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源新材(603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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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源新材(603527) - 众源新材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2025-04-25 22:40
审计部职责 - 对内部控制制度、财务信息等进行检查监督[4] - 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内部审计情况并提交工作报告[7][8] 审计工作安排 - 至少每季度报告一次内部审计情况[7] - 每年结束后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8] - 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并提交报告[8] 审计流程 - 实施审计前三天发书面审计通知书[11] - 被审计单位7个工作日内对征求意见稿出具书面意见[12] 审计规划与经费 - 根据公司规划拟定审计计划并执行[11] - 履行职责所需经费列入公司预算[9] 审计管理 - 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4] - 审计委员会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建立与实施[7]
众源新材(603527) - 众源新材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4-25 22:40
控股子公司定义 - 公司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或公司控股50%以上能实际控制的公司为控股子公司[2] 设立与审批 - 设立控股子公司须经公司投资论证,按董事会权限履行程序,超权限提交股东会审议[7] 治理监控 - 公司通过推荐人员实现对控股子公司治理监控[10] - 控股子公司重大会议通知和议题需提前十五日报公司董事会秘书[10] - 公司推荐董事原则上应占控股子公司董事会成员半数以上[11] 人员管理 - 控股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财务负责人任免需报公司备案[12] - 公司有权奖励有突出贡献的子公司和个人[17] - 不称职委派人员公司将提处分、解聘建议[17] 监督管理 -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经营、财务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15] - 公司有权对控股子公司审计核查并提整改意见[16] - 控股子公司按规定时间提供报表[16] 薪酬与激励 - 控股子公司制订薪酬管理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需经审核审议[17] 信息披露 - 控股子公司重大事件参照公司制度信息披露[19] - 控股子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19] 制度实施 - 制度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和修订权属公司董事会[21]
众源新材(603527) - 众源新材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4-25 22:40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 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制度》《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司内 幕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 为内幕信息管理具体工作负责人。 (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提供重大担保或者从事关联交易,可能对公司的 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1 / 9 (六)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或 ...
众源新材(603527) - 众源新材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2025-04-25 22:40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买卖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披露与监督,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 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 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 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变动行为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业务规则的规定,不得 ...
众源新材(603527) - 众源新材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5-04-25 22:07
业绩数据 - 2024年4 - 12月购原材料26,664.61万元,销商品17.11万元[4] - 2025年1 - 3月购原材料13,908.36万元,销商品0万元[4] 关联交易 - 安徽驿通前次购料预计96,000.00万元,实际40,572.98万元[5] - 安徽驿通前次销货预计1,000.00万元,实际17.11万元[5] - 安徽驿通本次预计购料140,000.00万元,占比20.00%[5] 公司财务 - 2024年末安徽驿通资产4,734.28万元等多项数据[6] - 2025年3月末安徽驿通资产5,067.55万元等多项数据[6]
众源新材(603527) - 众源新材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
2025-04-25 22:07
独立董事相关 - 三位独立董事进行独立性自查,董事会评估并出具意见[1] - 经核查,三位独立董事符合独立性要求[1] 报告信息 - 报告日期为2025年4月25日[2]
众源新材(603527) - 众源新材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04-25 22:07
内部控制情况 - 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4][5]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和营收占合并报表对应总额之比均为100%[8] 缺陷评价标准 - 财务报告内控缺陷评价有定量和定性标准[15] - 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评价定量与财务报告一致,有定性标准[16][19] 缺陷情况 - 报告期公司无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控各等级缺陷[18][20] - 基准日公司无未完成整改的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重要缺陷[19][20]
众源新材(603527) - 众源新材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2025-04-25 22:07
证券代码:603527 证券简称:众源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2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 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 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 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不低于 2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 年 9 月 21 日,北京金融法院就 ...
众源新材(603527) - 众源新材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5-04-25 22:07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和《安徽众源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 则》等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 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就 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向董事 会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张冬花女士、独立董事万尚庆先生 及董事阮纪友先生三名成员组成,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张冬花女士 担任 ---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情况如下: (一)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2023 年度审计报告》、《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五届审计 ...
众源新材(603527) - 众源新材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2025-04-25 22:07
证券代码:603527 证券简称:众源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0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情况概述 公司及子公司拟与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开展应收 账款保理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正向保理和反向保理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保理业务的董事会 召开之日止,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 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办理相关具体事项。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 公司(含本次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以下 简称"子公司")基于业务发展需要,拟与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 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正向保理和 反向保理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保理业务的董事会召开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