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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源新材:众源新材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2024-04-09 15:38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 工作,明确内部审计的职责和权限,发挥内部审计在强化内部控制、改善经营管 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促进公司经营效率、经济效益的提高,确保内部控 制持续有效实施,维护投资者的权益,实现内部审计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准则》 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 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内部审计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保证其工作合法、合 理有效,完善公司内部约束机制,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审计部是公司设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 告工作。 第五条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 者与财 ...
众源新材:众源新材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09 15:38
证券代码:603527 证券简称:众源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0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源新材"或"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通过电话和传真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9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 董事 9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封全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 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
众源新材:众源新材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4-04-09 15:38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之 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四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作为董事会秘书分管的工作部门。 公司应当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 职责时,证券事务代表应当代为履行职责。在此期间,并不当然免除董事会秘书对 公司信息披露等事务所负有的责任。 证券事务代表的任职条件参照本细则第七条执行。 第二章 选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水平, 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和培训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安徽众源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制订 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忠实、 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 3 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六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 ...
众源新材:众源新材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4-04-09 15:38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有效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法规,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下简称"专门会议")是独立董事的专门工 作机构,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及本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 第二章 职责权限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独立董事行使第一款所列职权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上述职权不能正常行 使的,公司应当披露具体情况和理由。 第四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专门会议讨论后,并由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 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第三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前应当经公司专门会议讨论,并经全体 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
众源新材:众源新材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2024-04-09 15:38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下统称"公司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最大 程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避免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 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文件规 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资金 往来适用本制度。 除本条规定外,本制度所称的公司均指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 子公司。 第二章 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规范 第三条 公司应规范并尽可能的减少关联交易,在处理与公司关联方之间的 经营性资金往来时,应当严格限制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第四条 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 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 ...
众源新材:众源新材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4-04-09 15:38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的信息披露行为,提高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正确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安徽众源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 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 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可能 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 ...
众源新材:众源新材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4-04-09 15:38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股东、公司的合法权益,规范总经理的行为,保证总经理 依法行使职权、承担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总经理职权、义务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在董事会领导下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三)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十三)拟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十四)拟订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方案,年度用工计划,决定公 司职工的聘用、升级、奖惩和解聘; (四)根据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委托,代表公司签署各种合同和协议;签 发日常行政、业务等文件; (五)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 (六)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七)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八)列席董事会会议; (九)审批公司日常经营管 ...
众源新材:众源新材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4-04-09 15:38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 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制度》《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司内 幕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 为内幕信息管理具体工作负责人。 公司监事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章 内幕信息的定义及范围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交易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以及《证券法》第八 十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第二款所列重大 ...
众源新材:众源新材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4-04-09 15:38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工作,保证公司及时、准确、完整获取信息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协调投资者关 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之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 报告并提交相关文件资料义务的有关人员、部门(以下简称"信息报告义务人"), 应当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监管部门规定的负有信息披露 职责的其他机构、部门和人员。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承办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的具体工作,董事会办公室 为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日常管理部门。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
众源新材:众源新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4-09 15:38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法规,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内、外 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 当过半数。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 1 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