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尼电子(603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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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尼电子:东尼电子董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2024-04-26 20:41
审计情况 - 公证天业对公司2023年度内控审计,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报告[1] 违规情况 - 公司重大合同进展公告披露不及时,2024年2月收警示函和监管警示决定[1] 董事会意见 - 董事会认为审计强调事项符合实际,不影响内控有效性[2] - 董事会同意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说明[2] 整改措施 - 健全内控规范体系,完善信息披露沟通汇报机制[3] - 强化合规意识,深化法规学习[3] - 提升内控管理水平,强化监督[4] 未来展望 - 落实整改,完善内控体系[4] - 加强法规学习运用,依法披露信息[4] - 提高运作和披露质量,维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4]
东尼电子:东尼电子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2024-04-26 20:41
证券代码:603595 证券简称:东尼电子 公告编号:2024-011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尼电子")母公司报表中 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321,942,342.63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3 年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 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现状、未来经营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符合 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 ...
东尼电子: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法律意见书
2024-04-26 20:41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 关于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 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尼电子")委托,并根据公司与本所签订的《聘 请律师合同》,作为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事项(以下简称"本次激励 计划")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东尼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就公司部分股票期权注销事 项(以下简称"本次注销")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声明 ...
东尼电子:东尼电子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26 20:41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职,积极履行对会计师事务所的 监督职责,现将 2023 年度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公证天业创立于 1982 年,是全国首批经批准具有从事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 年 9 月 18 日, 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 5-1001 室 5、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张彩斌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3 月 10 日、2023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
东尼电子:东尼电子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26 20:41
人员情况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58人,注册会计师334人,签过证券审计报告的142人[1] 业绩数据 - 2023年度收入总额30171.48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4627.1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580.35万元[2] - 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62家,收费6311万元,同行业客户50家[2] 审计工作 - 2023年就重大事项咨询解决技术问题,达成一致无分歧[6][7] - 实施完善复核程序,内部检查无重大问题[7][8] - 制定执行合理审计方案,围绕重点工作[10] 保险情况 - 每年按规模买责任险,累计赔偿限额1亿,近三年无相关民事诉讼[13]
东尼电子:东尼电子关于预计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2024-04-26 20:41
担保情况 - 2024年度拟为子公司提供不超5.50亿元融资担保[2] - 截至披露日,已提供担保总额44,533.02万元(不含本次)[2] - 新增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不等[3] 子公司业绩 - 2024年Q1东尼新能源营收3,188.33万元,净利润 -3,667.13万元[6] - 2024年Q1东尼特材营收5,629.43万元,净利润66.67万元[7] - 2024年Q1东尼半导体营收5,368.26万元,净利润177.26万元[11] 其他 - 4月26日董事会全票通过担保议案[11] - 截至披露日,对外担保总额占2023年末净资产28.69%,无逾期[13]
东尼电子:东尼电子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罗正英)
2024-04-26 20:41
会议召开情况 - 2023年第三届董事会召开会议7次,股东大会1次[3] - 2023年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发展委员会各召开1次会议[4] 合规情况 - 报告期末无重大关联交易,无违规及损害中小股东和公司利益情形[7] - 公司及相关股东严格履行承诺,无违反、变更或豁免情形[7] - 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原因的会计政策等变更情形[10] 人员聘任 - 聘任杨云女士为财务负责人,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9] - 聘任翁鑫怡女士为董事会秘书,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10] 股票期权 - 2023年3月10日审议通过注销2022年部分股票期权议案[12] - 注销381.11万份股票期权[12] 独立董事 - 2023年独立董事勤勉尽责,2024年将继续履职[13] - 2024年将加强学习、沟通合作,促进决策科学性[13]
东尼电子:东尼电子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4-26 20:41
业绩相关 - 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4][5]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和营收占合并报表对应总额之比均为100%[7] - 报告期内公司无财务报告内控重大、重要和一般缺陷[15] 内控缺陷 - 财务报告内控按利润总额、资产总额等潜在错报划分缺陷等级[13] - 非财务报告内控按损失金额划分缺陷等级[14] - 报告期内发现1个非财务报告内控重要缺陷[17] 违规整改 - 2024年2月公司因信息披露问题收警示函和监管警示决定[18] - 公司采取三项整改措施提升内控治理水平[18] 未来展望 - 2024年公司持续落实整改完善内控体系[20]
东尼电子: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6 20:41
专户管理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应通知保荐人或顾问[8] - 商业银行3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配合查询,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9] - 协议提前终止,公司应2周内签新协议并公告[9] - 公司开设专用账户数量不得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个数[8]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1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并公告[8] 项目论证 - 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项目[11]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超一年,需重新论证项目[11] 资金置换与使用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可在募集资金到账6个月内置换,需鉴证报告[14] - 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且不超内部决议授权期限[15]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资金低于100万或低于承诺投资额5%,使用情况年报披露[15]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500万或低于净额5%,使用情况定期报告披露[16] - 超募资金每12个月内累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还贷不超总额30%[16] - 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12个月[15]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资金占净额10%以上,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6] 资金用途变更 -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3] 监督核查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4]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5] - 保荐人或顾问至少每半年度现场调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5] - 年度审计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25]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人或顾问对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6]
东尼电子: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6 20:41
交易审议规则 - 六种情形交易须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4] - 公司购买或出售股权按股权变动比例计算财务指标,合并报表范围变更有对应计算基础[5] - 受赠现金资产等两类交易可免按规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但需信息披露[5] - 交易达到标准,交易标的为股权需披露审计报告,为其他资产需披露评估报告[6] 委托理财规定 -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以额度计算占净资产比例适用规定,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7] 重大交易要求 - “购买或出售资产”涉及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提交股东大会并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8] 交易计算原则 - 交易按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达披露或审议标准有对应处理方式[9] - 交易涉及未来可能支付或收取对价以最高金额为成交金额,分期实施以协议全部金额为标准[9] 财务资助与担保 - “财务资助”交易除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还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四种情形需提交股东大会[10] - 公司发生“提供担保”事项按《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执行[10] 内部交易豁免 - 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间交易可免披露和履行相应程序,证监会或上交所另有规定除外[11] 董事会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须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1]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须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1]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须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2]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须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2]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须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2]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须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2] 指标计算说明 - 指标计算涉及数据为负值时取绝对值[13] 日常经营决策 -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贷款、购销事宜,经理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批准,超范围由董事会审议[13] 关联交易执行 - 涉及关联交易的决策事项,依照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执行[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