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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源新材(603527) - 众源新材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冬花)
2025-04-25 22:40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冬花) 尊敬的各位董事: 作为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完成了董事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 务。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尤其是 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积 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现将 2024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 个人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张冬花女士,1972年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 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12月至今历任安徽新中天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 部门副主任、部门主任、监事会主席、副所长。2014 年 11 月至 2020 年 8 月任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1月至今任 ...
众源新材(603527) - 众源新材公司章程(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5 22:40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四月 1 | 日录 . | | --- | | 第一章 总则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 | 第三章 股份 .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 | 股份转让 第三节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 |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 | |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 |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 | 股东会的召集 .. 第四节 | |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七节 | |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 | |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 | 第二节 董事会 | | 独立董事 第三节 | |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 |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 | |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 |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 | 第二节 内部审计 . | |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 | 第一节 通知 . | | 第二节 公告 50 | |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5 ...
众源新材(603527) - 众源新材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4-25 22:40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水平, 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和培训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安徽众源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制订 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忠实、 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之 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四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作为董事会秘书分管的工作部门。 公司应当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 职责时,证券事务代表应当代为履行职责。在此期间,并不当然免除董事会秘书对 公司信息披露等事务所负有的责任。 证券事务代表的任职条件参照本细则第七条执行。 第二章 选任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 3 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六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 ...
众源新材(603527) - 众源新材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2025-04-25 22:40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不参与公司日常事务管理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独立董事采 取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理,科学、客观、公正、 规范地评价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业绩,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激励与约束 机制,充分调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的持续健 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公司经营与综合管理情况为基础, 根据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分管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个人履职及发展情 况相结合进行综合考核确定薪酬。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定遵循以下原 ...
众源新材(603527) - 众源新材授权管理制度
2025-04-25 22:40
第三条 授权管理基本原则是: (一)审慎授权原则。授权应当坚持依法合规、权责对等、风险可控等基 本原则,实现规范授权、科学授权、适度授权; (二)分类授权原则。授权分为常规授权和临时授权,应当坚持授权与责 任相匹配原则,选择合适的授权对象进行授权。授权对象应当具备行使授权所需 的专业、经验、能力素质和支撑资源; (三)适时调整原则。授权权限在授权有效期限内保持相对稳定,并根据 内外部因素的变化情况和经营管理工作的需要,适时调整授权权限;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授权 管理工作,确保公司规范化运作,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授权,指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一定条件 和范围内,董事会可以将《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授予董事 ...
众源新材(603527) - 众源新材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4-25 22:40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维护投资者利益,有效控制公司对外 担保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控 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以下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 信誉为任何其他单位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具体种类 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本制度所称"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 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本制度所称的"总资产"、"净资产"以公司合并报 ...
众源新材(603527) - 众源新材媒体采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办法
2025-04-25 22:40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媒体采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媒体采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行为,加强公司与 媒体、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提高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述的媒体采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工作,是指公司通过接受 投资者、媒体、证券机构的调研、一对一的沟通、现场参观、新闻采访等活动, 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价值认同的工作。 第三条 制定本办法的目的在于规范公司在接受调研、采访、沟通或进行对 外宣传、推广等活动时,增加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及公平性,改善公司治理结 构,增进资本市场对公司的了解和支持。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或 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下列信息: (一)与公司业绩、利润分配等事项有关的信息,如财务业绩、盈利预测 ...
众源新材(603527) - 众源新材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4-25 22:40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会 计师事务所行为,推动提升审计质量,维护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含新聘、续聘、改聘),是指公司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 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 定审计业务的,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 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批准前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工作。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 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 ...
众源新材(603527) - 众源新材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4-25 22:40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 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安徽众源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 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1 名。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提名、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 ...
众源新材(603527) - 众源新材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4-25 22:40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工作,保证公司及时、准确、完整获取信息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协调投资者关 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之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 报告并提交相关文件资料义务的有关人员、部门(以下简称"信息报告义务人"), 应当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二)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各部门及其负责人、子公司及其负责人;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监管部门规定的负有信息披露 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