.00万元[3] - 发行费用总额7596.42万元[3] - 印花税税率0.025%,税基为扣除印花税前的募集资金净额[3]
力聚热能:力聚热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2024-07-25 19:02
发行信息 - 发行价格为40元/股,发行数量为2275万股[2] - 网下初始发行1365万股占60%,网上初始发行910万股占40%[2] 回拨情况 - 网上申购倍数约5040.72倍,回拨910万股到网上[2] - 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455万股占20%,网上1820万股占80%[3] 中签与认购 - 网上最终中签率为0.03967684%[3] -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26994股,金额10799760元[3][4] - 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1107股,金额44280元[3][4] 限售与包销 - 网下比例限售6个月股份459244股,占比分别为10.09%和2.02%[6] - 保荐人包销271101股,金额10844040元,占比1.19%[7] 发行费用 - 发行费用合计7596.42万元,含多项费用[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