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激光(60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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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华激光(603607.SH)上半年净利润4757.92万元,同比增长15.43%
格隆汇APP· 2025-08-27 20:57
财务表现 - 上半年营业收入4.54亿元 同比增长19.61% [1] - 归母净利润4757.92万元 同比增长15.43% [1] - 扣非归母净利润4298.28万元 同比增长15.43% [1] 经营状况 - 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均实现双位数增长 [1] - 扣非净利润与归母净利润增幅保持一致 [1]
京华激光(603607) - 京华激光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7 18:47
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0] - 公司预计全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六种情形之一,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11] - 公司预计半年度净利润为负值等三种情形之一,应在半年度结束后15日内进行预告[12] - 扣除特定收入后利润总额、净利润等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全年度应进行业绩预告[12] 交易披露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17]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17]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17]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17]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17]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17]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需及时披露[19]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及时披露[19]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19] 其他重大事项披露 -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2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告知公司并履行披露义务[24] 信息披露管理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32] -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和组织公司信息披露工作[32] - 董事会全体成员对信息披露负有连带责任[32] - 独立董事应检查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实施情况[34] - 审计委员会应检查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并监督相关人员行为[35] 信息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披露需经内部会议确定时间、起草草案、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等多道程序[38] - 控股子公司召开董事会等会议应在两个工作日内报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43] 信息披露渠道 - 公司指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为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刊登公告[49] 保密与档案管理 - 公司董事等接触应披露信息的人员负有保密义务,要做好内幕知情人登记[53] - 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由证券部负责管理[56]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公告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为10年[58] 制度相关 - 公司制定财务会计制度,实行内部审计制度[59] - 信息披露相关当事人失职致违规,应给予处分并可要求赔偿[61] - 办法与有关法律等冲突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市规则》执行[63] - 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及修订[63] - 办法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63]
京华激光(603607) - 京华激光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8:47
董事选举规则 - 累积投票制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以上董事议案[3] - 董事会及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提名董事候选人[5] - 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股份数乘选举董事人数之积[9] - 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投票权计算方式[9] - 选票数不得超限额,候选人数不超应选人数[10] - 当选董事投票表决权数需达出席股东股份总数一半[12] - 当选人数不足时对未当选候选人二轮选举[13] - 超半数选票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按票数排序当选[14] - 候选人票数相同致超应选人数时进行二轮选举[14]
京华激光(603607) - 京华激光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8:47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委员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4] - 由董事长等提名产生[4] - 设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7] 任期与职责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8] - 选举新董事和聘任新高级管理人员前两个月提建议和材料[12] 会议规则 - 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豁免[20]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1] - 表决方式多样,决议须经半数与会委员表决同意有效[23] 其他 - 会议文件保存十年[15] - 议事规则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0][34][35]
京华激光(603607) - 京华激光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8:4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2][31] - 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需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5] - 最近36个月内不能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5] - 最近36个月不能曾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5]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7]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8]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9]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1] 独立董事履职与离职 - 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12] - 辞职在下任填补空缺后生效,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3]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费用公司承担[20] - 部分事项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6] 审计委员会 - 相关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18]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三分之二或以上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过半数通过[21] - 连续两次不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21] 会议相关 - 及时发董事会会议通知,专门会议原则上不迟于会前3日通知,经同意可免期限[20]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视频、电话等方式[21] 资料保存 - 会议文件保存10年[22]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7] - 公司向独立董事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8] 其他 - 董事会对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未采纳需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19][20]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31]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7] - 2名或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可联名要求延期开会或审议[28] - 聘请中介机构等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29] - 公司给予独立董事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29]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经股东会批准生效修改[31] - 制度于2025年8月27日所属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2]
京华激光(603607) - 京华激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8:47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备案[7] 考核工作 - 每年定期考核评价,年度报告结束后一季度内完成,换届和聘任可专项考核[12] 会议规则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 不定期召开,有四种情况之一即可[15]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视频、电话召开[15] 薪酬方案 - 董事薪酬方案报董事会同意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高管薪酬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10] 其他规定 - 会议文件保存十年[16] - 委员及近亲属有利害关系应披露,有利害关系委员回避表决[19] - 议事规则术语含义与公司章程相同,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2]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23]
京华激光(603607) - 京华激光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8:47
舆情管理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制度以提高应对能力和保护投资者权益[2] 舆情分类 - 舆情分为重大舆情和一般舆情两类[2] 舆情工作组织 - 舆情工作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4] - 子公司负责人对涉及子公司舆情负主要责任[6] 舆情处理 - 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等协同相关部门处置[10] - 重大舆情时工作组可采取调查、沟通、澄清等措施[10] 其他规定 - 舆情信息采集范围涵盖多类信息载体[7] - 舆情处理原则包括快速反应、协调回应等[8] - 内部人员对舆情负有保密义务,违规将受处罚[13]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5]
京华激光(603607) - 京华激光市值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8:47
市值管理目标与原则 - 以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为目的[2] - 遵循合规性等五项原则[3] 管理架构与策略 - 董事会领导,董秘办执行[5][6] - 可通过并购重组提升价值[10] - 开展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11] - 制定股东回报规划并实施分红[12] 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 - 及时公平披露信息,可自愿披露[15] - 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14] 股价维护条件 - 连续20个交易日内收盘价跌幅累计达20%[25] - 收盘价低于近一年最高收盘价的50%[25] 股价维护措施 - 股价短期大幅下跌时采取措施维护[20]
京华激光(603607) - 京华激光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8:47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应在2个月内召开[2][3][4]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 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 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9] 自行召集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备案,决议公告前持股不低于10%[10]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提案[12] - 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3] 通知时间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3]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不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不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3] 决议通过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2] -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表决权2/3以上通过[22] - 重大资产购买、出售或担保超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4] 董事选举 - 董事会、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董事建议名单[26] - 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26]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10年[21] - 董事长不能履职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人主持[19] - 派现、送股等提案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28] - 回购普通股决议需出席股东表决权2/3以上通过[29] - 股东60日内可请求撤销违法决议(轻微瑕疵除外)[29] - 违规买入股份超比例部分36个月内无表决权[24]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5]
京华激光(603607) - 京华激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8:4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 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之前提出辞职。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 效,董事会将在 2 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或者独立董事辞职 导致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或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 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提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提出辞任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 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四 ...